作者:王小波
作者:橡子
以一种王小波式的散漫,《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个纪念王小波的专辑,也就引发了我对王小波现象的散漫联想。本来,对热点话题说东道西并不是一个值得夸耀的行径,不过,考虑到关于王小波的误会如此之多,好象不说点什么,反倒更不值得骄傲。除了奴性之外,还有懒惰会让人沦为沉默的大多数,所以,克服懒惰,应该也算是纪念王小波的一个好
办
法吧。
《三联生活周刊》是一本向来张扬自己的人文色彩的刊物,这种刊物在目前的话语圈里还是不多见的。有人说,有关方面专门给这本杂志“开了个口子”,让一些人可以通过它发出不同的声音。如果这个“口子”的确存在的话,那么,这个纪念王小波的专辑是很可耻的,因为,不仅没有出现什么让人惊喜的不同声音,甚至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声音。它似乎想建立起这样的一个推理:王小波的杂文主要是由《三联生活周刊》发表的,而这位死者的杂文最能体现他的思想性,所以,如果说王小波对时代有什么巨大影响的话,《三联生活周刊》无疑有着很大的功劳。这个专辑的另一个主题是,王小波的主要思想贡献在于有趣和自由,他的书和文章甚至缔造了一代自由分子。我在看到自由分子这个词组的时候是吓了一跳的,不明白为什么编辑们挖掉了中间的“知识”两个字,这种阉割究竟是出于科学的考虑呢,还是因为那个“口子”并不存在?说实话,我很困惑。
借一个著名的死者提升自己的文化地位,这种做法无须厚非,只要杂志与死者之间的确存在某种瓜葛。从朱伟先生的回忆里,我们看到了王小波与《三联生活周刊》的密切关系,所以,我很赞赏杂志的做法,这既是聪明的,对读者也是有益处的。问题在于,这么好多一件事,为什么会做得如此让人不信服呢?我想了想,决定把原因归结为做专辑的人并不真的理解王小波的文化遗产。
王小波是个自由知识分子吗?应该是。他从西洋留学回国,按照现而今的说法是一只“海龟”,在集体的潜意识里,这就意味着他拥有更“先进”的思想资源;他本来担任教职,却辞了职专事写作,这种不依靠体制谋生的生活态度也很自由(如果不考虑图书和杂志编辑也是体制和权力的代表的话);他写过一篇文章叫《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人们一向把这只猪看作王小波的自况,是他追求自由的心灵的“外化”。从种种迹象看,王小波比当代绝大多数圈子里的文人更有知识分子的底色,更值得钦佩。然而,误解也恰恰发生在这个地方。专辑的卷首语就用一种王小波的姿势(他喜欢读罗素,也喜欢引用罗素的箴言)引用了爱默生和伯里的话,表明王小波的意义在于他突破了一些成规陋习,并且从事了“自由的建设”。这种引用西方话语晓谕国人的姿态,是流行于八十年代的典型的启蒙姿态,是一种类似浇灌的动作:引用者在高处,而被启蒙者在下方,形成了不平衡的精神结构。王小波这样做,主要原因可能是他特别想强调自己的海龟身份,并且凸现自己的思想特色,以及他对“国学”的不齿,但是,启蒙的姿势与他本人的一贯追求恰好是相悖的。他在《沉默的大多数》里说,他无意于去启蒙和提高谁,他写作的目的基本上是提升自己。他完全有能力意识到,当八十年代成为往事时,启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词汇,因此,把王小波归结到启蒙者的行列里,对他本人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更绝妙的是,《三联生活周刊》煞有介事地推出了著名网站西祠胡同里的一个论坛——“王小波门下走狗联盟”。这个联盟的“盟主”,一个学新闻的大学生对记者说,“这是对前辈的尊敬”。如果王小波在另一个时空看到他作为一个亡灵,已经被当作自由乌托邦里的“哲人王”而供奉起来,在他的脚下出现了这么一群虔诚的“走狗”,他会不会比哭还难看地笑起来呢?无论在小说还是在他的杂文里,王小波张扬得最彻底的,是一个人作为个人的自由与完整,是灵魂的独立与桀骜。他渴望的世界是所有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世界,是猪能够按照猪的方式生活的世界,是所有人最大限度地不被设计和统一安排的乌托邦。他说,“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他绝对不会想到,那些所谓受到他的影响,被他的第一张多米诺推倒的年轻人,正麋集在他黑色幽默的旗帜下,成为一群对他本人驯顺的、丝毫不骄傲的、缺乏独立精神人格的“家畜”。如果杂志的编辑们能够稍稍揣摩到王小波这种死后的痛楚,他们无论如何应该以一种玩笑的口吻来讲述这群“走狗”的故事,从而消解掉网络上的精神崇拜游戏,剥离出它的真实意义。可惜,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他们很不王小波地煞有介事起来,以致于自己的认真本身也便成了一个玩笑,成了对王小波的精神亵渎。
网络的复制功能和衍射作用对文化有着很难准确估计的负面影响。正像《大话西游》借助网络传播成为神话一样,王小波也面临沦为神话的危险,在《三联生活周刊》的这个专辑里,在某些人缅怀的口吻中,我清晰地感觉到了这种危险。王小波正在被“王小波化”,并且变得异己起来。看网上那些由“走狗”们撰写的纪念文字,有时你很难想到他们讲述的就是狂欢者王小波,他的面目有些罗素,有些特立独行,有些庄严和滞重,但就是不像王小波。
我从来不认为让一个年轻的作家去写思想性的专栏是个好主意,无论这个主意是不是为当代中国奉献了一个有血肉的、有烟火气的思想者。在启蒙被彻底解构的年代里,由狂欢者充当的思想者让人无法不联想到罗丹的那座姿势活像蹲马桶的著名雕塑。王小波那几年的确是多产的,但是,对于王小波本人来说,从沉默中走出之后,这种放肆的喧哗难道不是另一种设计和安排?他是不是考虑过这种专栏写作对他作为作家的灵性、恣肆的伤害?他在努力传播科学的人文思维方法,传播独特的“思想”的同时,他自身的有趣也越发僵硬起来,他在传道的过程中变得面目呆板、接近无趣。因为,以他体验性的文化资源,去开拓思想的疆土,无疑也是一种折磨。尽管王小波多数时候把这种折磨看成了享受,但他的鲜活是被扼杀了的。这种专栏的扼杀与其后发生的网络谋杀相继施于王小波,再加上所谓的浪漫骑士的桂冠,王小波从一个作家、一个早夭的作家升华为文化烈士,成为与僵硬的精神格局战斗而死的殉道者。这样的升华对于作家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尊重,顶多算得上一种文化挪用,是很不庄重的青睐,是后来者为了某种自我目的而对死者的改写。
让我最为忍俊不禁的是,杂志还约了两个有点名气的文学青年讲述自己作为自由分子的成长史。这样做的匠心在于,如果他们的成长得益于王小波的“第一推动力”,则无疑更加旁证出王小波的大师地位。如果我真的像编辑那样天真地以为,他们成长过程中的骚动不是由于天性,不是出于时代的躁动,而是源于王小波的影响,那我就真的为自己的智力感到悲哀了。两个文学青年中,李红旗是诗人,据我见过的下半身诗人沈浩波说,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诗人”。他主要的经历就是不断的出走,混在北京,最后一不留神就发表了许多作品,并且获得了连篇累牍的赞美。他跟王小波有什么关联呢?也许就是那一不留神。根据李红旗本人的自述,他并不认为王小波对他有什么根本性的影响,而且他很聪明地认为王小波“把嘴张得太大了”。对王小波那些年的启蒙情结,并不是没有人感到狐疑的。另一个文学青年连岳把自己跟王小波比较亲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他们都是专栏作家,都不用从体制中获得衣食保障和其它好处,而且,比王小波幸福的是,他感到自己的生活状态几乎就是自由的。然而,当专栏作家真的就与自由更亲近了吗?真的就有了自由知识分子(让我们还是恢复这个词汇的完整性)的身份吗?这一点值得怀疑。在我看来,目前混迹于“有趣”的杂志的专栏作家远远比不上记者更有自由底色。当记者和编辑,至少能够接近真实的生活,尤其是底层生活,能够了解到粗糙芜杂生活中自由的稀缺与不易,在制度允许的情形下,还可能为正义的进程发出一些声音,这一点,在广西南丹煤窑透水事件中就得到了证明。如果不是记者的突围努力,金钱与权力苟合而做下的铁幕差点就永远合上了。反观现在的专栏作家们,他们的精神价值比最没有才华和独创性的诗人尤有不如,除了在一些间接材料中寻找小哲理、小情趣,在个人体验的基础上抖点小机灵之外,就是用狗哥搜索引擎整点大众没见过的材料给大众看。他们的专栏写作如果还能算得上是写作的话,其用途也不过填满报纸和杂志的空隙,为自己赚得可观的稿费以赢得所谓的“不为任何东西所要挟”的自由生活,顺便把部分大众培养成有一点小资趣味,或者自认为有小资趣味的人。对于当代的文化实践和真理实践来说,专栏作家的作用充其量与细菌相似,把落叶变成肥料,把牛奶变成酸奶。他们只是为自己赢得了名声,却没有发出真正的专栏作家的独立声音。这又怎么能够与王小波相比,并且以暗示某种影响的焦虑的方式来和自由知识分子这个称号套近乎?
《三联生活周刊》在这个专辑中所表达的自由(至少是通过这些讲述者表达的自由)是可疑的,比王小波在他的杂文和小说里营造的自由乌托邦更可疑。对于这些“走狗”、文学青年、专栏作家和媒体工作者来说,自由似乎是殉难的目标,或者是一种生活方式。比如,女孩子剃个光头就意味着自由,从体制化的职业中逃离出来、混迹在艺术人群里就是自由,摆脱母爱的束缚也是自由,不端铁饭碗、有上顿没下顿也是自由……在轻微的背叛和反叛中,在物质的自足里,自由似乎是一种唾手可得的东西,是自我标榜的商标,与嬉皮士头上的旁克发型有点类似。这种把自由旁克化的倾向,显示出这个时代对自由的集体误解。很可能,这个误解就是王小波留下的财富之一。王小波以自己并不工整的表述、色情的张扬姿态、非主流的生活方式暗示“走狗”们,自由似乎不是人类通向自我完整的漫长道路,甚至是不可能抵达任何可能目标的道路,相反,倒是一种姿态,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自我标榜,这当然不是王小波的本意。以王小波的知识积累,他是能够意识到自由的悖论的。自由对寻求自由者的束缚,无限度的自由所导致的极度不自由,以及自由在完整意义上的不可能实现,都让人类对自由的想象掉进一个无限熵增的死循环。王小波自嘲和嘲弄的精神倾向本来是可以消解这个危险的循环的,但是,在他的那些丧失了自嘲能力的后继者那里,自由就变成了一个事儿妈的姿态。
我更愿意把王小波看作一个懂得文字快感的作家,一个知道“有趣”的重要性,拿“有趣”这个武器与呆板生活玩猫与耗子游戏的大儿童,一个并没有刻意挑战时代的道德洁癖、但以性的狂欢招惹了过多赞美的幸运儿。但是,他的“有趣”还只是一种未被摧残的人性的基本诉求,虽然也有强烈的文化自觉,也还是没有抵达米兰·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梳理出的幽默文化遗产(王小波看过《被背叛的遗嘱》,但他的有趣并不是来源于米兰·昆德拉,因为他似乎并不特别认同幽默的重要性)。有趣与幽默虽然貌似,反对的也是同一个敌人,但有着显而易见的差别。有趣更主要是一种趣向,而幽默是有意识的精神追求,是能够裹住自由刀锋的刀鞘,是狂奔的思想列车上的制动装置和润滑剂。幽默更能避免向着专制、压抑、呆板、非人道的文化蜕变。丧失了有趣的生活顶多是难以忍受的,但如果丧失了幽默,世界将因为没有了解毒剂而变得残忍。只要有幽默存在,可怕的道德审判就会被“延期”。正因如此,米兰·昆德拉才把幽默看作欧洲艺术最伟大的遗产之一,但也是正在被背叛和忘记的遗产。不过,王小波和他的写作的价值也正体现在这里,他的怪诞不经,他的没正形,他的色情和语言狂欢,以一种“兴奋的道德”替换了“审判的道德”,以幽默模糊了判断,从而给我们的时代留下了多样性与可能性的财富。
纪念王小波是好的,但“王小波化”并不是真正人文的表现,只能说得上有趣。所幸的是,《三联生活周刊》还划拉了一群学者来谈论王小波。我不明白的是,编辑为什么不请作家谈论王小波,而是请了这么一群人文学者?鉴于王小波生前对人文学者的不屑,我觉得编辑的做法多少有点和王小波过不去的“黑色幽默”,但遗憾的是,学者们似乎并没有领略到这种幽默感,没有体现到编辑的游戏“苦心”。他们以那种解剖标本的方式谈论了王小波,这对于不以严谨见长的作家(哪怕是王小波这样的“启蒙作家”,不严谨也是他显而易见的软肋)来说有点残酷,但好在他们还不至于不明白自由为何物、在何处,他们也不至于忽略知识分子的批判立场,也不会因为迷恋王小波的文本而把他美化成文化英雄。在这个方面,三联生活周刊的确是做了个折中,人文了一下。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我爬起来看牛,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汊里静静地嚼草。那时节万籁无声,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斗得眼珠通红,口角流涎。这种牛阴囊紧缩,阳具直挺。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任凭别人上门挑衅,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为了防止斗架伤身,影响春耕,我们把它们都阉了。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锤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锤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锤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锤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愣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还没走进那条小河汊,两个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烂泥横飞,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直到我拎住他们的耳朵,他们才罢手。我喝问一声:“鸡巴,鱼呢?”那个年纪大点的说:“都怪鸡巴勒农!他老坐在坝上,把坝坐鸡巴倒了!”勒农直着嗓子吼:“王二!坝打得不鸡巴牢!”我说:“放屁!老子砍草皮打的坝,哪个鸡巴敢说不牢?”到里面一看,不管是因为勒农坐的也好,还是因为我的坝没打好也罢,反正坝是倒了,戽出来的水又流回去,鱼全泡了汤,一整天的劳动全都白费。我当然不能承认是我的错,就痛骂勒农。勒都(就是那另一个孩子)也附和我。勒农上了火,一跳三尺高,嘴里吼道:“王二!勒都!鸡巴!你们姐夫舅子合伙搞我!我去告诉我家爹,拿铜炮枪打你们!”说完这小兔崽子就往河岸上蹿,想一走了之。我一把薅住他脚脖子,把他揪下来。
“你走了我们给你赶牛哇?做你娘的美梦!”
这小子哇哇叫着要咬我,被我劈开手按在地上。他口吐白沫,杂着汉话、景颇话、傣话骂我,我用正庄京片子回骂。忽然间他不骂了,往我下体看去,脸上露出无限羡慕之情。我低头一看,我的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了。只听勒农啧啧赞美道:
“哇!想日勒都家姐哟!”
我赶紧扔下他去穿裤子。
晚上我在水泵房点起汽灯,陈清扬就会忽然到来,谈起她觉得活着很没意思,还说到她在每件事上都是清白无辜。我说她竟敢觉得自己清白无辜,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做,好色贪淫,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比好吃懒做好色贪淫更可恶。这些话她好像很听得进去,但是从不附和。那天晚上我在河边上点起汽灯,陈清扬却迟迟不至,直到九点钟以后,她才到门前来喊我:“王二,混蛋!你出来!”
我出去一看,她穿了一身白,打扮得格外整齐,但是表情不大轻松。她说道:你请我来吃鱼,做倾心之谈,鱼在哪里?我只好说,鱼还在河里。她说好吧,还剩下一个倾心之谈。就在这儿谈吧。我说进屋去谈,她说那也无妨,就进屋来坐着,看样子火气甚盛。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因为陈清扬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很丰满,腰很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脸也很漂亮。我想和她性交,而且认为她不应该不同意。假如她想借我的身体练开膛,我准让她开;所以我借她身体一用也没什么不可以。惟一的问题是她是个女人,女人家总有点小器。为此我要启发她,所以我开始阐明什么叫做“义气”。
在我看来,义气就是江湖好汉中那种伟大友谊。水浒中的豪杰们,杀人放火的事是家常便饭,可一听说及时雨的大名,立即倒身便拜。我也像那些草莽英雄,什么都不信,惟一不能违背的就是义气。只要你是我的朋友,哪怕你十恶不赦,为天地所不容,我也要站到你身边。那天晚上我把我的伟大友谊奉献给陈清扬,她大为感动,当即表示道:这友谊她接受了。不但如此,她还说要以更伟大的友谊还报我,哪怕我是个卑鄙小人也不背叛。我听她如此说,大为放心,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二十一岁了,男女间的事情还没体验过,真是不甘心。她听了以后就开始发愣,大概是没有思想准备。说了半天她毫无反应。我把手放到她肩膀上去,感觉她的肌肉绷得很紧。这娘们随时可能翻了脸给我一耳光,假定如此,就证明女人不懂什么是交情。可是她没有。忽然间她哼了一声,就笑起来。还说:我真笨!这么容易就着了你的道儿!
我说:什么道儿?你说什么?
她说: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问她我刚才说的事儿你答应不答应?她说呸,而且满面通红。我看她有点不好意思,就采取主动,动手动脚。她搡了我几把,后来说,不在这儿,咱们到山上去。我就和她一块到山上去了。
陈清扬后来说,她始终没搞明白我那个伟大友谊是真的呢,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但是她又说,那些话就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哪怕为此丧失一切,也不懊悔。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就因为这种态度,别人都不相信我。我虽然把交朋友当成终身的事业,所交到的朋友不过陈清扬等二三人而已。那天晚上我们到山上去,走到半路她说要回家一趟,要我到后山上等她。我有点怀疑她要晾我,但是我没说出来,径直走到后山上去抽烟。等了一些时间,她来了。
陈清扬说,我第一次去找她打针时,她正在伏案打瞌睡。在云南每个人都有很多时间打瞌睡,所以总是半睡半醒。我走进去时,屋子里暗了一下,因为是草顶土坯房,大多数光从门口进来。她就在那一刻醒来,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腰疼,她说躺下让我看看。我就一头倒下去,扑到竹板床上,几乎把床砸塌。我的腰痛得厉害,完全不能打弯。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来找她。
陈清扬说,我很年轻时就饿纹入嘴,眼睛下面乌黑。我的身材很高,衣服很破,而且不爱说话。她给我打过针,我就走了,好像说了一声谢了,又好像没说。等到她想起可以让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时,已经过了半分钟。她追了出来,看见我正取近路走回十四队。我从土坡上走下去,逢沟跳沟,逢坎跃坎,顺着山势下得飞快。那时正逢旱季的上午,风从山下吹来,喊我也听不见。而且我从来也不回头。我就这样走掉了。
陈清扬说,当时她想去追我,可是觉得很难追上。而且我也不一定能够证明她不是破鞋。所以她走回医务室去。后来她又改变了主意去找我,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破鞋,因此所有的人都是敌人。而我可能不是敌人。她不愿错过了机会,让我也变成敌人。
那天晚上我在后山上抽烟。虽然在夜里,我能看见很远的地方。因为月光很明亮,当地的空气又很干净。我还能听见远处的狗叫声。陈清扬一出十五队我就看见了,白天未必能看这么远。虽然如此,还是和白天不一样。也许是因为到处都没人。
我也说不准夜里这片山上有人没人,因为到处是银灰色的一片。假如有人打着火把行路,那就是说,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假如你不打火把,就如穿上了隐身衣,知道你在那里的人能看见,不知道的人不能看见。我看见陈清扬慢慢走近,怦然心动,无师自通地想到,做那事之前应该亲热一番。
陈清扬对此的反应是冷冰冰的。她的嘴唇冷冰冰,对爱抚也毫无反应。等到我毛手毛脚给她解扣子时,她把我推开,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叠好放在一边,自己直挺挺躺在草地上。
陈清扬的裸体美极了。我赶紧脱了衣服爬过丧,她又一把把我推开,递给我一个东西说:
“会用吗?要不要我教你?”
那是一个避孕套。我正在兴头上,对她这种口气只微感不快。套上之后又爬到她身上去,心慌气躁地好一阵乱弄,也没弄对。忽然她冷冰冰地说:
“喂!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我说当然知道。能不能劳你大驾躺过来一点?我要就着亮儿研究一下你的结构。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好似一声耳边雷,她给我一个大耳光。我跳起来,拿了自己的衣服,拔腿就走。
那天晚上我没走掉。陈清扬把我拽住,以伟大友谊的名义叫我留下来。她承认打我不对,也承认没有好好待我,但是她说我的伟大友谊是假的,还说,我把她骗出来就是想研究她的结构。我说,既然我是假的,你信我干吗。我是想研究一下她的结构,这也是在她的许可之下。假如不乐意可以早说,动手就打不够意思。后来她哈哈大笑了一阵说,她简直见不得我身上那个东西。那东西傻头傻脑,恬不知耻,见了它,她就不禁怒从心起。
我们俩吵架时,仍然是不着一丝。我的小和尚依然直挺挺,在月光下披了一身塑料,倒是闪闪发光。我听了这话不高兴,她也发现了。于是她用和解的口气说:不管怎么说,这东西丑得要命,你承不承认?
这东西好像个发怒的眼镜蛇一样立在那里,是不大好看。我说,既然你不愿意见它,那就算了。我想穿上裤子,她又说,别这样。于是我抽起烟来。等我抽完了一支烟,她抱住我。我们俩在草地上干那件事。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以前,是一个童男子。那天晚上我引诱了陈清扬和我到山上去。那一夜开头有月光,后来月亮落下去,出来一天的星星,就像早上的露水一样多。那天晚上没有风,山上静得很。我已经和陈清扬做过爱,不再是童男子了。但是我一点也不高兴。因为我干那事时,她一声也不吭,头枕双臂,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所以从始至终就是我一个人在表演。其实我也没持续多久,马上就完了。事毕我既愤怒又沮丧。
陈清扬说,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件事是真的:我居然在她面前亮出了丑恶的男性生殖器,丝毫不感到惭愧。那玩意也不感到惭愧,直挺挺地从她两腿之间插了进来。因为女孩子身上有这么个口子,男人就要使用她,这简直没有道理。以前她有个丈夫,天天对她做这件事。她一直不说话,等着他有一天自己感到惭愧,自己来解释为什么干了这些。可是他什么也没说,直到进了监狱。这话我也不爱听。所以我说:既然你不乐意,为什么要答应?她说她不愿被人看成小器鬼。我说你原本就是小器鬼。后来她说算了,别为这事吵架。她叫我晚上再来这里,我们再试一遍。也许她会喜欢。我什么也没说。早上起雾以后,我和她分了手,下山去放牛。
那天晚上我没去找她,倒进了医院。这事原委是这样:早上我到牛圈门前时,有一伙人等不及我,已经在开圈拉牛。大家都挑壮牛去犁田。有个本地小伙子,叫三闷儿,正在拉一条大白牛。我走过去,告诉他,这牛被毒蛇咬了,不能干活。他似乎没听见。我劈手把牛鼻绳夺了下来,他就朝我挥了一巴掌。我当胸推了他一把,推了他一个屁股蹲。然后很多人拥了上来,把我们拥在中间要打架。北京知青一伙,当地青年一伙,抄起了棍棒和皮带。吵了一会儿,又说不打架,让我和三闷儿摔跤。三闷儿摔不过我,就动了拳头。我一脚把三闷儿踢进了圈前的粪坑,让他沾了一身牛屎。三闷儿爬起来,抢了一把三齿要砍我,别人劝开了。
早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晚上我放牛回来,队长说我殴打贫下中农,要开我的斗争会。我说你想借机整人,我也不是好惹的。我还说要聚众打群架。队长说他没想整我,是三闷儿的娘闹得他没办法。那婆娘是个寡妇,泼得厉害。他说此地的规矩就是这样。后来他说,不开斗争会,改为帮助会,让我上前面去检讨一下。要是我还不肯,就让寡妇来找我。
会开得很乱。老乡们七嘴八舌,说知青太不像话,偷鸡摸狗还打人。知青们说放狗屁,谁偷东西,你们当场拿住了吗?老子们是来支援边疆建设,又不是充军的犯人,哪能容你们乱栽赃。我在前面也不检讨,只是骂。不提防三闷儿的娘从后面摸上来,抄起一条沉甸甸的拔秧凳,给了我后腰一下,正砸在我的旧伤上,登时我就背过去了。
我醒过来时,罗小四领了一伙人呐喊着要放火烧牛圈,还说要三闷儿的娘抵命。队长领了一帮人去制止,副队长叫人抬我上牛车去医院。卫生员说抬不得,腰杆断了,一抬就死。我说腰杆好像没断,你们快把我抬走。可是谁也不敢肯定我的腰杆是断了还是没断,所以也不敢肯定我会不会一抬就死。我就一直躺着。后来队长过来一问,就说:快摇电话把陈清扬叫下来,让她看看腰断了没有。过了不一会儿,陈清扬披头散发眼皮红肿地跑了来,劈头第一句话就是: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然后一检查,诊断和我自己的相同。于是我就坐上牛车,到总场医院去看病。
那天夜里陈清扬把我送到医院,一直等到腰部X光片子出来,看过认为没问题后才走。她说过一两天就来看我,可是一直没来。我住了一个星期,可以走动了,就奔回去找她。
我走进陈清扬的医务室时,身上背了很多东西,装得背篓里冒了尖。除了锅碗盆瓢,还有足够两人吃一个月的东西。她见我进来,淡淡地一笑,说你好了吗?带这些东西上哪儿?
我说要去清平洗温泉。她懒懒地往椅子上一仰说,这很好。温泉可以治旧伤。我说我不是真去洗温泉,而是到后面山上住几天。她说后面山上什么都没有,还是去洗温泉吧。
清平的温泉是山坳里一片泥坑,周围全是荒草坡。有一些病人在山坡上搭了窝棚,成年住在那里,其中得什么病的都有。我到那里不但治不好病,还可能染上麻风。而后面荒山里的低洼处沟谷纵横,疏林之中芳草离离,我在人迹绝无的地方造上一间草房,空山无人,流水落花,住在里面可以修身养性。陈清扬听了,禁不住一笑说:那地方怎么走?也许我去看看你。我告诉她路,还画了一张示意图,自己进山去了。
我走进荒山,陈清扬没有去看我。旱季里浩浩荡荡的风刮个不停,整个草房都在晃动。陈清扬坐在椅子上听着风声,回想起以往发生的事情,对一切都起了怀疑。她很难相信自己会莫名其妙地来到这极荒凉的地方,又无端地被人称做破鞋,然后就真的搞起了破鞋。这件事真叫人难以置信。陈清扬说,有时候她走出房门,往后山上看,看到山丘中有很多小路蜿蜒通到深山里去。我对她说的话言犹在耳。她知道沿着一条路走进山去,就会找到我。这是无可怀疑的事。但是越是无可怀疑的事就越值得怀疑。很可能那条路不通到任何地方,很可能王二不在山里,很可能王二根本就不存在。
过了几天,罗小四带了几个人到医院去找我。医院里没人听说过王二,更没人知道他上哪儿去了。那时节医院里肝炎流行,没染上肝炎的病人都回家去疗养,大夫也纷纷下队去送医上门。罗小四等人回到队里,发现我的东西都不见了,就去问队长可见过王二。队长说,谁是王二?从来没听说过。罗小四说前几天你还开会斗争过他,尖嘴婆打了他一板凳,差点把他打死。这样提醒了以后,队长就更想不起来我是谁了。那时节有一个北京知青慰问团要来调查知青在下面的情况,尤其是有无被捆打逼婚等情况,因此队长更不乐意想起我来。罗小四又到十五队问陈清扬可曾见过我,还闪烁其词地暗示她和我有过不正当的关系。陈清扬则表示,她对此一无所知。
等到罗小四离开,陈清扬就开始糊涂了。看来有很多人说,王二不存在。这件事叫人困惑的原因就在这里。大家都说存在的东西一定不存在,这是因为眼前的一切都是骗局。大家都说不存在的东西一定存在,比如王二,假如他不存在,这个名字是从哪里来的?陈清扬按捺不住好奇心,终于扔下一切,上山找我来了。
我被尖嘴婆打了一板凳后晕了过去,陈清扬曾经从山上跑下来看我。当时她还忍不住哭了起来,并且当众说,如果我好不了要照顾我一辈子。结果我并没有死,连瘫都没瘫。这对我是很好的事,可是陈清扬并不喜欢。这等于当众暴露了她是破鞋。假如我死,或是瘫掉,就是应该的事,可是我在医院里只住了一个星期就跑出来。对她来说,我就是那个急匆匆从山上赶下去的背影,一个记忆中的人。她并不想和我做爱,也不想和我搞破鞋,除非有重大的原因。因此她来找我就是真正的破鞋行径。
陈清扬说,她决定上山找我时,在白大褂底下什么都没穿。她就这样走过十五队后面的那片山包。那些小山上长满了草,草下是红土。上午风从山上往平坝里吹,冷得像山上的水,下午风吹回来,带着燥热和尘土。陈清扬来找我时,乘着白色的风。风从衣服下面钻进来,流过全身,好像爱抚和嘴唇。其实她不需要我,也没必要找到我。以前人家说她是破鞋,说我是她的野汉子时,她每天都来找我。那时好像有必要。自从她当众暴露了她是破鞋,我是她的野汉子后,再没人说她是破鞋,更没人在她面前提到王二(除了罗小四)。大家对这种明火执仗的破鞋行径是如此的害怕,以致连说都不敢啦。
关于北京要来人视察知青的事,当地每个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这是因为我前些日子在放牛,早出晚归,而且名声不好,谁也不告诉我,后来住了院,也没人来看我。等到我出院以后,就进了深山。在我进山之前,总共就见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陈清扬,她没有告诉我这件事。另一个是我们队长,他也没说起这件事,只叫我去温泉养病。我告诉他,我没有东西(食品、炊具等等),所以不能去温泉。他说他可以借给我。我说我借了不一定还,他说不要紧。我就向他借了不少家制的腊肉和香肠。
陈清扬不告诉我这件事是因为她不关心,她不是知青。队长不告诉我这件事,是因为他以为我已经知道了。他还以为我拿了很多吃的东西走,就不会再回来。所以罗小四问他王二到哪儿去了时,他说:王二?谁叫王二?从没听说过。对于罗小四等人来说,找到我有很大的好处,我可以证明大家在此地受到很坏的待遇,经常被打晕。对于领导来说,我不存在有很大的便利,可以说明此地没有一个知青被打晕。对于我自己来说,存在不存在没有很大的关系。假如没有人来找我,我在附近种点玉米,可以永远不出来。就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自己存不存在的事不太关心。
我在小屋里也想过自己存不存在的问题。比方说,别人说我和陈清扬搞破鞋,这就是存在的证明。用罗小四的话来说,王二和陈清扬脱了裤子干。其实他也没看见。他想像的极限就是我们脱裤子。还有陈清扬说,我从山上下来,穿着黄军装,走得飞快。我自己并不知道我走路是不回头的。因为这些事我无从想像,所以是我存在的证明。
还有我的小和尚直挺挺,这件事也不是我想出来的。我始终盼着陈清扬来看我,但陈清扬始终没有来。她来的时候,我没有盼着她来。
我曾经以为陈清扬在我进山后会立即来看我,但是我错了。我等了很久,后来不再等了。我坐在小屋里,听着满山树叶哗哗响,终于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我听见浩浩荡荡的空气大潮从我头顶涌过,正是我灵魂里潮兴之时。正如深山里花开,龙竹笋剥剥地爆去笋壳,直翘翘地向上。到潮退时我也安息,但潮兴时要乘兴而舞。正巧这时陈清扬来到草屋门口,她看见我赤条条坐在竹板床上,阳具就如剥了皮的兔子,红通通亮晶晶足有一尺长,直立在那里,登时惊慌失措,叫了起来。
陈清扬到山里找我的事又可以简述如下:我进山后两个星期,她到山里找我。当时是下午两点钟,可是她像那些午夜淫奔的妇人一样,脱光了内衣,只穿一件白大褂,赤着脚走进山来。她就这样走过阳光下的草地,走进了一条干河沟,在河沟里走了很久。这些河沟很乱,可是她连一个弯都没转错。后来她又从河沟里出来,走进一个向阳的山洼,看见一间新搭的草房。假如没有一个王二告诉她这条路,她不可能在茫茫荒山里找到一间草房。可是她走进草房,看到王二就坐在床上,小和尚直挺挺,却吓得尖叫起来。
陈清扬后来说,她没法相信她所见到的每件事都是真的。真的事要有理由。当时她脱了衣服,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的小和尚,只见它的颜色就像烧伤的疤痕。这时我的草房在风里摇晃,好多阳光从房顶上漏下来,星星点点落在她身上。我伸手去触她的乳头,直到她脸上泛起红晕,乳房坚挺。忽然她从迷梦里醒来,羞得满脸通红。于是她紧紧地抱住我。
我和陈清扬是第二次做爱,第一次做爱的很多细节当时我大惑不解。后来我才明白,她对被称做破鞋一事,始终耿耿于怀。既然不能证明她不是破鞋,她就乐于成为真正的破鞋。就像那些被当场捉了奸的女人一样,被人叫上台去交待那些偷情的细节。等到那些人听到情不能持,丑态百出时,怪叫一声:把她捆起来!就有人冲上台去,用细麻绳把她五花大绑,她就这样站在人前,受尽羞辱。这些事一点也不讨厌。她也不怕被人剥得精赤条条,拴到一扇磨盘上,扔到水塘里淹死。或者像以前达官贵人家的妻妾一样,被强迫穿得整整齐齐,脸上贴上湿透的黄表纸,端坐着活活憋死。这些事都一点也不讨厌。她丝毫也不怕成为破鞋,这比被人叫做破鞋而不是破鞋好得多。她所讨厌的是使她成为破鞋那件事本身。
我和陈清扬做爱时,一只蜥蜴从墙缝里爬了进来,走走停停地经过房中间的地面。忽然它受到惊动,飞快地出去,消失在门口的阳光里。这时陈清扬的呻吟就像泛滥的洪水,在屋里蔓延。我为此所惊,伏下身不动。可是她说,快,混蛋。还拧我的腿。等我“快”了以后,阵阵震颤就像从地心传来。后来她说,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早晚要遭报应。
她说自己要遭报应时,一道红晕正从她的胸口褪去。那时我们的事情还没完。但她的口气是说,她只会为在此之前的事遭报应。忽然之间我从头顶到尾骨一齐收紧,开始极其猛烈地射精。这事与她无关,大概只有我会为此遭报应。
后来陈清扬告诉我,罗小四到处找我。他到医院找我时,医院说我不存在。他找队长问我时,队长也说我不存在。最后他来找陈清扬,陈清扬说,既然大家都说他不存在,大概他就是不存在吧,我也没有意见。罗小四听了这话,禁不住哭了起来。
我听了这话,觉得很奇怪。我不应该因为尖嘴婆打了我一下而存在,也不应该因为她打了我一下而不存在。事实上,我的存在乃是不争的事实。我就为这一点钻了牛角尖。为了验证这不争的事实,慰问团来的那一天,我从山上奔了下去,来到了座谈会的会场上。散会以后,队长说,你这个样子不像有病。还是回来喂猪吧。他还组织人力,要捉我和陈清扬的奸。当然,要捉我不容易,我的腿非常快。谁也休想跟踪我。但是也给我添了很多麻烦。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悟到,犯不着向人证明我存在。
我在队里喂猪时,每天要挑很多水。这个活计很累,连偷懒都不可能,因为猪吃不饱会叫唤。我还要切很多猪菜,劈很多柴。喂这些猪原来要三个妇女,现在要我一个人干。我发现我不能顶三个妇女,尤其是腰疼时。这时候我真想证明我不存在。
晚上我和陈清扬在小屋里做爱。那时我对此事充满了敬业精神,对每次亲吻和爱抚都贯注了极大的热情。无论是经典的传教士式,后进式,侧进式,女上位,我都能一丝不苟地完成。陈清扬对此极为满意。我也极为满意。在这种时候,我又觉得用不着去证明自己是存在的。从这些体会里我得到一个结论,就是永远别让别人注意你。北京人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你千万别让人惦记上。
过了一些时候,我们队的知青全调走了。男的调到糖厂当工人,女的到农中去当老师。单把我留下来喂猪,据说是因为我还没有改造好。陈清扬说,我叫人惦记上了。这个人大概就是农场的军代表。她还说,军代表不是个好东西。原来她在医院工作,军代表要调戏她,被她打了个大嘴巴。然后她就被发到十五队当队医。十五队的水是苦的,也没有菜吃,呆久了也觉得没有啥。但是当初调她来,分明有修理一下的意思。她还说,我准会被修到半死。我说过,他能把我怎么样?急了老子跑他娘。后来的事都是由此而起。
那天早上天色微明,我从山上下来,到猪场喂猪。经过井台时,看见了军代表,他正在刷牙。他把牙刷从嘴里掏出来,满嘴白沫地和我讲话,我觉得很讨厌,就一声不吭地走掉了。过了一会,他跑到猪场里,把我大骂了一顿,说你怎么敢走了。我听了这些话,一声不吭。就是他说我装哑巴,我也一声不吭。然后我又走开了。
军代表到我们队来蹲点,蹲下来就不走了。据他说,要不能从王二嘴里掏出话来,死也不甘心。这件事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是他下来视察,遇见了我对他装聋作哑,因而大怒,不走了。二是他不是下来视察,而是听说陈清扬和我有了一腿,特地来找我的麻烦。不管他为何而来,反正我是一声也不吭,这叫他很没办法。
军代表找我谈话,要我写交待材料。他还说,我搞破鞋群众很气愤,如果我不交待,就发动群众来对付我。他还说,我的行为够上了坏分子,应该受到专政。我可以辩解说,我没搞破鞋。谁能证明我搞了破鞋?但我只是看着他。像野猪一样看他,像发傻一样看他,像公猫看母猫一样看他。把他看到没了脾气,就让我走了。
最后他也没从我嘴里套出话来。他甚至搞不清我是不是哑巴。别人说我不是哑巴,他始终不敢相信,因为他从来没听我说过一句话。他到今天想起我来,还是搞不清我是不是哑巴。想起这一点,我就万分的高兴。
最后我们被关了起来,写了很长时间的交待材料。起初我是这么写的:我和陈清扬有不正当的关系。这就是全部。上面说,这样写太简单。叫我重写。后来我写,我和陈清扬有不正当关系,我干了她很多回,她也乐意让我干。上面说,这样写缺少细节。后来又加上了这样的细节:我们俩第四十次非法性交。地点是我在山上偷盖的草房。那天不是阴历十五就是阴历十六,反正月亮很亮。陈清扬坐在竹床上,月光从门里照进来,照在她身上。我站在地上,她用腿圈着我的腰。我们还聊了几句,我说她的乳房不但圆,而且长的很端正,脐窝不但圆罗,而且很浅。这些都很好。她说是吗,我自己不知道。后来月光移走了,我点了一根烟,抽到一半她拿走了,接着吸了几口。她还捏过我的鼻子,因为本地有一种说法,说童男的鼻子很硬,而纵欲过度行将死去的人鼻子很软。这些时候她懒懒地躺在床上,倚着竹板墙。其他的时间她像澳大利亚考拉熊一样抱住我,往我脸上吹热气。最后月亮从门对面的窗子里照进来。这时我和她分开。但是我写这些材料,不是给军代表看。他那时早就不是军代表了,而且已经复员回家去了。他是不是代表,反正犯了我们这种错误,总是要写交待材料。
我后来和我们学校人事科长关系不错。他说当人事干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看到别人写的交待材料。我想他说的包括了我写的交待材料。我以为我的交待材料最有文采。因为我写这些材料时住在招待所,没有别的事可干,就像专业作家一样。
我逃跑是晚上的事。那天上午,我找司务长请假,要到井坎镇买牙膏。我归司务长领导,他还有监视我的任务。他应该随时随地看住我,可是天一黑我就不见了。早上我带给他很多酸琶果,都是好的。平原上的酸琶果都不能吃,因为里面是一窝蚂蚁。只有山里的酸琶果才没蚂蚁。司务长说,他个人和我关系不坏,而且军代表不在。他可以准我去买牙膏。但是司务长又说,军代表随时会回来。要是他回来时我不在,司务长也不能包庇我。我从队里出去,爬上十五队的后山,拿个镜片晃陈清扬的后窗。过一会儿,她到山上来,说是头两天人家把她盯得特紧,跑不出来。而这几天她又来月经。她说这没关系,干吧。我说那不行。分手时她硬要给我二百块钱。起初我不要,后来还是收下了。
后来陈清扬告诉我,头两天人家没有把她盯得特紧,后来她也没有来月经。事实上,十五队的人根本就不管她。那里的人习惯于把一切不是破鞋的人说成破鞋,而对真的破鞋放任自流。她之所以不肯上山来,让我空等了好几天,是因为对此事感到厌倦。她总要等有了好心情才肯性交,不是只要性交就有好心情。当然这样做了以后,她也不无内疚之心。所以她给我二百块钱。我想既然她有二百块钱花不掉,我就替她花。所以我拿了那些钱到井坎镇上,买了一条双筒猎枪。
后来我写交待材料,双筒猎枪也是一个主题。人家怀疑我拿了它要打死谁。其实要打死人,用二百块钱的双筒猎枪和四十块钱的铜炮枪打都一样。那种枪是用来在水边打野鸭子的,在山里一点不实用,而且像死人一样沉。那天我到井坎街上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又不是赶街的日子,所以只有一条空空落落的土路和几间空空落落的国营商店。商店里有一个售货员在打瞌睡,还有很多苍蝇在飞。货架上写着“吕过吕乎”,放着铝锅铝壶。我和那个胶东籍的售货员聊了一会天,她叫我到库房里看了看。在那儿我看见那条上海出的猎枪,就不顾它已经放了两年没卖出去的事实,把它买下了。傍晚时我拿它到小河边试放,打死了一只鹭鸶。这时军代表从场部回来,看见我手里有枪,很吃了一惊。他唠叨说,这件事很不对,不能什么人手里都有枪。应该和队里说一下,把王二的枪没收掉。我听了这话,几乎要朝他肚子上打一枪。如果打了的话,恐怕会把他打死。那样多半我也活不到现在了。那天下午我从井坎回队的路上,涉水从田里经过,曾经在稻棵里站了一会。我看见很多蚂蝗像鱼一样游出来,叮上了我的腿。那时我光着膀子,衣服包了很多红糖馅的包子(镇上饭馆只卖这一种食品),双手提包子,背上还背了枪,很累赘。所以我也没管那些蚂蝗。到了岸上我才把它们一条条揪下来用火烧死。烧得它们一条条发软起泡。忽然间我感到很烦很累,不像二十一岁的人。我想,这样下去很快就会老了。
后来我遇上了勒都。他告诉我说,他们把那条河汊里的鱼都捉到手了。我那一份已经晒成了鱼干,在他姐姐手里。他姐姐叫我去。他姐姐和我也很熟,是个微黑俏丽的小姑娘。我说一时去不了。我把那一包包子都给了勒都,叫他给我到十五队送个信,告诉陈清扬,我用她给我的钱买了一条枪。勒都去了十五队,把这话告诉陈清扬,她听了很害怕,觉得我会把军代表打死。这种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傍晚时我就想打军代表一枪。
傍晚时分我在河边打鹭鸶,碰上了军代表。像往常一样,我一声不吭,他喋喋不休。我很愤怒,因为已经有半个多月了,他一直对我喋喋不休,说着同样的话:我很坏,需要思想改造。对我一刻也不能放松。这样的话我听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像那天晚上那么火。后来他又说,今天他有一个特大好消息,要向大家公布。但是他又不说是什么,只说我和我的“臭婊子”陈清扬今后的日子会很不好过。我听了这话格外恼火,想把他就地掐死,又想听他说出是什么好消息以后再下手。他却不说,一直卖着关子,只说些没要紧的话,到了队里以后才说,晚上你来听会吧,会上我会宣布的。
晚上我没去听会,在屋里收拾东西,准备逃上山去。我想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以致军代表有了好办法来收拾我和陈清扬,至于是什么事我没想出来,那年头的事很难猜。我甚至想到可能中国已经复辟了帝制,军代表已经当上了此地的土司。他可以把我锤骟掉,再把陈清扬拉去当妃子。等我收拾好要出门,才知道没有那么严重。因为会场上喊口号,我在屋里也能听见。原来是此地将从国营农场改做军垦兵团。军代表可能要当个团长。不管怎么说,他不能把我阉掉,也不能把陈清扬拉走。我犹豫了几分钟,还是把装好的东西背上了肩,还用砍刀把屋里的一切都砍坏,并且用木炭在墙上写了:“×××(军代表名),操你妈!”然后出了门,上山去了。
我从十四队逃跑的事就是这样。这些经过我也在交待材料里写了。概括地说,是这样的:我和军代表有私仇,这私仇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在慰问团面前说出了曾经被打晕的事,叫军代表很没面子。二是争风吃醋,所以他一直修理我。当他要当团长时,我感到不堪忍受,逃到山上去了。我到现在还以为这是我逃上山的原因。但是人家说,军代表根本就没当上团长,我逃跑的理由不能成立。所以人家说,这样的交待材料不可信。可信的材料应该是,我和陈清扬有私情。俗话说,色胆包天,我们什么事都能干出来。这话也有一点道理,可是我从队里逃出来时,原本不打算找陈清扬,打算一走算了。走到山边上才想到,不管怎样,陈是我的一个朋友,该去告别。谁知陈清扬说,她要和我一起逃跑。她还说,假如这种事她不加入,那伟大友谊岂不是喂了狗。于是她匆匆忙忙收拾了一些东西跟我走了。假如没有她和她收拾的东西,我一定会病死在山上。那些东西里有很多治疟疾的药,还有大量的大号避孕套。
我和陈清扬逃上山以后,农场很惊慌了一阵。他们以为我们跑到缅甸去了。这件事传出去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就没向上报告,只是在农场内部通缉王二和陈清扬。我们的样子很好认,还带了一条别人没有的双筒猎枪,很容易被人发现,可是一直没人找到我们。直到半年以后,我们自己回到农场来,各回各的队,又过了一个多月,才被人保组叫去写交待。也是我们流年不利,碰上了一个运动,被人揭发了出来。
人保组的房子在场部的路口上,是一座孤零零的土坯房。你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因为它粉刷得很白,还因为它在高岗上。大家到场部赶街,老远就能看见那间房子。它周围是一片剑麻地,剑麻总是暗绿色,剑麻下的土总是鲜红色。我在那里交待问题,把什么都交待了。我们上了山,先在十五队后山上种玉米,那里土不好,玉米有一半没出苗。我们就离开,昼伏夜行,找别的地方定居。最后想起山上有个废水碾,那里有很大一片丢荒了的好地。水碾里住了一个麻风寨跑出来的刘大爹。谁也不到那里去,只有陈清扬有一回想起自己是大夫,去看过一回。我们最后去了刘大爹那里,住在水碾背后的山洼里,陈清扬给刘大爹看病,我给刘大爹种地。过了一些时候,我到清平赶街,遇上了同学。他们说,军代表调走了,没人记着我们的事。我们就回来。整个事情就是这样的。
我在人保组里呆了很长时间。有一段时间,气氛还好,人家说,问题清楚了,你准备写材料。后来忽然又严重起来,怀疑我们去了境外,勾结了敌对势力,领了任务回来。于是他们把陈清扬也叫到人保组,严加审讯。问她时,我往窗外看。天上有很多云。
人家叫我交待偷越国境的事。其实这件事上,我也不是清白无辜。我确实去过境外。我曾经打扮成老傣的模样,到对面赶过街。我在那里买了些火柴和盐。但是这没有必要说出来。没必要说的话就不说。
后来我带人保组的人到我们住过的地方去勘查。我在十五队后山上搭的小草房已经漏了顶,玉米地招来很多鸟。草房后面有很多用过的避孕套,这是我们在此住过的铁证。当地人不喜欢避孕套,说那东西阻断了阴阳交流,会使人一天天弱下去。其实当地那种避孕套,比我后来用过的任何一种都好。那是百分之百的天然橡胶。
后来我再不肯带他们去那些地方看,反正我说我没去国外,他们不信。带他们去看了,他们还是不信。没必要做的事就别做。我整天一声不吭。陈清扬也一声不吭。问案的人开头还在问,后来也懒得吭声。街子天里有好多老傣、老景颇背着新鲜的水果蔬菜走过,问案的人也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了一个人。他也想去赶街,可是不到放我们回去的时候,让我们呆在这里无人看管,又不合规定。他就到门口去喊人,叫过路的大嫂站住。但是人家经常不肯站住,而是加快了脚步。见到这种情况,我们就笑起来。
人保组的同志终于叫住了一滚大嫂。陈清扬站起来,整理好头发,把衬衣领子折起来,然后背过手去。那位大嫂就把她捆起来,先捆紧双手,再把绳子在脖子和胳膊上扣住。那大嫂抱歉地说,捆人我不会呀。人保组的同志说,可以了。然后他再把我捆起来,让我们在两张椅子上背靠背坐好,用绳子拦腰捆上一道,然后他锁上门,也去赶集。过了好半天他才回来,到办公桌里拿东西,问道:要不要上厕所?时间还早,一会回来放你们。然后又出去。
到他最后来放开我们的时候,陈清扬活动一下手指,整理好头发,把身上的灰土掸干净,我们俩回招待所去。我们每天都到人保组去,每到街子天就被捆起来,除此之外,有时还和别人一道到各队去挨斗。他们还一再威胁说,要对我们采取其他专政手段——我们受审查的事就是这样的。
后来人家又不怀疑我们去了国外,开始对她比较客气,经常叫她到医院去,给参谋长看前列腺炎。那时我们农场来了一大批军队下来的老干部,很多人有前列腺炎。经过调查,发现整个农场只有陈清扬知道人身上还有前列腺。人保组的同志说,要我们交待男女关系问题。我说,你怎知我们有男女关系问题?你看见了吗?他们说,那你就交待投机倒把问题。我又说,你怎知我有投机倒把问题?他们说,那你还是交待投敌叛变的问题。反正要交待问题,具体交待什么,你们自己去商量。要是什么都不交待,就不放你。我和陈清扬商量以后,决定交待男女关系问题。她说,做了的事就不怕交待。于是我就像作家一样写起交待材料来。首先交待的就是逃跑上山那天晚上的事。写了好几遍,终于写出陈清扬像考拉熊。她承认她那天心情非常激动,确实像考拉熊。因为她终于有了机会,来实践她的伟大友谊。于是她腿圈住我的腰,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想像成一棵大树,几次想爬上去。
后来我又见到陈清扬,已经到了九十年代。她说她离了婚和女儿住在上海,到北京出差。到了北京就想到,王二在这里,也许能见到。结果真的在龙潭湖庙会上见到了我。我还是老样子,饿纹入嘴,眼窝下乌青,穿过了时的棉袄,蹲在地上吃不登大雅之堂的卤煮火烧。惟一和过去不同的是手上被硝酸染得焦黄。
陈清扬的样子变了不少,她穿着薄呢子大衣,花格呢裙子,高跟皮靴,戴金丝眼镜,像个公司的公关职员,她不叫我,我绝不敢认。于是我想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质,放到合适的地方就大放光彩。我的本质是流氓土匪一类,现在做个城里的市民,学校的教员,就很不像样。
陈清扬说,她女儿已经上了大二,最近知道了我们的事,很想见我。这事的起因是这样的:她们医院想提拔她,发现她档案里还有一堆东西。领导上讨论之后,认为是“文革”时整人的材料,应予撤销。于是派人到云南外调,花了一万元差旅费,终于把它拿了出来。因为是本人写的,交还本人。她把它拿回家去放着,被女儿看见了。该女儿说,好哇,你们原来是这么造的我!
其实我和她女儿没有任何关系。她女儿产生时,我已经离开云南了。陈清扬也是这么解释的,可是那女孩说,我可以把精液放到试管里,寄到云南让陈清扬人工授精。用她原话来说就是:你们两个混蛋什么干不出来。
我们逃进山里的第一滚夜晚,陈清扬兴奋得很。天明时我睡着了,她又把我叫起来,那时节大雾正从墙缝里流进来。她让我再干那件事,别戴那劳什子。她要给我生一窝小崽子,过几年就耷拉到这里。同时她揪住乳头往下拉,以示耷拉之状。我觉得耷拉不好看,就说,咱们还是想想办法,别叫它耷拉。所以我还是戴着那劳什子。以后她对这件事就失去了兴趣。
后来我再见陈清扬时,问道,怎么样,耷拉了吧?她说可不是,耷拉得一塌糊涂。你想不想看看有多耷拉。后来我看见了,并没有一塌糊涂。不过她说,早晚要一塌糊涂,没有别的出路。
我写了这篇交待材料交上去,领导上很欣赏。有个大头儿,不是团参谋长就是政委,接见了我们,说我们的态度很好。领导上相信我们没有投敌叛变。今后主要的任务就是交待男女关系问题。假如交待得好,就让我们结婚。但是我们并不想结婚。后来又说,交待得好,就让我调回内地。陈清扬也可以调上级医院。所以我在招待所写了一个多月交待材料,除了出公差,没人打搅,我用复写纸写,正本是我的,副本是她的。我们有一模一样的交待材料。
后来人保组的同志找我商量,说是要开个大的批斗会。所有在人保组受过审查的人都要参加,包括投机倒把分子、贪污犯,以及各种坏人。我们本该属于同一类,可是团领导说了,我们年轻,交待问题的态度好,所以又可以不参加。但是有人攀我们,说都受审查,他们为什么不参加。人保组也难办。所以我们必须参加。最后的决定是来做工作,动员我们参加。据说受受批斗,思想上有了震动,以后可以少犯错误。既然有这样的好处,为什么不参加?到了开会的日子,场部和附近生产队来了好几千人。我们和好多别的人站到台上去。等了好半天,听了好几篇批判稿,才轮到我们王陈二犯。原来我们的问题是思想淫乱,作风腐败,为了逃避思想改造,逃到山里去。后来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下山弃暗投明。听了这样的评价,我们心情激动,和大家一起振臂高呼:打倒王二!打倒陈清扬!斗过这一台,我们就算没事了。但是还得写交待,因为团领导要看。
在十五队后山上,陈清扬有一回很冲动,要给我生一群小崽子,我没要。后来我想,生生也不妨,再跟她说,她却不肯生了。而且她总是理解成我要干那件事。她说,要干就干,没什么关系。我想纯粹为我,这样太自私了,所以就很少干。何况开荒很累,没力气干。我所能交待的事就是在地头休息时摸她的乳房。
旱季里开荒时,到处是热风,身上没有汗,可是肌肉干疼。最热时,只能躺在树下睡觉。枕着竹筒,睡在棕皮蓑衣上。我奇怪为什么没人让我交待蓑衣的事。那是农场的劳保用品,非常贵。我带进山两件,一件是我的,一件是从别人门口顺手拿来的。一件也没拿回来。一直到我离开云南,也没人让我交还蓑衣。
我们在地头休息时,陈清扬拿斗笠盖住脸,敞开衬衣的领口,马上就睡着了。我把手伸进去,有很优美的浑圆的感觉。后来我把扣子又解开几个,看见她的皮肤是浅红色。虽然她总穿着衣服干活,可是阳光透过了薄薄的布料。至于我,总是光膀子,已经黑得像鬼一样。
陈清扬的乳房是很结实的两块,躺着的时候给人这样的感觉。但是其他地方很纤细。过了二十多年,大模样没怎么变,只是乳头变得有点大,有点黑。她说这是女儿作的孽。那孩子刚出世,像个粉红色的小猪,闭着眼一口叼住她那个地方狠命地吃,一直把她吃成个老太太,自己却长成个漂亮大姑娘,和她当年一样。
年纪大了,陈清扬变得有点敏感。我和她在饭店里重温旧情,说到这类话题,她就有恐慌之感。当年不是这样。那时候在交待材料里写到她的乳房,我还有点犹豫。她说,就这么写。我说,这样你就暴露了。她说,暴露就暴露,我不怕!她还说是自然长成这样,又不是她捣了鬼。至于别人听说了有什么想法,不是她的问题。
过了这么多年我才发现,陈清扬是我的前妻哩。交待完问题人家叫我们结婚。我觉得没什么必要了。可是领导上说,不结婚影响太坏,非叫去登记不可。上午登记结婚,下午离婚。我以为不算呢。乱秧秧的,人家忘了把发的结婚证要回去。结果陈清扬留了一张。我们拿这二十年前发的破纸头登记了一间双人房。要是没有这东西,就不许住在一间房子里。二十年前不这样。二十年前他们让我们住在一间房子里写交待材料,当时也没这个东西。
我写了我们住在后山上的事。团领导要人保组的人带话说,枝节问题不要讲太多,交待下一个案子吧。听了这话,我发了犟驴脾气:妈妈的,这是案子吗?陈清扬开导我说:这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要干多少这种事,又有几个有资格成为案子。我说其实这都是案子,只不过领导上查不过来。她说既然如此,你就交待吧。所以我交待道:那天夜里,我们离开了后山,向作案现场进发。
我后来又见到陈清扬,和她在饭店里登记了房间,然后一起到房间里去,我伸手帮她脱下大衣。陈清扬说,王二变得文明了。这说明我已经变了很多。以前我不但相貌凶恶,行为也很凶恶。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又作了一回案。那里暖气烧得很暖,还装着茶色玻璃。我坐在沙发上,她坐在床上,聊了一会儿天,逐渐有了犯罪的气氛。我说,不是让我看有多耷拉吗,我看看。她就站起来,脱了外衣,里面穿着大花的衬衫。然后她又坐下去,说,还早一点。过一会服务员来送开水。他们有钥匙,连门都不敲就进来了。我问她,碰上了人家怎么说?她说,她没被碰上过。但是听说人家会把门一摔,在外面说:真他妈的讨厌!
我和陈清扬逃进山以前,有一次我在猪场煮猪食。那时我要烧火,要把猪菜切碎(所谓猪菜,是番薯藤、水葫芦一类东西),要往锅里加糠添水。我同时做着好几样事情。而军代表却在一边喋喋不休,说我是如何之坏。他还让我去告诉我的“臭婊子”陈清扬,她是如何之坏。忽然间我暴怒起来,抡起长刀,照着梁上挂的盛南瓜籽的葫芦劈去,把它劈成两半。军代表吓得一步跳出房去。如果他还要继续数落我,我就要砍他脑袋了。我是那样凶恶,因为我不说话。
后来在人保组,我也不大说话,包括人家捆我的时候。所以我的手经常被捆得乌青。陈清扬经常说话。她说:大嫂,捆疼了。或者:大嫂,给我拿手绢垫一垫。我头发上系了一块手绢。她处处与人合作,苦头吃得少。我们处处都不一样。
陈清扬说,以前我不够文明。在人保组里,人家给我们松了绑。那条绳子在她的衬衣上留下了很多道痕迹。这是因为那绳子平时放在烧火的棚子里,沾上了锅灰和柴草末。她用不灵活的手把痕迹掸掉,只掸了前面,掸不了后面。等到她想叫我来掸时,我已经一步跨出门去。等到她追出门去,我已经走了很远。我走路很快,而且从来不回头看。就因为这些原因,她根本就不爱我,也说不上喜欢。
照领导定的性,我们在后山上干的事,除了她像考拉那次之外,都不算案子。像我们在开荒时干的事,只能算枝节问题。所以我们没有继续交待下去。其实还有别的事。当时热风正烈,陈清扬头枕双臂睡得很熟。我把她的衣襟完全解开了。这样她袒露出上身,好像是故意的一样。天又蓝又亮,以致阴影里都是蓝黝黝的光。忽然间我心里一动,在她红彤彤的身体上俯身下去。我都忘了自己干了些什么了。我把这事说了出来,以为陈清扬一定不记得。可是她说,“记得记得!那会儿我醒了。你在我肚脐上亲了一下吧?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
陈清扬说,当时她刚好醒来,看见我那颗乱蓬蓬的头正在她肚子上,然后肚脐上轻柔的一触。那一刻她也不能自持。但是她还是假装睡着,看我还要干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干,抬起头来往四下看看,就走开了。
我写的交待材料里说,那天夜里,我们离开后山,向作案现场进发,背上背了很多坛坛罐罐,计划是到南边山里定居。那边土地肥沃,公路两边就是一人深的草。不像十五队后山,草只有半尺高。那天夜里有月亮,我们还走了一段公路,所以到天明将起雾时,已经走了二十公里,上了南面的山。具体地说,到了章风寨南面的草地上,再走就是森林。我们在一棵大青树下露营,拣了两块干牛粪生了一堆火,在地上铺了一块塑料布。然后脱了一切衣服(衣服已经湿了),搂在一起,裹上三条毯子,滚成一个球,就睡着了。睡了一个小时就被冻醒。三重毯子都湿透了,牛粪火也灭了。树上的水滴像倾盆大雨往下掉。空气里飘着的水点有绿豆大小。那是在一月里,旱季最冷的几天。山的阴面就有这么潮。
陈清扬说,她醒时,听见我在她耳边打机关枪。上牙碰下牙,一秒钟不只一下。而且我已经有了热度。我一感冒就不容易好,必须打针。她就爬起来说,不行,这样两个人都要病。快干那事。我不肯动,说道:忍忍吧。一会儿就出太阳。后来又说:你看我干得了吗?案发前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案发时的情形是这样:陈清扬骑在我身上,一起一落,她背后的天上是白茫茫的雾气。这时好像不那么冷了,四下里传来牛铃声。这地方的老傣不关牛,天一亮水牛就自己跑出来。那些牛身上拴着木制的铃铛,走起来发出闷闷的响声。一个庞然大物骤然出现在我们身边,耳边的刚毛上挂着水珠。那是一条白水牛,它侧过头来,用一只眼睛看我们。
白水牛的角可以做刀把,晶莹透明很好看。可是质脆容易裂。我有一把匕首,也是白牛角把,却一点不裂,很难得。刃的材料也好,可是被人保组收走了。后来没事了,找他们要,却说找不到了。还有我的猎枪,也不肯还我。人保组的老郭死乞白咧地说要买,可是只肯出五十块钱。最后连枪带刀,我一样也没要回来。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作案之前聊了好半天。最后她把衬衣也脱下来,还穿着裙子和皮靴。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把她的头发撩了起来。她的头发有不少白的了。
陈清扬烫了头。她说,以前她的头发好,舍不得烫。现在没关系了。她现在当了副院长,非常忙,也不能每天洗头。除此之外,眼角脖子下有不少皱纹。她说,女儿建议她去做整容手术。但是她没时间做。
后来她说,好啦,看吧。就去解乳罩。我想帮她一把,也没帮上。扣在前面,我把手伸到后面去了。她说看来你没学坏,就转过身来让我看。我仔细看了一阵,提了一点意见。不知为什么,她有点脸红,说,好啦,看也看过了。还要干什么?就要把乳罩戴上。我说,别忙,就这样吧。她说,怎么,还要研究我的结构?我说,那当然。现在不着急,再聊一会。她的脸更红了,说道:王二,你一辈子学不了好,永远是个混蛋。
我在人保组,罗小四来看我,趴窗户一看,我被捆得像粽子一样。他以为案情严重,我会被枪毙掉,把一盒烟从窗里扔进来,说道:二哥,哥们儿一点意思。然后哭了。罗小四感情丰富,很容易哭。我让他点着了烟从窗口递进来,他照办了,差点肩关节脱臼才递到我嘴上。然后他问我还有什么事要办,我说没有。我还说,你别招一大群人来看我。他也照办了。他走后,又有一帮孩子爬上窗台看,正看见我被烟熏得睁一眼闭一眼,样子非常难看。打头的一个不禁说道:耍流氓。我说,你爸你妈才耍流氓。他们不流氓能有你?那孩子抓了些泥巴扔我。等把我放开,我就去找他爸,说道:今天我在人保组,叫人像捆猪一样捆上。令郎人小志大,趁那时朝我扔泥巴。那人一听,揪住他儿子就揍。我在一边看完了才走。陈清扬听说这事,就有这种评价:王二,你是个混蛋。
其实我并非永远是混蛋。我现在有家有口,已经学了不少好。抽完了那根烟,我把她抱过来,很熟练地在她胸前爱抚一番,然后就想脱她的裙子。她说:别忙,再聊会儿。你给我也来支烟。我点了一支烟,抽着了给她。
陈清扬说,在章风山她骑在我身上一上一下,极目四野,都是灰蒙蒙的水雾。忽然间觉得非常寂寞,非常孤独。虽然我的一部分在她身体里磨擦,她还是非常寂寞,非常孤独。后来我活过来了,说道:换换,你看我的。我就翻到上面去。她说,那一回你比哪回都混蛋。
陈清扬说,那回我比哪回都混蛋,是指我忽然发现她的脚很小巧好看。因此我说,老陈,我准备当个拜脚狂。然后我把她两腿捧起来,吻她的脚心。陈清扬平躺在草地上,两手摊开,抓着草。忽然她一晃头,用头发盖住了脸,然后哼了一声。
我在交待材料里写道,那时我放开她的腿,把她脸上的头发抚开。陈清扬猛烈地挣扎,流着眼泪,但是没有动手。她脸上有两点很不健康的红晕。后来她不挣扎了,对我说,混蛋,你要把我怎么办?我说,怎么了?她又笑,说道,不怎么。接着来。所以我又捧起她的双腿。她就那么躺着不动,双手平摊,牙咬着下唇,一声不响。如果我多看她一眼,她就笑笑。我记得她脸特别白,头发特别黑,整个情况就是这样的。
陈清扬说,那一回她躺在冷雨里,忽然觉得每一个毛孔都进了冷雨。她感到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忽然间一股巨大的快感劈进来。冷雾,雨水,都沁进了她的身体。那时节她很想死去。她不能忍耐,想叫出来,但是看见了我她又不想叫出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男人能叫她肯当着他的面叫出来。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
陈清扬后来和我说,每回和我做爱都深受折磨。在内心深处她很想叫出来,想抱住我狂吻,但是她不乐意。她不想爱别人,任何人都不爱;尽管如此,我吻她脚心时,一股辛辣的感觉还是钻到她心里来。
我和陈清扬在章风山上做爱,有一只老水牛在一边看。后来它哞了一声跑开了,只剩我们两人。过了很长时间,天渐渐亮了。雾从天顶消散。陈清扬的身体沾了露水,闪起光来。我把她放开,站起来,看见离寨子很近,就说:走。于是离开了那个地方,再没回去过。
我在交待材料里说,我和陈清扬在刘大爹后山上作案无数。这是因为刘大爹的地是熟地,开起来不那么费力。生活也安定,所以温饱生淫欲。那片山上没人,刘大爹躺在床上要死了。山上非雾即雨,陈清扬腰上束着我的板带,上面挂着刀子。脚上穿高统雨靴,除此之外不着一丝。陈清扬后来说,她一辈子只交了我一个朋友。她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在河边的小屋里谈到伟大友谊。人活着总要做几件事情,这就是其中之一。以后她就没和任何人有过交情。同样的事做多了没意思。我对此早有预感。所以我向她要求此事时就说:老兄,咱们敦敦伟大友谊如何?人家夫妇敦伦,我们无伦可言,只好敦友谊。她说好。怎么敦?正着敦反着敦?我说反着敦。那时正在地头上。因为是反着敦,就把两件蓑衣铺在地上,她趴在上面,像一匹马,说道:你最好快一点,刘大爹该打针了。我把这些事写进了交待材料,领导上让我交待:1.谁是“郭伦”;2.什么叫“郭郭”伟大友谊;3.什么叫正着郭,什么叫反着郭。把这些都说清以后,领导上又叫我以后少掉文,是什么问题就交待什么问题。在山上敦伟大友谊时,嘴里喷出白气。天不那么凉,可是很湿,抓过一把能拧出水来。就在蓑衣旁边,蚯蚓在爬。那片地真肥。后来玉米还没熟透,我们就把它放在捣臼里捣,这是山上老景颇的做法。做出的玉米耙耙很不坏。在冷水里放着,好多天不坏。陈清扬趴在冷雨里,乳房摸起来像冷苹果。她浑身的皮肤绷紧,好像抛过的大理石。后来我把小和尚拔出来,把精液射到地里。她在一边看着,面带惊恐之状。我告诉她:这样地会更肥。她说:我知道。后来又说:地里会不会长出小王二来——这像个大夫说的话吗?
雨季过去后,我们化装成老傣,到清平赶街。后来的事我已经写过,我在清平遇上了同学。虽然化了装,人家还是一眼就认出我来。我的个子太高,装不矮。人家对我说:二哥,你跑哪儿去了?我说:我不会讲汉话哟!虽然尽力加上一点怪腔,还是京片子。一句就露馅了。
回到农场是她的主意。我自己既然上了山,就不准备下去。她和我上山,是为了伟大友谊。我也不能不陪她下去。其实我们随时可以逃走,但她不乐意。她说现在的生活很有趣。
陈清扬后来说,在山上她也觉得很有趣。漫山冷雾时,腰上别着刀子,足蹬高统雨靴,走到雨丝里去。但是同样的事做多了就不再有趣。所以她还想下山,忍受人世的摧残。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重温伟大友谊,说到那回从山上下来,走到岔路口上。那地方有四条岔路,各通一方。东西南北没有关系,一条通到国外,是未知之地;一条通到内地;一条通到农场;一条是我们来的路。那条路还通到户撒。那里有很多阿昌铁匠,那些人世世代代当铁匠。我虽然不是世世代代,但我也能当铁匠。我和那些人熟得很,他们都佩服我的技术。阿昌族的女人都很漂亮,身上挂了很多铜箍和银钱。陈清扬对那种打扮十分神往,她很想到山上去当个阿昌。那时雨季刚过,云从四面八方升起来。天顶上闪过一缕缕阳光。我们有各种选择,可以到各方向去。所以我在路口上站了很久。后来我回内地时,站在公路上等汽车,也有两种选择,可以等下去,也可以回农场去。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陈清扬说过,我天资中等,手很巧,人特别浑。这都是有所指的。说我天资中等,我不大同意。说我特别浑,事实俱在,不容抵赖。至于说我手巧,可能是自己身上体会出来的。我的手的确很巧,不光表现在摸女人方面。手掌不大,手指特长,可以做任何精细的工作。山上那些阿昌铁匠打刀刃比我好,可是要比在刀上刻花纹,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所以起码有二十个铁匠提出过,让我们搬过去,他打刀刃我刻花纹,我们搭一伙。假如当初搬了过去,可能现在连汉话都不会说了。
假如我搬到一位阿昌大哥那里去住,现在准在黑洞洞的铁匠铺里给户撒刀刻花纹。在他家泥泞的后院里,准有一大窝小崽子,共有四种组合形式:
1.陈清扬和我的;
2.阿昌大哥和阿昌大嫂的;
3.我和阿昌大嫂的;
4.陈清扬和阿昌大哥的。
陈清扬从山上背柴回来,撩起衣裳,露出极壮硕的乳房,不分青红皂白,就给其中一个喂奶。假如当初我退回山上去,这样的事就会发生。
陈清扬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因为它没有发生。实际发生的是,我们回了农场,写交待材料出斗争差。虽然随时都可以跑掉,但是没有跑。这是真实发生了的事。
陈清扬说,我天资平常,她显然没把我的文学才能考虑在内。我写的交待材料人人都爱看。刚开始写那些东西时,我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写着写着就入了迷。这显然是因为我写的全是发生过的事。发生过的事有无比的魅力。
我在交待材料里写下了一切细节,但是没有写以下已经发生的事情:
我和陈清扬在十五队后山上,在草房里干完后,到山涧里戏水。山上下来的水把红土剥光,露出下面的蓝粘土来。我们爬到蓝粘土上晒太阳。暖过来后,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但是刚发泄过,不像急色鬼。于是我侧躺在她身后,枕着她的头发进入她的身体。我们在饭店里,后来也是这么重温伟大友谊。
我和陈清扬侧躺在蓝粘土上,那时天色将晚,风也有点凉。躺在一起心平气和,有时轻轻动一下。据说海豚之间有生殖性的和娱乐性的两种搞法,这就是说,海豚也有伟大友谊。我和陈清扬连在一起,好像两只海豚一样。
我和陈清扬在蓝粘土上,闭上眼睛,好像两只海豚在海里游动。天黑下来,阳光逐渐红下去。天边起了一片云,惨白惨白,翻着无数死鱼肚皮,瞪起无数死鱼眼睛。山上有一股风,无声无息地吹下去。天地间充满了悲惨的气氛。陈清扬流了很多眼泪。她说是触景伤情。
我还存了当年交待材料的副本,有一回拿给一位搞英美文学的朋友看,他说很好,有维多利亚时期地下小说的韵味。至于删去的细节,他也说删得好,那些细节破坏了故事的完整性。我的朋友真有大学问。我写交待材料时很年轻,没什么学问(到现在也没有学问),不知道什么是维多利亚时期地下小说。我想的是不能教会了别人。我这份交待材料不少人要看,假如他们看了情不自禁,也去搞破鞋,那倒不伤大雅,要是学会了这个,那可不大好。
我在交待材料里还漏掉了以下事实,理由如前所述。我们犯了错误,本该被枪毙,领导上挽救我们,让我写交待材料,这是多么大的宽大!所以我下定决心,只写出我们是多么坏。
我们俩在刘大爹后山上时,陈清扬给自己做了一件筒裙,想穿了它化装成老傣,到清平去赶街。可是她穿上以后连路都走不了啦。走到清平南边遇到一条河,山上下来的水像冰一样凉,像腌雪里红一样绿。那水有齐腰深,非常急。我走过去,把她用一个肩膀扛起来,径直走过河才放下来。我的一边肩膀正好和陈清扬的腰等宽,记得那时她的脸红得厉害。我还说,我可以把你扛到清平去,再扛回来,比你扭扭捏捏地走更快。她说,去你妈的吧。
筒裙就像个布筒子,下口只有一尺宽。会穿的人在里面可以干各种事,包括在大街上撒尿,不用蹲下来。陈清扬说,这一手她永远学不会。在清平集上观摩了一阵,她得到了要扮就扮阿昌的结论。回来的路是上山,而且她的力气都耗光了。每到跨沟越坎之处,她就找个树墩子,姿仪万方地站上去,让我扛她。
回来的路上扛着她爬坡。那时旱季刚到,天上白云纵横,阳光灿烂。可是山里还时有小雨。红土的大板块就分外的滑。我走上那块烂泥板,就像初次上冰场。那时我右手扣住她的大腿,左手提着猎枪,背上还有一个背篓,走在那滑溜溜的斜面上,十分吃力。忽然间我向左边滑动,马上要滑进山沟,幸亏手里有条枪,拿枪拄在地上。那时我全身绷紧,拼了老命,总算支持住了。可这个笨蛋还来添乱,在我背上扑腾起来,让我放她下去。那一回差一点死了。
等我刚能喘过气来,就把枪带交到右手,抡起左手在她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隔了薄薄一层布,倒显得格外光滑。她的屁股很圆。鸡巴,感觉非常之好的啦!她挨了那两下登时老实了。非常的乖,一声也不吭。
当然打陈清扬屁股也不是好事,但是我想别的破鞋和野汉子之间未必有这样的事。这件事离了题,所以就没写。
我和陈清扬在章风山上做爱时,她还很白,太阳穴上的血管清晰可见,后来在山里晒得很黑,回到农场又变得白皙。后来到了军民共建边防时期,星期天机务站出一辆大拖拉机,拉上一车有问题的人到砖窑出砖。出完了砖再拉到边防线上的生产队去,和宣传队会齐。我们这一车是历史反革命,贼,走资派,搞破鞋的等等,敌我矛盾人民内部都有,干完了活到边境上斗争一台,以便巩固政治边防。出这种差公家管饭,武装民兵押着蹲在地上吃。吃完了我和陈清扬倚着拖拉机站着,过来一帮老婆娘,对她品头论足。结论是她真白,难怪搞破鞋。
我去找过人保组老郭,问他们叫我们出这种差是什么意思。他们说,无非是让对面的坏人知道这边厉害,不敢过来。本来不该叫我们去,可是凑不齐人数。反正我们也不是好东西,去去也没什么的。我说去去原是不妨,你叫人别揪陈清扬的头发。搞急了老子又要往山上跑。他说他不知道有这事,一定去说说。其实我早想上山,可是陈清扬说,算了,揪揪头发又怎么了。
我们出斗争差时,陈清扬穿我的一件学生制服。那衣服她穿上非常大,袖子能到掌心,领子拉起来能遮住脸腮。后来她把这衣服要走了。据说这衣服还在,大扫除擦玻璃她还穿。挨斗时她非常熟练,一听见说到我们,就从书包里掏出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用麻绳拴好的解放鞋,往脖子上一挂,等待上台了。
陈清扬说,在家里刚洗过澡,她拿我那件衣服当浴衣穿。那时她表演给女儿看,当年怎么挨斗。人是撅着的,有时还得抬脸给人家看,就和跳巴西桑巴舞一样。那孩子问道:我爸呢?陈清扬说:你爸爸坐飞机。那孩子就格格笑,觉得非常有趣。
我听见这话,觉得如有芒刺在背。第一,我也没坐飞机。挨斗时是两个小四川押我,他俩非常客气,总是先道歉说:王哥,多担待。然后把我撅出去。押她的是宣传队的两个小骚货,又撅胳膊又揪头发。照她说的好像人家对我比对她还不好,这么说对当年那两个小四川不公平。第二,我不是她爸爸。等斗完了我们,就该演节目了。把我们撵下台,撵上拖拉机,连夜开回场部去。每次出过斗争差,陈清扬都性欲勃发。
我们跑回农场来,受批判,出斗争差。这也是一阵阵的。有时候团长还请我们到他家坐,说起我们犯错误,他还说,这种错误他也犯过。然后就和陈清扬谈前列腺。这时我就告辞,除非他叫我修手表。有时候对我们很坏,一礼拜出两次斗争差。这时政委说,像王二陈清扬这样的人,就是要斗争,要不大家都会跑到山上去,农场还办不办?平心而论,政委说的也有道理,而且他没有前列腺炎。所以陈清扬书包里那双破鞋老不扔,随时备用。过了一段时间,不再叫我们出斗争差,有一回政委出去开会,团长到军务科说了说,就把我放回内地去了。
有关斗争差的事是这样的:当地有一种传统的娱乐活动,就是斗破鞋。到了农忙时,大家都很累。队长说,今晚上娱乐一下,斗斗破鞋。但是他们怎么娱乐的,我可没见过。他们斗破鞋时,总把没结婚的人都撵走。再说,那些破鞋面黑如锅底,奶袋低垂,我不爱看。
后来来了一大批军队干部,接管了农场,就下令不准斗破鞋。理由是不讲政策。但是到了军民共建时期,又下令说可以斗破鞋。团里下了命令,叫我们到宣传队报到,准备参加斗争。马上我就要逃进山去,可是陈清扬不肯跟我走。她还说,她无疑是当地斗过的破鞋里最漂亮的一个。斗她的时候,周围好几个队的人都去看,这让她觉得无比自豪。
团里叫我们随宣传队活动,是这么交待的:我们俩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就是说,罪恶不彰,要注意政策。但是又说,假如群众愤怒了,要求狠狠斗我们,那就要灵活掌握。结果群众见了我们就愤怒。宣传队长是团长的人,他和我们私交也不坏,跑到招待所来和我们商量:能不能请陈大夫受点委屈?陈清扬说,没有关系。下回她就把破鞋挂在了脖子上。但是大家还是不满意。他只好让陈清扬再受点委屈。最后他说,大家都是明白人,我也不多说。您二位多担待吧。
我和陈清扬出斗争差的时候,开头总是呆在芭蕉树后面。那里是后台。等到快轮到我们时,她站起来,把头上的发卡取下来衔在嘴里,再一个个别好,翻起领口,拉下袖子,背过双手,等待受捆了。
陈清扬说,他们用竹批绳、棕绳来捆她,总把她的手捆肿。所以她从家里带来了晾衣服的棉绳。别人也抱怨说,女人不好捆。浑身圆滚滚,一点不吃绳子。与此同时,一双大手从背后擒住她的手腕,另一双手把她紧紧捆起来,捆成五花大绑。
后来人家把她押出去,后面有人揪住她的头发,使她不能往两边看,也不能低下头,所以她只能微微侧过头去,看汽灯青白色的灯光。有时她正过头来,看见一些陌生的脸,她就朝那人笑笑。这时她想,这真是个陌生的世界!这里发生了什么,她一点不了解。
陈清扬所了解的是,现在她是破鞋。绳子捆在她身上,好像一件紧身衣。这时她浑身的曲线毕露。她看到在场的男人裤裆里都凸起来。她知道是因为她,但为什么这样,她一点不理解。
陈清扬说,出斗争差时,人家总要揪着她头发让她往四下看。为此她把头发梳成两缕,分别用皮筋系住,这样人家一只手捉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揪她的头发就特别方便。她就这样被人驾驶着看到了一切,一切都流进她心里。但是她什么都不理解。但是她很愉快,人家要她做的事她都做到了,剩下的事与她无关。她就这样在台上扮演了破鞋。
等到斗完了我们,就该演文艺节目了。我们当然没资格看,就被撵上拖拉机,拉回场部去。开拖拉机的师傅早就着急回家睡觉,早就把机器发动起来。所以连陈清扬的绑绳也来不及松开。我把她抱上拖拉机,然后车上颠得很,天又黑,还是解不开。到了场部以后,索性我把她扛回招待所,在电灯下慢慢解。这时候陈清扬面有酡颜,说道:敦伟大友谊好吧?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个礼品盒,正在打开包装。于是她心花怒放。她终于解脱了一切烦恼,用不着再去想自己为什么是破鞋,到底什么是破鞋,以及其他费解的东西:我们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来干什么等等。现在她把自己交到了我手里。
在农场里,每回出完了斗争差,陈清扬必要求敦伟大友谊。那时总是在桌子上。我写交待材料也在那张桌子上,高度十分合适。她在那张桌上像考拉那样,快感如潮,经常禁不住喊出来。那时黑着灯,看不见她的模样。我们的后窗总是开着的,窗后是一个很陡的坡。但是总有人来探头探脑。那些脑袋露在窗台上好像树枝上的寒鸦。我那张桌子上老放着一些山梨,硬得人牙咬不动,只有猪能吃。有时她拿一个从我肩上扔出去,百发百中,中弹的从陡坡上滚下去。这种事我不那么受用,最后射出的精液都冷冰冰。不瞒你说,我怕打死人。像这样的事倒可以写进交待材料,可是我怕人家看出我在受审查期间继续犯错误,给我罪加一等。
后来我们在饭店里重温伟大友谊,谈到各种事情。谈到了当年的各种可能性,谈到了我写的交待材料,还谈到了我的小和尚。那东西一听别人谈到它,就激昂起来,蠢动个不停。因此我总结道,那时人家要把我们锤掉,但是没有锤动。我到今天还强硬如初。为了伟大友谊,我还能光着屁股上街跑三圈。我这个人,一向不大知道要脸。不管怎么说,那是我的黄金时代。虽然我被人当成流氓。我认识那里好多人,包括赶马帮的流浪汉,山上的老景颇等等。提起会修表的王二,大家都知道。我和他们在火边喝那种两毛钱一斤的酒,能喝很多。我在他们那里大受欢迎。
除了这些人,猪场里的猪也喜欢我,因为我喂猪时,猪食里的糠比平时多三倍。然后就和司务长吵架,我说,我们猪总得吃饱吧。我身上带有很多伟大友谊,要送给一切人。因为他们都不要,所以都发泄在陈清扬身上了。
我和陈清扬在饭店里敦伟大友谊,是娱乐性的。中间退出来一次,只见小和尚上血迹斑斑。她说,年纪大了,里面有点薄,你别那么使劲。她还说,在南方呆久了,到了北方手就裂。而蛤蜊油的质量下降,抹在手上一点用都不管。说完了这些话,她拿出一小瓶甘油来,抹在小和尚上面。然后正着敦,说话方便。我就像一根待解的木料,躺在她分开的双腿中间。
陈清扬脸上有很多浅浅的皱纹,在灯光下好像一条条金线。我吻她的嘴,她没反对。这就是说,她的嘴唇很柔软,而且分开了。以前她不让我吻她嘴唇,让我吻她下巴和脖子交界的地方。她说,这样刺激性欲。然后继续谈到过去的事。
陈清扬说,那也是她的黄金时代。虽然被人称做破鞋,但是她清白无辜。她到现在还是无辜的。听了这话,我笑起来。但是她说,我们在干的事算不上罪孽。我们有伟大友谊,一起逃亡,一起出斗争差,过了二十年又见面,她当然要分开两腿让我趴进来。所以就算是罪孽,她也不知罪在何处。更主要的是,她对这罪恶一无所知。
然后她又一次呼吸急促起来。她的脸变到赤红,两腿把我用力夹紧,身体在我下面绷紧,压抑的叫声一次又一次穿过牙关。过了很久才松弛下来。这时她说很不坏。
很不坏之后,她还说这不是罪孽。因为她像苏格拉底,对一切都一无所知。虽然活了四十多岁,眼前还是奇妙的新世界。她不知道为什么人家要把她发到云南那个荒凉的地方,也不知为什么又放她回来。不知道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把她押上台去斗争,也不知道为什么又说她不是破鞋,把写好的材料又抽出来。这些事有过各种解释,但没有一种她能听懂。她是如此无知,所以她无罪。一切法律书上都是这么写的。
陈清扬说,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要说明她怎会有这种见识,一切都要回溯到那一回我从医院回来,从她那里经过进了山。我叫她去看我,她一直在犹豫。等到她下定了决心,穿过中午的热风,来到我的草房前面,那一瞬间,她心里有很多美丽的想像。等到她进了那间草房,看见我的小和尚直挺挺,像一件丑恶的刑具。那时她惊叫起来,放弃了一切希望。
陈清扬说,在此之前二十多年前一个冬日,她走到院子里去。那时节她穿着棉衣,艰难地爬过院门的门槛。忽然一粒砂粒钻进了她的眼睛。这是那么的疼,冷风又是那样的割脸,眼泪不停地流。她觉得难以忍受,立刻大哭起来,企图在一张小床上哭醒。这是与生俱来的积习,根深蒂固。放声大哭从一个梦境进入另一个梦境,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奢望。
陈清扬说,她去找我时,树林里飞舞着金蝇。风从所有的方向吹来,穿过衣襟,爬到身上。我呆的那个地方可算是空山无人。炎热的阳光好像细碎的云母片,从天顶落下来。在一件薄薄的白大褂下,她已经脱得精光。那时她心里也有很多奢望。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她的黄金时代,虽然那时她被人叫做破鞋。
陈清扬说,她到山里找我时,爬过光秃秃的山岗。风从衣服下面吹进来,吹过她的性敏感带,那时她感到的性欲,就如风一样捉摸不定。它放散开,就如山野上的风。她想到了我们的伟大友谊,想起我从山上急匆匆地走下去。她还记得我长了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论证她是破鞋时,目光笔直地看着她。她感到需要我,我们可以合并,成为雄雌一体。就如幼小时她爬出门槛,感到了外面的风。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亮,天上还有鸽子在飞。鸽哨的声音叫人终身难忘。此时她想和我交谈,正如那时节她渴望和外面的世界合为一体,溶化到天地中去。假如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那实在是太寂寞了。
陈清扬说,她到我的小草房里去时,想到了一切东西,就是没想到小和尚。那东西太丑,简直不配出现在梦幻里。当时陈清扬也想大哭一场,但是哭不出来,好像被人捏住了喉咙。这就是所谓的真实。真实就是无法醒来。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了在世界上有些什么,下一瞬间她就下定了决心,走上前来,接受摧残,心里快乐异常。
陈清扬还说,那一瞬间,她又想起了在门槛上痛哭的时刻。那时她哭了又哭,总是哭不醒。而痛苦也没有一点减小的意思。她哭了很久,总是不死心。她一直不死心,直到二十年后面对小和尚。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面对小和尚。但是以前她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
陈清扬说,她面对这丑恶的东西,想到了伟大友谊。大学里有个女同学,长得丑恶如鬼(或者说,长得也是这个模样),却非要和她睡一个床。不但如此,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还要吻她的嘴,摸她的乳房。说实在的,她没有这方面的嗜好。但是为了交情,她忍住了。如今这个东西张牙舞爪,所要求的不过是同一种东西。就让它如愿以偿,也算是交友之道。所以她走上前来,把它的丑恶深深埋葬,心里快乐异常。
陈清扬说,到那时她还相信自己是无辜的。甚至直到她和我逃进深山里去,几乎每天都敦伟大友谊。她说这丝毫也不能说明她有多么坏,因为她不知道我和我的小和尚为什么要这样。她这样做是为了伟大友谊,伟大友谊是一种诺言。守信肯定不是罪孽。她许诺过要帮助我,而且是在一切方面。但是我在深山里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彻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我写了很长时间交待材料,领导上总说,交待得不彻底,还要继续交待。所以我以为,我的下半辈子要在交待中度过。最后陈清扬写了一篇交待材料,没给我看,就交到了人保组。此后就再没让我们写材料。不但如此,也不叫我们出斗争差。不但如此,陈清扬对我也冷淡起来。我没情没绪地过了一段时间,自己回了内地。她到底写了什么,我怎么也猜不出来。
从云南回来时我损失了一切东西:我的枪,我的刀,我的工具。只多了一样东西,就是档案袋鼓了起来。那里面有我自己写的材料,从此不管我到什么地方,人家都能知道我是流氓。所得的好处是比别人早回城,但是早回来没什么好,还得到京郊插队。
我到云南时,带了很全的工具,桌拿子、小台钳都有。除了钳工家具,还有一套修表工具。住在刘大爹后山上时,我用它给人看手表。虽然空山寂寂,有些马帮却从那里过。有人让我鉴定走私表,我说值多少就值多少。当然不是白干。所以我在山上很活得过。要是不下来,现在也是万元户。
至于那把双筒猎枪,也是一宝。原来当地卡宾枪老套筒都不希罕,就是没见过那玩意。筒子那么粗,又是两个管,我拿了它很能唬人。要不人家早把我们抢了。我,特别是刘老爹,人家不会抢,恐怕要把陈清扬抢走。至于我的刀,老拴在一条牛皮大带上。牛皮大带又老拴在陈清扬腰上。睡觉做爱都不摘下来。她觉得带刀很气派。所以这把刀可以说已经属于陈清扬。枪和刀我已说过,被人保组要走了。我的工具下山时就没带下来,就放在山上,准备不顺利时再往山上跑。回来时行色匆匆,没顾上去拿,因此我成了彻底的穷光蛋。
我对陈清扬说,我怎么也想不出来在最后一篇交待里她写了什么。她说,现在不能告诉我。要告诉我这件事,只能等到了分手的时候。第二天她要回上海,她叫我送她上车站。
陈清扬在各个方面都和我不同。天亮以后,洗了个冷水澡(没有热水了),她穿戴起来。从内衣到外衣,她都是一个香喷喷的lady。而我从内衣到外衣都是一个地道的土流氓。无怪人家把她的交待材料抽了出来,不肯抽出我的。这就是说,她那破裂的处女膜长了起来。而我呢,根本就没长过那个东西。除此之外,我还犯了教唆之罪,我们在一起犯了很多错误,既然她不知罪,只好都算在我账上。
我们结了账,走到街上去。这时我想,她那篇交待材料一定淫秽万分。看交待材料的人都心硬如铁,水平无比之高,能叫人家看了受不住,那还好得了?陈清扬说,那篇材料里什么也没写,只有她真实的罪孽。
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在车站上陈清扬说,这篇材料交上去,团长拿起来就看。看完了面红耳赤,就像你的小和尚。后来见过她这篇交待材料的人,一个个都面红耳赤,好像小和尚。后来人保组的人找了她好几回,让她拿回去重写,但是她说,这是真实情况,一个字都不能改。人家只好把这个东西放进了我们的档案袋。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前者该当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但是谁也没权力把我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我们放了。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大学二年级时有一节热力学课,老师在讲台上说道:“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我坐在第一排,左手支在桌面上托着下巴,眼睛看着窗外。那一天天色灰暗,空气里布满了水气。窗外的山坡上,有一棵很粗的白皮松,树下铺满了枯黄的松针,在干裂的松塔之间,有两只松鼠在嬉戏、做爱。松鼠背上有金色的条纹。教室里很黑,山坡则笼罩在青白色的光里。松鼠跳跳蹦蹦,忽然又凝神不动。天好像是要下雨,但始终没有下来。教室里点着三盏荧光灯,有一盏总是一明一灭。透过这一明一暗的快门,看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
老师说,世界是银子的。然后是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这句话没头没尾,所以是一个谜。我把左手从腮下拿下来,平摊在桌子上。这只手非常大,有人叫它厄瓜多尔香蕉——当然,它不是一根,而是一排厄瓜多尔香蕉。这个谜好像是为我而出的,但我很不想进入这个谜底。在我身后,黑板像被水洗过,一片漆黑地印在墙上。老师从讲台上走下来。这位老师皮肤白皙,个子不高,留了一个娃娃头,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绸衫。那一天不热,但异常的闷,这间教室因此像一间地下室。老师向我走来时,我的脸上也感到一阵逐渐逼近的热力。据说,沙漠上的响尾蛇夜里用脸来看东西——这种爬虫天黑以后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但它的脸却可以感到红外线,假如有只耗子在冰冷的沙地上出现,它马上就能发现。我把头从窗口转回来,面对着走近来的老师。她身上墨绿的绸衫印着众多的热带水果,就如钞票上的水印隐约可见。据她说,这件衣服看上去感觉很凉快,我的感觉却是相反。绸衫质地紧密,就像一座不透风的黑牢,被关在里面一定是很热的;所以,从里面伸出来的裸露手臂带有一股渴望之意……老师在一片静止的沉默里等待着我的答案。
天气冷时,老师穿一件黑色的皮衣,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在黑衣下面露出洁白的腿——这双腿特别吸引别人的注意。有人说,在皮衣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这是个下流的猜想。据我所知不是这样:虽然没穿别的东西,但内裤是穿了的。老师说,她喜欢用光腿去冰冷的皮衣。一年四季她都穿皮凉鞋,只是在最冷那几天才穿一双短短的皮靴,但从来就不穿袜子。这样她就既省衣服、又省鞋,还省了袜子。我就完全不是这样:我是个骇人听闻的庞然大物,既费衣服又费鞋,更费袜子——我的体重很大,袜子的后跟很快就破了。学校里功课很多,都没什么意思。热力学也没有意思,但我没有缺过课。下课以后,老师回到宿舍里,坐在床上,脱下脚上的靴子,看脚后跟上那块踩出来的红印,此时她只是个皮肤白皙、小腿健壮的小个子女郎。上课时我坐在她面前,穿着压皱的衣服,眼睛睁得很大,但总像刚睡醒的样子;在庞大的脸上,长着两道向下倾斜的八字眉。我的故事开始时,天气还不冷。这门课叫做“热力学二零一”,九月份开始。但还有“热力学二零二”,二月份开始;“热力学二零三”,六月份开始。不管叫二零几,都是同一个课。一年四季都能在课堂上遇到老师。
我猛然想到:假如不是在那节热力学课上,假如我不回答那个问题,又当如何……我总是穿着压皱的土色灯芯绒外衣出现在教室的第一排——但出现只是为了去发愣。假如有条侏罗纪的蛇颈龙爬行到了现代,大概也是这样子。对它来说,现代太吵、太干燥,又吃不到爱吃的蕨类植物,所以会蔫掉。人们会为这个珍稀动物修一个四季恒温的恐龙馆,像个篮球队用的训练馆,或是闲置不用的车间,但也没有什么用处。它还是要蔫掉。从后面看它,会看到一条死气沉沉的灰色尾巴搁在地下。尾巴上肉很多,喜欢吃猪尾巴的人看了,会感到垂涎欲滴的。从前面去看,那条著名的脖子拍在地下,像条冬眠中的蛇,在脖子的顶端,小小的三角脑袋上,眼睛紧闭着——或者说,眼睛罩上了灰色的薄膜。大家都觉得蛇颈龙的脖子该是支着的,但你拿它又有何办法,总不能用吊车把它吊起来吧。用绳子套住它的脖子往上吊,它就要被勒死了。
我就是那条蛇颈龙,摊倒在水泥地上,就如一瓣被拍过的蒜。透过灰色的薄膜,眼前的一切就如在雾里一般。忽然,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响起了脚步声,就如有人在地上倒了一筐乒乓球。有个穿黑色皮衣的女人从我面前走过,灰色的薄膜升起了半边。随着雾气散去,我也从地下升起,摇摇晃晃,直达顶棚——这一瞬间的感觉,好像变成了一个氢气球。这样我和她的距离远了。于是我低下头来,这一瞬的感觉又好似乘飞机在俯冲——目标是老师的脖子。有位俄国诗人写过:上古的恐龙就是这样咀嚼偶尔落在嘴边的紫罗兰。这位诗人的名字叫做马雅可夫斯基。这朵紫罗兰就是老师。假如蛇颈龙爬行到了现代,它也需要受点教育,课程里可能会有热力学……不管怎么说吧,我不喜欢把自己架在蛇颈龙的脖子上,我有恐高症。老师转过身来,睁大了惊恐的双眼,然后笑了起来。蛇颈龙假如眼睛很大的话,其实是不难看的——但这个故事就不再是师生恋,而是人龙恋……上司知道我要这样修改这个故事,肯定要把我拍扁了才算。其实,在上大学时,我确有几分恐龙的模样:我经常把脸拍在课桌面上,一只手臂从课桌前沿垂下去,就如蛇颈龙的脖子。但你拿我也没有办法:绕到侧面一看,我的眼睛是睁着的。既然我醒着,就不用把我叫醒了——我一直在老师的阴影里生活,并且总是要回答那句谜语:世界是银子的。
现在是2020年。早上,我驶入公司的停车场时,雾气正浓。清晨雾气稀薄,随着上午的临近,逐渐达到对面不见人的程度——现在正是对面不见人的时刻。停车场上的柏油地湿得好像刚被水洗过,又黑又亮。停车场上到处是参天巨树,叶子黑得像深秋的腐叶,树皮往下淌着水。在浓雾之中,树好像患了病。我停在自己的车位上,把手搭在腮下,就这样不动了。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经常这个模样,有人叫我扬子鳄,有人叫我守宫——总之都是些爬虫。我自己还要补充一句,我像冬天的爬虫,不像夏天的爬虫。大夫说我有抑郁症。他还说,假如我的病治不好,就活不到毕业。他动员我住院,以便用电打我的脑袋,但我坚决不答应。他给我开了不少药,我拿回去喂我养的那只绿毛乌龟。乌龟吃了那些药,变得焦躁起来,在鱼缸里焦急地爬来爬去,听到音乐就人立起来跳迪斯科,一夜之间毛就变了色,变成了一只红毛乌龟——这些药真是厉害。我没吃那些药也活到了大学毕业。但这个诊断是正确的:我是有抑郁症。抑郁症暂时不会让我死去,它使我招人讨厌,在停车场上也是这样。
在黑色的停车场正面,是一片连绵不绝的玻璃楼房。现在没有下雨,但停车场上却是一片雨景。车窗外面站了一个人,穿着橡胶雨衣,雨衣又黑又亮,像鲸鱼的皮——这是保安人员。我把车窗摇了下来,问道:你有什么问题?他愣了一下,脸上泛起了笑容,说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这话的意思是说,停车场不是发愣的地方。我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从车上下来,到办公室里去——假如我不走的话,他就会在我面前站下去,站下去的意思也是说:停车场不是发愣的地方。保安人员像英国绅士一样体面,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相比之下,我们倒像是些土匪。我狠狠地把车门摔上,背对着他时,偷偷放了个恶毒的臭屁——我猜他是闻到味了,然后他会在例行报告里说,我在停车场上的行为不端正——随他去好了。走进办公室,我在桌后坐下,坐了没一会儿,对面又站了一个人,这个人还是我的顶头上司。她站在这里的意思是说:办公室也不是发愣的地方。到处都不是发愣的地方。我把手从腮下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伸直了脖子,正视着我的上司——早上我来上班时的情形就是这样。
我一直在写作公司里写着一篇名为《师生恋》的小说。这篇小说我已经写了十几遍了,现在还要写新的版本,因为公司付了我薪水,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和老师恋爱的,所以这部小说总是有读者,我也总是要写下去。
在黑色的皮衣下,老师是个杰出的性感动物。在椅子上坐久了,她起身时大腿的后面会留下红色的皮衣印迹——好像挨了打,触目惊心。那件衣服并不暖和,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穿这件皮衣。在夏季,老师总在不停地拽那件绸衫——她好像懒得熨衣服,那衣服皱了起来,显得小了。好在她还没懒得拽。拽来拽去,衣服也就够大了。这故事发生的时节,有时是严冬,有时是酷暑。在严冬,玻璃窗上满是霜窗花,教室的水泥地下满是鞋跟带进来的雪块。有些整块地陈列着,有些已经融化成了泥水——其实,我并不喜欢冷。在酷暑时节,从敞开的门到窗口,流动着干热的风。除了老师授课声,还能听到几声脆响。那是构成门框、窗框或者桌椅的木料正在裂开。而这一次则是在潮湿的初秋季节。从本性来说,我讨厌潮湿。但我别无选择——因为这是我惟一能选择的东西。在潮湿的秋季,老师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是一道谜语。我写着的小说和眼前发生的一切,全靠这道谜语联系着。
在班上,我总对着桌上那台单色电脑发愣。办公室里既没有黑板,也没有讲台,上司总是到处巡视着,所以只有这一样可以对之发愣的东西。有时,我双手捧着脸对它发愣,头头在室里时,就会来问上一句:喂!怎么了你?我把一只手拿下来,用一个手指到键盘上敲字,屏幕上慢慢悠悠开始出现一些字。再过一会儿她又来问:你干什么呢?我就把另一只手放下来,用两根手指在键盘上敲字,屏幕上还是在出字,但丝毫也不见快些。假如她再敢来问,我就把两只手全放回下巴底下去,屏幕上还是在出字,好像见了鬼。这台电脑经我改造过。原本它就是老爷货,比我快不了好多,改了以后比我还要慢得多。我住手后五分钟它还要出字,一个接一个地在屏幕上闪现,每个都有核桃大小,显得很多——实际上不多。头头再看到我时,就摇摇头,叹口气,不管我了。所有的字都出完了,屏幕变得乌黑,表面也泛起了白色的反光。它变成了一面镜子,映着我眉毛稀疏,有点虚胖的脸……头头的脸也在这张脸上方出现。她的脸也变得臃肿起来。这个屏幕不是平的,它是一个曲面,像面团里的发酵粉,使人虚胖。她说道:你到底在干些什么……她紧追不舍,终于追进了这个虚胖的世界里。人不该发愣,除非他想招人眼目。但让我不发愣又不可能。
我的故事另有一种开始。老师说,未来世界是银子的。这位老师的头发编成了高高的发髻,穿着白色的长袍。在她身后没有黑板,是一片粉红色的天幕。虽然时间尚早,但从石柱间吹来的风已经带有干燥的热意。我盘膝坐在大理石地板上,开始打瞌睡,涂蜡的木板和铁笔从膝上跌落……转瞬之间我又清醒过来,把木板和铁笔抓在手里——但是已经晚了,错过了偷偷打瞌睡又不引起注意的时机。在黑色的眼晕下,老师的眼睛睁大了,雪白的鼻梁周围出现了冷酷的傲慢之色。她打了个榧子,两个高大的黑奴就朝我扑来,把我从教室里拖了出去。如你所知,拖我这么个大个子并不容易,他们尽量把我举高,还是不能使我的肚子离开地面——实际上,我自己缩成了一团,吊在他们的手臂上,像小孩子坐滑梯那样,把腿水平地向前伸去。就是这样,脚还是会落在地下。这时我就缩着腿向前跑动,就如京剧的小丑在表演武大郎——这很有几分滑稽。别的学生看了就笑起来。这些学生像我一样,头顶剃得秃光光,只在后脑上有撮头发和一条小辫子,只有一块遮羞布绕在腰上——他们把我拖到高墙背后,四肢摊开,绑在四个铁环上。此后我就呈×形站着,面对着一片沙漠和几只骆驼。
有一片阴影遮着我,随着中午的临近,这块阴影会越来越小,直至不存在,滚烫的阳光会照在我身上。沙漠里的风会把砂粒灌进我的口鼻。我的老师会从这里经过,也许她会带来一瓢水给我解渴,但她多半不会这么仁慈。她会带来一罐蜜糖,刷在我身上。此后蚂蚁会从墙缝里爬出来,云集在我身上——但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有只骆驼向我走来,把它的嘴伸向我的遮羞布。我想骆驼也缺盐分,它对这条满是汗渍的遮羞布会有兴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它是只母骆驼……它把遮羞布吃掉了,继续饶有兴致地盯着我,于是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只母骆驼。字典上说,骆驼是论峰的。所以该写:“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峰母骆驼”,我压低了嗓子对它说:去,去!找公骆驼玩去……这个故事发生在埃及托勒密王朝时期。我的老师是个希腊裔的贵人——她甚至可以是克利奥佩屈拉本人。如你所知,克利奥佩屈拉红颜薄命,被一条毒蛇咬死了。写这样一个故事,不能说是不尊重老师。
办公室里鸦雀无声,就像在学校里的习题课上。如你所知,学校里有些重大课程设有习题课,把学生圈在教室里做习题——对我来说,这门课叫做“四大力学”,一种不伦不类的大杂烩。老师还没有资格讲这样的重大课程,但她总到习题课上来,坐在门口充当牢头禁子的角色——坐在那里摇头晃脑地打瞌睡。我也来到习题课上,把温热的大手贴在脸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发现她摇晃得很有韵律。不时有同学走到她面前交作业,这时她就醒来,微笑着说道:做完了?谢谢你。总得等多数人把习题做完,这节课才能结束。所以她要谢谢每个交作业的人,但我总不在其中。每门课我都不交作业,习题分总是零蛋……老师在习题课上,扮演的正是办公室里头头的角色。
现在头头不在班上,但我手下的职员还要来找我的麻烦。很不幸的是,现在我自己也当了本室的头头,虽然在公司里我还是别人的手下。据说头头该教手下人如何写作,实际上远不是这样。没人能教别人写作,我也不能教别人写作——但我不能拒绝审阅别人的稿子。他们把稿件送到我办公桌上,然后离去。过上半小时,或者一个小时,我把那篇稿子拿起来,把第一页的第一行看上一遍,再把最后一页最后一行看上一遍,就在阅稿笺上签上我的名字。有些人在送稿来时,会带着一定程度的激动,让我特别注意某一页的某一段,这件事我会记住的,虽然他(或者她)说话时,我像一个死人,神情呆滞目光涣散,但我还是在听着。过半小时或一小时之后,我除了看第一行和最后的一行,还会翻到那一页,仔细地看看那一段。看完了以后,有时我把稿子放在桌面上,伸手抓起一支红铅笔,把那一段圈起来,再打上一个大大的红叉——如你所知,我把这段稿子枪毙了。在枪毙稿子时,我看的并不是稿纸,而是盯住了写稿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被枪毙的人脸色涨红,眼睛变得水汪汪的,按捺着心中的激动低下头去。假如此人是女的,并且梳着辫子,顺着发缝可以看见头皮上也是通红的——这是枪毙的情形。被毙掉以后,说话的腔调都会改变,还会不停地拉着抽屉。很显然,每个人都渴望被枪毙,但我也不能谁都毙。不枪毙时,我默默地把稿件收拢,用皮筋扎起来,取过阅稿笺来签字,从始至终头都不抬。而那个写稿人却恶狠狠地站了起来,把桌椅碰得叮当响,从我身边走过时,假作无心地用高跟鞋的后跟在我脚上狠命地一踩,走了出去。不管怎么狠命,结果都是一样。我不会叫疼的,哪怕整个脚趾甲都被踩掉——有抑郁症的人总是这样的。
当初我写《师生恋》时,曾兴奋不已——写作的意义就在于此。现在它让我厌烦。我宁愿口干舌燥、满嘴砂粒,从石头墙上被放下来,被人扔到木头水槽里。这可不是个好的洗澡盆:在水槽周围,好多骆驼正要喝水。我落到了它们中间,水花四溅,这使它们暂时后退,然后又拥上来,把头从我头侧、胯下伸下去,为了喝点水。在四堵方木垒成的墙中间,积满了混浊、发烫的水。但我别无选择,只能把这种带着羊尿气味的水喝下去——这水池的里侧涂着柏油,这使水的味道更臭。在远处的石阶上,老师扬着脸,雪白的下巴尖削,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她的眼睛是紫色的。她把手从袍袖里伸了出来,做了一个坚决的手势,黑奴们又把我拖了出来,带回教室,按在蒲团上,继续那节被瞌睡打断了的热力学课——虽然这样的故事准会被枪毙,但我坚信,克利奥佩屈拉曾给一个东方人讲过热力学,并且一定要他相信,未来的世界是银子做的。
我坐在办公室的门口,这是头头的位置。如你所知,没人喜欢这个位置……对面的墙是一面窗子,这扇窗通向天顶,把对面的高楼装了进来,还装进来蒙蒙的雾气。天光从对面楼顶上透了下来,透过楼中间的狭缝,照在雾气上。有这样的房子:它的房顶分作两半,一半比另一半高,在正中留下了一道天窗。天光从这里透入,照着蒙蒙的雾气——这是一间浴室。老师没把我拴在外面,而是拴在了浴室里光滑的大理石墙上。我叉开双腿站着——这样站着是很累的。站久了大腿又酸又疼。所以,我时常向前倒去,挂在拴住的双臂上,整个身体像鼓足的风帆,肩头像要脱臼一样疼痛。等到疼得受不了,我再站起来。不管怎么说吧,这总是种变化。老师坐在对面墙下的浴池里,坐在变换不定的光线中。她时常从水里伸出脚来,踢从墙上兽头嘴里注入池中的温水。每当她朝我看来时,我就站直了,把身体紧贴着墙壁,抬头看着天顶,雾气从那里冒了出去,被风吹走。她从水里爬了出来,朝我走来,此时我紧紧闭上眼睛……后来,有只小手捏住我的下巴,来回扳动着说:到底在想什么呢?我也一声不吭。在她看来,我永远是写在墙上的一个符号“×”。×是性的符号。我就是这个符号,在痛苦中拼命地伸展开来……但假如能有一个新故事,哪怕是在其中充当一个符号,我也该满意。
将近中午时,我去见我的头头,呈上那些被我枪毙过的手稿。打印纸上那些红色的笔迹证明我没有辜负公司给我的薪水——这可是个很大的尸堆!那些笔道就如红色的细流在尸堆上流着。我手下的那些男职员们反剪着双手俯卧在地下,扭着脖子,就如宰好的鸡;女职员倒在他们身上。我室最美丽的花朵仰卧在别人身上,小脸上甚是安详——她虽然身轻如燕,但上身的曲线像她的叙事才能一样出色。我一枪正打在她左乳房下面,鲜血从藏青色的上装里流了出来。我室还有另一花朵,身材壮硕,仿佛是在奔逃之中被我放倒了,在尸丛中做奔跑之势,两条健壮的长腿从裙子里伸了出来。她们在我的火力下很性感地倒地,可惜你看不到。我枪毙他们的理由是故事不真实——没有生活依据。上司翻开这些稿子,拣我打了叉子的地方看了起来。我木然地看着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它照在光滑的地板上,又反射到天花板上,再从天花板上反射下来时,就变成一片弥散的白光——头头合上这些稿子,朝我无声地笑了笑,把它放到案端。然后朝我伸出手来说:你的呢?我呈上几页打印纸。在这些新故事里,我是克利奥佩屈拉的男宠或者一条蛇颈龙——后者的长度是五十六公尺,重量是二百吨。假如它爬进了这间办公室,就要把脖子从窗口伸出去,或者盘三到四个圈,用这种曲折委婉的姿势和头头聊天。我期望头头看到这些故事后勃然大怒,拔出把手枪,把我的脑袋轰掉,我的抑郁症就彻底好了。
我们这里和埃及沙漠不同。我们不仅是写在墙上的符号,还写着各种大逆不道的故事。这些故事送到了头头的案端,等着被红笔叉掉。红笔涂出一个“×”,如你所知,×是性的符号……头头看了我的稿子以后笑了笑,把它们收到抽屉里。这位头头和我年龄相仿,依旧艳丽动人,描着细细的眉毛,嘴唇涂得十分性感。她把手指伸在玻璃板上,手指细长而且惨白,叫人想起了爬在桑叶上的蚕——她长着希腊式的鼻子,绰号就叫克利奥佩屈拉,简称“克”。“克”又一次伸出手来说:还有呢?我再次呈上几页打印纸,这是第十一稿《师生恋》。她草草一看,说道:时间改在秋天啦……就把它放在案端那叠稿子的顶端,连一个叉子都没打。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但我知道,我的脸变成了灰色。“克”把手放在玻璃板上,脸上容光焕发,说道:你的书市场反应很好,十几年来畅销不衰——用不着费大力气改写。我的脸色肯定已经变成了猪肝色。“克”最懂得怎么羞辱我,就这么草草一翻,就看出这一稿的最大改变:故事的时间改在了秋季。她还说用不着费大力气改写……其实这书稿从我手里交出去以后,还要经过数十道删改,最后出版时,时间又会改回夏季,和第一版一模一样了。这些话严重地伤害了我。她自己也是小说家,所以才会这么坏……
我默默地站了起来,要回去工作。“克”也知道这个玩笑开得不好,压低了声音说道:你的稿子我会好好看的。她偷偷脱下高跟鞋,把脚伸了出来,想让我踩一脚。但我没踩她。我从上面跳过去了。
我在抑郁中回到自己位子上。现在无事可做,只能写我的小说:老师的脸非常白,眉毛却又宽又黑。但教室里气氛压抑……她把问题又说了一遍,世界是银子的,我很不情愿地应声答道:你说的是热寂之后。这根本不是热力学问题,而是一道谜语:在热寂之后整个宇宙会同此凉热,就如一个银元宝。众所周知,银子是热导最好的物质,在一块银子上,绝不会有一块地方比另一块更热。至于会不会有人因为这么多银子发财,我并不确切知道。这样我就揭开了谜底。
我又把头转向窗口,那里拦了一道铁栅栏,栅栏上爬了一些常春藤,但有人把藤子截断了,所以常春藤正在枯萎下去。在山坡上,那对松鼠已经不在了。只剩了这面窗子,和上面枯萎的常春藤,这些藤子使我想到了一个暗房,这里横空搭着一些绳子,有些竹夹夹住的胶卷正在上面晾干。这里光线暗淡,空气潮湿,与一座暗房相仿。
老师听到了谜底,惊奇地挑起眉毛来。她摇了摇头,回身朝讲台走去。我现在写到的事情,是有生活依据的。“生活”是天籁,必须凝神静听。老师身高大约是一米五五,被紧紧地箍在发皱的绸衫里。她要踮起脚尖才能在黑板上写字。有时头发披散到脸上,她两手都是粉笔末,就用气去吹头发:两眼朝上看,三面露白,噘起了小嘴,那样子真古怪——但这件事情我已经写了很多遍了。在潮湿的教室里,日光灯一明一灭……
每次我写出这个谜底,都感到沮丧无比。因为不管我乐意不乐意,我都得回到最初的故事,揭开这个谜底。这就像自渎一样,你可以想象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开端,最后总是一种结局:两手粘糊糊……我讨厌这个谜底。我讨厌热寂。既然已经揭穿了谜底,这个故事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
现在可以说说在我老师卧室里发生的事情了:“走进那房间的大门,迎着门放了一张软塌塌的床,它把整个房子都占满了,把几个小书架挤到了墙边上。进了门之后,床边紧紧挤着膝盖。到了这里,除了转身坐下之外,仿佛也没什么可做的事情,而且如果我们不转身坐下,就关不上门。等把门关上,我们面对一堵有门的墙,墙皮上有细小的裂纹,凸起的地方积有细小的灰尘,我们呆在这面高墙的下面。我发现自己在老师沉甸甸手臂的拥抱之中。她抓住我的T恤衫,想把它从我头上拽下来。这件事颇不容易,你可以想象一个小个子女士在角落里搬动电冰箱,这就是当时的情形。后来她说:他妈的!你把皮带解开了呀。皮带束住了短裤,短裤又束住了T恤衫,无怪她拽不掉这件衣服,只能把我拽离地面。此时我像个待绞的死刑犯,那件衣服像个罩子蒙在我头上,什么都看不见,手臂又被袖筒吊到了半空中。我胡乱摸索着解开皮带。老师拽掉了衣服,对我说道:我可得好好看看你——你有点怪。这时我正高举着双手,一副缴枪投降的模样。这世界上有不少人曾经缴枪投降,但很少会有我这么壮观的投降模样。我的手臂很长,坐在床上还能摸到门框……”
今天上午,我室全体同仁——四男二女——都被毙掉了。如今世界上共有三种处决人的方法:电椅、瓦斯、行刑队。我喜欢最后一种方法,最好是用老式的滑膛枪来毙。行刑队穿着英国禁卫军的红色军服,第一排卧倒,第二排跪倒,第三排站立,枪声一响,浓烟弥漫。大粒的平头铅子弹带着火辣辣的疼痛,像飞翔的屎壳郎迎面而来,挨着的人纷纷倒地,如果能挨上一下,那该是多么惬意啊——但我没有挨上。我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我这么大的个子,枪毙太糟蹋了。
随着下午来临,天色变得阴暗起来。夜幕就如一层清凉的露水,降临在埃及的沙漠里。此时我被从墙上解了下来,在林立的长矛中,走向沙漠中央的行刑地,走向十字架。克利奥佩屈拉坐在金色的轿子里,端庄而且傲慢。夜幕中的十字架远看时和高大的仙人掌相仿……无数的乌鸦在附近盘旋着。我侧着头看那些乌鸦,担心它们不等我断气就会把我的眼睛啄出来。克利奥佩屈拉把手放在我肩头——那些春蚕似的手指在被晒得红肿的皮肤上带来了一道道的剧痛——柔声说道:你放心。我不让它们吃你。我不相信她的话,抬头看着暮色中那两块交叉着的木头,从牙缝里吸着气说道:没关系,让它们吃吧。对不相信的事情说不在意:这就是我保全体面的方法。到底乌鸦会不会吃我,等被钉上去就知道了。克利奥佩屈拉惊奇地挑起了眉毛,先吸了一口气,然后才说:原来你会说话!
将近下班时,公司总编室正式通知我说,埃及沙漠里的故事脱离了生活,不准再写了。打电话的人还抱怨我道:瞎写了些什么——你也是个老同志了,怎么一点分寸都不懂呢。居然挨上了总编的枪子儿,我真是喜出望外。总编说话带着囔囔的鼻音,他的话就像一只飞翔的屎壳郎。他还说:新版《师生恋》的进度要加快,下个月出集子要收。我没说什么,但我知道我会加快的。至于恐龙的故事,人家没提。看来“克”没把它报上去,但我的要求也不能太高。接到这个电话,我松了一口气——我终于被枪毙了——我决定发一会呆。假如有人来找我的岔子,我就说:我都被枪毙了,还不准发呆吗?提到自己被枪毙,就如人前显贵。请不要以为,我在公司里呆了十几年就没资格挨枪毙了。我一发呆,全室的人都发起呆来,双手捧头面对单色电脑;李清照生前,大概就是这样面对一面镜子。宋代的镜子质量不高,里面的人影面部臃肿,颜色灰暗——人走进这样的镜子,就是为了在里面发愣。今天,我们都是李清照。这种结果可算是皆大欢喜。忽听屋角哗啦一声响,有人拉开椅子朝我走来。原来还有一个人不是李清照……
我有一位女同事,不分季节,总穿棕色的长袖套装。她肤色较深,头上梳着一条大辫子,长着有雀斑的圆鼻子和一双大眼睛,像一个卡通里的啮齿动物。现在她朝我走来了。她长得相当好看,但这不是我注意的事。我总是注意到她长得人高马大,体重比一般人为重,又穿着高跟鞋。我从来不枪毙她的稿子,她也从来不踩我——大家相敬如宾。实际上,本室有四男三女,我总把她数漏掉。但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我还是要把脚伸出来:踩不踩是她的权利,我总得给她这种机会。怀着这样的心情,我把脚放在可以踩到的地方,但心里忐忑不安。假设有一只猪,出于某种古怪的动机蹲在公路边上,把尾巴伸在路面上让过往的汽车去轧,那么听到汽车响时,必然要怀着同样忐忑不安的心情想到自己的尾巴,并且安慰自己说:司机会看到它,他不会轧我的……谁知“咯”的一声,我被她踩了一脚,疼痛直接印到了脑子里,与之俱来的,还有失落感——我从旁走过时,“克”都伸出脚来,但我从来不踩;像我这样的身胚踩上一脚,她就要去打石膏啦……这就是说,人家让你踩,你也可以不踩嘛。我禁不住哼了一声。因为这声呻吟,棕色的女同事停了下来,先问踩疼了没有,然后就说:晚上她要和我谈一件事。身为头头,不能拒绝和属下谈话,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虽然要到晚上谈,但我现在已经开始头疼了。
“在老师的卧室里,我抱着她,感到一阵冲动,就把她紧紧地搂住,想要侵犯她的身体;这个身体像一片白色的朦胧,朦胧中生机勃发……她狠狠地推了我一把,说道:讨厌!你放开!我放开了她,仰面朝天躺着,把手朝上伸着——一伸就伸到了窗台下的暖气片上。这个暖气片冬天时冷时热,冷的时候温度宜人,热的时候能把馒头烤焦,冬天老师就在上面烤馒头;中午放上,晚上回来时,顶上烤得焦黄,与同合居的烤馒头很相像——同合居是家饭馆,冬天生了一些煤球炉子,上面放着铜制的水壶,还有用筷子穿成串的白面馒头。其实,那家饭店里有暖气,但他们故意要烧煤球炉子——有一回我的手腕被暖气烤出了一串大泡,老师给我涂了些绿药膏,还说了我一顿,但这是冬天的事。夏天发生的事是,我这样躺着,沉入了静默,想着自己很讨厌;而老师爬到我身上来,和我做爱。我伸直了身体,把它伸向老师。但在内心深处还有一点不快——老师说了我。我的记恨心很重。”
我知道自己内心不快时是什么样子:那张长长的大脸上满是铅灰色的愁容。如果能避免不快,我尽量避免,所以这段细节我也不想写到。但是今天下午没有这个限制:我已经开始不快了……
“她拍拍我的脸说:怎么,生气了?我慢慢地答道:生气干什么?我是太重了,一百一十五公斤。她说:和你太重没有关系——一会儿和你说。但是一会儿以后,她也没和我说什么。后来发现,不管做不做爱,她都喜欢跨在我身上,还喜欢拿支圆珠笔在我胸口乱写:写的是繁体字,而且是竖着写,经常把我胸前写得像北京公共汽车的站牌。她还说,我的身体是个躺着很舒服的地方,当然,这是指我的肚子。肚子里盛着些柔软的脏器:大肠、小肠,所以就很柔软,而且冬暖夏凉,像个水床。胸部则不同,它有很多坚硬的肋骨,硌人。里面盛着两片很大的肺,一吸一呼发出噪声。我的胸腔里还有颗很大的心,咚咚地跳着,很吵人。这地方爱出汗,也不冬暖夏凉——说实在的,我也不希望老师睡在这个地方。胸口趴上个人,一会儿还不要紧,久了就会透不过气来。如你所知,从小到大,我是公认的天才人物。躺在老师身下时,我觉得自己总能想出办法,让老师不要把我当成一枚鸡蛋来孵着。但我什么办法都没想出来。不但如此,我连动都不能动。只要我稍动一下,她就说:别动……别动。舒服。”我和老师的故事发生了一遍又一遍,每回都是这样的——我只好在她的重压之下睡着了。要是在“棕色的”女同事身下我就睡不着。她太沉了。
随着夜幕降临,下班的时刻来临了——这原本是惊心动魄的时刻。在一片寂静中,“克”一脚踹开了我们的门。她已经化好了妆,换上了夜礼服,把黑色的风衣搭在手臂上,朝我大喝一声道:走,陪我去吃晚饭——看到我愁容满面地趴在办公桌上,她又补了一句:不准说胃疼!似乎我只能跟她到俱乐部里去,坐在餐桌前,手里拿着一把叉子,扎着盘子里的冷芦笋。与此同时,她盘问我,为什么我的稿子里会有克利奥佩屈拉——这故事的生活依据是什么。有个打缠头的印度侍者不时地来添上些又冷又酸的葡萄酒,好像嫌我胃壁还没有出血。等到这顿饭吃完,芦笋都变成酱了。我的胃病就是这样落下的。但你不要以为,因为她是头头我就愿意受这种折磨。真正的原因是:她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其实,晚饭我自会安排。我会把我室那朵最美丽的花绑架到小铺里去吃面。就像我怕冷芦笋,她也怕这种面,说这种面条像蛔虫。那家小铺里还卖另一种东西,就是卤煮火烧——但她宁死都不吃肥肉和下水。我吃面时,她侧坐在白木板凳上,抽着绿色的摩尔烟,尽量不往我这边看。但她必须回答我的逼问:在她稿子里那些被我用红笔勾掉的段落中,为什么会有个身高两米一零的男恶棍——这个高度的生活依据何在,是不是全世界的男人都身高两米一零。整个小饭铺弥漫着下水味、泔水味儿,还有民工身上的馊味。她抱怨说,回家马上就要洗头,要不然头发带有抹布味——但你不要以为我是头头她就愿意受这种折磨。真正的原因是:我是个身长两米多的男人。
不管身长多少,魅力如何,人的忍耐终归是有限。等到胃疼难忍,摩尔烟抽完,我们已经忍无可忍,挑起眉毛来厉声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让我陪你上床吗?听到这句问话,我们马上变得容光焕发,说我没这个意思,还温和地劝告说:不要把工作关系庸俗化……其实谁也不想让谁陪着上床,因为谁都不想把工作关系庸俗化——我们不过是寻点乐子罢了。但是,假如没有工作关系,“克”肯定要和我上床,我肯定要和那朵美丽的花上床。工作关系是正常性关系的阻断剂,使它好像是种不正常的性关系。
今天晚上我没有跟“克”去吃饭,我只是把头往棕色的女同事那边一扭,说道:我不能去——晚上有事情。“克”看看我,再看看“棕色的”,终于无话可说,把门一摔,就离去了。然后,我继续趴着,把下巴支在桌面上,看着别人从我面前走过。最美丽的花朵最先走过,她穿着黑色的皮衣,大腿上带着坐出的红色压痕,触目惊心——我已经说过我不走,有事情,这就是说,他们可以先走了。这句话就如一道释放令。他们就这样不受惩罚地逃掉了。
“棕色的”要找我谈话,我猜她不是要谈工资,就是要谈房子.如你所知,我们是作家,是文化工作者,谈这种低俗事情总是有点羞涩,要避开别人。这种事总要等她先开口,她不开口我就只能等着。与此同时,我的同事带着欢声笑语,已经到了停车场上。我觉得自己是个倒霉蛋,但又无可奈何……
晚上,公司的停车场上满是夜雾,伸出手去,好像可以把雾拿到手里——那种粘稠的冷冰冰的雾。这种雾叫人怀念埃及沙漠……天黑以后,埃及沙漠也迅速地冷了下来,从远处的海面上,吹来了带腥味的风。在一片黑暗里,你只能把自己交付给风。有时候,风带来的是海洋的气味,有时带来的是干燥得令人窒息的烟尘,有时则带来可怕的尸臭。在我们的停车场上,风有时带来浓郁的花香,有时带来垃圾的味道。最可怕的是,总有人在一边烧火煮沥青,用来修理被轧坏的车道。沥青熬好之后,他们把火堆熄掉——用的是自己的尿。这股味没法闻。我最讨厌从那边来的风……
我读大学时,学校建在一片荒园里。这里的一切亭榭都已倒塌,一切池沼都已干涸,只余下一片草木茂盛的小山,被道路纵横切割,从天上看来,像个乌龟壳——假如一条太古爬来的蛇颈龙爬到了我们学校,看到的就是这些。它朝着小山俯下头来,想找点吃的东西,发现树叶上满是尘土,吃起来要呛嗓子眼。于是它只好饿着肚子掉头离去。天黑以后,这里亮着疏疏落落的路灯。有个男人穿着雨衣,兜里揣着手电筒,在这里无奈地转来转去,吓唬过往的女学生——他是个露阴癖。老师的样子也像个女学生,从这里走过时,也被他吓唬过……看到手电光照着的那个东西,她也愣了一愣,然后抬头看看那张黑影里的脸,说道:真讨厌哪,你!这是冬天发生的事,老师穿着黑色的皮衣,挎着一个蜡染布的包。她总在快速的移动中,一分钟能走一百步——她在我心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这也是真实发生的事,但我不能把它写进小说里,因为它脱离了生活——除非这篇小说不叫做《师生恋》,叫做《一个露阴癖的自白》——假如我是那个露阴癖,这就是我的生活。别人也就不能说我脱离生活了。
冬天里,有一次老师来上课,带着她的蜡染布包。包里有样东西直翘翘地露了出来,那是根法国式的棍面包。上课之前她把这根面包从包里拿了出来,放在讲台上。我们的校园很大,是露阴癖出没的场所,老师遇到过,女同学也遇到过。被吓的女同学总是痛哭失声,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假如那个吓人的家伙被逮住了,那倒好办:她一哭,我们就揍他。把他揍到血肉模糊,她就不忍心再哭了。问题在于谁都没逮住——所以她们总是对着老师不依不饶。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有责任安慰受惊吓的人。在讲课之前,她准备安慰一下那些被惊吓的人,没开口之前先笑弯了腰:原来昨天晚上她又碰上那个露阴癖了。那家伙撩起了雨衣的下摆,用手电照着他的大鸡巴。老师也拿出一个袖珍手电筒,照亮了这根棍面包……结果是那个露阴癖受到了惊吓,惨叫一声逃跑了。讲完了这件事,老师就接着讲她的热力学课。但听课的人却魂不守舍,总在看那根棍面包。那东西有多半截翘在讲台的外面,带着金黄色的光泽。下课后她扬长而去,把面包落在了那里。同学们离开教室时,都小心地绕开它锋端所指。我最后一个离开教室,走以前还端详了它一阵,觉得它的样子很刺激,尤其是那个圆头……然后,这根面包就被遗弃在讲台上,在那里一点点地干掉。我把这件事写进了我的小说,但总是被“克”枪毙掉,并用红笔批道:脱离生活。在红色的叉子底下,她用绿笔在“棍面包”底下画了一道,批道:我知道了。她知道了什么呢?为什么要写到这个露阴癖和这根棍面包,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晚上,办公室里一片棕色。“棕色的”穿着棕色的套装。头顶米黄色的玻璃灯罩发出暗淡的灯光,溶在潮湿的空气里,周围是黑色的办公家具。墙上是木制的护墙板。现在也不知是几点了。我伸手到抽屉里取出一盒烟来——我有很多年不抽烟了,这盒烟在抽屉里放了很多年,所以它就发了霉,抽起来又苦又涩,但这正是我需要的。办公室里灯光昏暗,像一座热带的水塘——水生植物的茎叶在水里腐烂、溶化,水也因此变得昏暗——化学上把这种水叫做胶体溶液——我现在正泡在胶体溶液里。我正想要打个盹,她忽然开口了。“棕色的”首先提出要看看我的脚丫子,看看它被踩得怎样了。这是从未有过的事:以前他们都是只管踩,不管它怎样的。先是解开重重鞋带,然后这只脚就裸露出来:上面筋络纵横,大脚趾有大号香皂那么大。它穿五十八号鞋,这种鞋必须到鞋厂去定做,每回至少要买两打,否则鞋厂不肯做。总而言之,这只脚还是值得一看的,它和旧时小脚女人的脚恰恰是两个极端。我要是长了一对三寸金莲就走不了路,站在松软的地面上,我还会自己钻到土里去。小脚女人长这双大脚也走不了路,它会左右相绊——但是“棕色的”无心细看,也无心听我解说。她哭起来了。好好的她为什么要哭?就是要长工资,也犯不着哭啊。我觉得自己穿上了一件新衬衣,浆硬的领子磨着脖子,又穿上了挤脚的皮鞋。不要觉得我什么谜都猜得出来。有些谜我猜不出来,还有些谜我根本不想猜。但现在是在公司里。我要回答一切问题,还要猜一切谜。
穿过夜雾,走上停车场,然后就可以回家了。上了一天班,没人不想回家,虽然在回家的路上可能会遭劫——不久之前,有一回下班以后,我和“棕色的”走在停车场上,拣有路灯地方走着,但还是遇上了一大伙强盗。他们都穿着黑皮衣服,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一下子把我围住。停车场上常有人劫道,但很少见他们成群结队地来。这种劫道的方式颇有古风,但没有经济效益——用不着这么多人。我被劫过多少次,这次最热闹,这使我很兴奋,想凑凑热闹。不等他们开口说话,我就把双手高高举了起来,用雷鸣般的低音说道:请不要伤害我,我投降!脱了衣服才能看见,我的胸部像个木桶,里面盛了强有力的肺。那些小个子劫匪都禁不住要捂耳朵;然后就七嘴八舌地说:吵死了——耳朵里嗡嗡的——大叔,你是唱男低音的吧。原来这是一帮女孩,不知为什么不肯学好,学起打劫来了。其中有个用刀尖指住我的小命根,厉声说道:大叔,脱裤子!我们要你的内裤。周围的香水味呛得我连气都透不过来。真新鲜,还有劫这东西的……这回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它根本就是真事。被人拿刀子逼住,这无疑是种生活。我苦笑着环顾四周,说道:小姐们,你们搞错了,我的内裤对你们毫无用处——你们谁也穿不上的。除非两个人穿一条内裤——我看你们也没穷到这个份上。你们应该去劫那位大婶的内裤。结果是刀尖扎了我一下,戳我的女孩说道:少废话,快点脱,迟了让你断子绝孙——好像我很怕断子绝孙似的。别的女孩则七嘴八舌地劝我:我们和别人打了赌,要劫一条男人内裤。劫了小号的裤衩,别人会赖的,你的内裤别人没的说——快脱吧,我们不会伤害你的。这个说法使我很感动:我的内裤别人没的说——我居然还有这种用处。我环顾四周,看到闪亮的皮衣上那些尖尖的小脸,还有细粒的粉刺疙瘩。她们都很激动,我也很激动,马上就要说出:姑娘们,转过身去,我马上就脱给你们……我还想知道她们赌了什么。但就在此时,她们认出了我,说道:你就是写《师生恋》的那个家伙!书写得越来越臭——你也长得是真寒碜。寒碜就寒碜,还说什么真寒碜。我觉得头里面有点疼了。头疼是动怒的前兆。你可不要提我写的书,除非你想惹我动怒。
停车场上,所有的路灯从树叶的后面透射出来,混在浓雾里,夜色温柔。不管是在停车场上,还是在沙漠里,都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在停车场上,我被一群坏女孩围住,在沙漠里,我被绑在十字架上,背靠着涂了沥青的方木头,面对着一小撮飘忽不定的篝火。在半干的畜粪堆上,火焰闪动了一阵就熄灭了,剩下一股白烟,还有闪烁不定的炭火。天上看不到一颗星,沙漠里的风变得凛冽起来。那股烟常常飘到我的脸上来,像一把盐一样,让我直流眼泪。因为没有办法把眼泪擦干,就像是在哭。其实我没有哭,我只有一只眼在流泪,因为只熏着了一只。一般人哭起来都是双眼流泪,除非他是个独眼龙。
此时我扭过头去,看着老师——她就站在我身边,是茫茫黑夜里的一个灰色影子。她把手放在我赤裸的腿上,用尖尖的手指掐我的皮肤,说道:你一定要记住,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是沙漠里的事。在停车场上,我大腿里侧刺痛难当,刀尖已经深深扎进了肉里——与此同时,我头里有个地方刺疼了起来。这个拿刀子的小丫头真是坏死了。另有一个小丫头比较好,她拿了一支笔塞到我手里,说:老师,等会儿在裤衩上签个字吧。我们是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你的小说是我们的范本。我常给一些笨蛋签字,但都是签在扉页上,在裤衩上签字还是头一回。但这件事更让我头疼。我叹了口气说:好吧,这可是你们让我脱的。就把裤子脱了下来。那些女孩低头一看,吓得尖叫一声,掩面逃走;原因是我的性器官因为受到惊吓,已经勃起了,在路灯的光下留下长长的黑色影子——样子十分吓人。出了这种事,我禁不住哈哈大笑——假如我不大笑,大概还不会把她们吓跑:那声音好像有一队咆哮的老狗熊迎面扑来。在停车场的路灯下,提着裤子,挺着个大鸡巴,四周是正在逃散的小姐们,是有点不像样子。但非我之罪,谁让她们来劫我呢。
小姐们逃散之后,一把塑料壳的壁纸刀落在了地上,刀尖朝下,在地下轻轻地弹跳着。我俯身把它拣了起来,摸它的刀片——这东西快得要死,足以使我断子绝孙。我把它收到口袋里,回头去看“棕色的”。这女人站在远处,眯着眼睛朝我这边看着。她像蝙蝠一样瞎,每次下班晚了,都得有人领她走过停车场,否则她就要磕磕碰碰,把脸摔破。上班时别人在她耳畔说笑话,她总是毫无反应。所以她又是个聋子,最起码在办公室里是这样。她大概什么都没看到、没听到。这样最好。我收敛起顽劣的心情,束好裤子,带她走出停车场——一路上什么都没有说。但我注意到,停车场上夜色温柔……当天夜里在睡梦中,我被吊在十字架上,面对着阴燃着的骆驼粪。整个沙漠像一个隐藏在黑夜里的独眼鬼怪。老师在我耳畔低语着,说了些什么我却一句也没记住。她把手伸进我胯下的遮羞布里,那只手就如刀锋,带来了残酷的刺激。就是这种残酷的刺激使我回到了白银时代。
我在办公室里,坐在“棕色的”对面。她还没有开口,但我已经感到很糟糕了。可能她要找我谈的事既不是房子,也不是工资,而是些别的……我既不想和她谈房子,也不想谈工资——我不管房也不管工资,我只管受抱怨。但我更不想谈别的。别的事情对我更坏。
那天遇劫后,回家洗澡时,我看到胯间有个壁纸刀扎的伤口。它已经结了痂,就像个黑色的线头,对我这样的巨人来说,这样的伤口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我还是在上面贴了创可贴。但它刺疼不已,好像里面有一根针。我把那把刀找了出来,仔细地看了半天,刀片完好无损,没有理由认为伤口里有什么东西,只好让它疼下去了。也许因为疼痛的刺激,那东西就从头到脚直撅撅的,和在停车场上遇劫时一样。细说起来它还不止是直,从前往后算,大约在三分之一的长度上有点弯曲——往上翘着,像把尼泊尔人用的匕首。用这种刀子捅人,应该往肚子上捅,刀尖自然会往上挑,给人以重伤。总而言之,这种向上弯的样子实在恶毒。假如夜里“棕色的”看见了它,我就会有点麻烦。因为我有责任让她见不到它。这个东西原来又小又老实,还不算太难看,被人用刀子扎了一下,就变得又大又不老实,而且丑极了。这就是说,落下后遗症了。
在我的另一个故事里也有这样一幕:在沙漠里,克利奥佩屈拉把我的缠腰布解开,里面包裹的东西挺立起来,就如沙漠里怒放的仙人掌花。呼啸的风搅动砂砾——在锐利的砂砾中间,它显得十分浑圆,带有模糊不清的光泽,在风里摇摆不定。老师带着笑意对我说:怎么会是这样的?对此我无法解释。我低下头去,看到脚下的麻袋片里包裹的东西:一个铜锤和若干扁头钉子.老师拾起一根钉子,拿到我的面前:钉头像屎壳郎一样大,四棱钉体上还带有锻打的痕迹:这就是公元前的工艺水平,比现代的洋钉粗笨,但也有钉得结实的好处。老师就要把我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此之前,她先要亲吻我,左手举着那根钉子,右手把那根直撅撅的东西拨开,踮起脚尖来……我抬起头来,环视四周——灰蒙蒙的沙漠里,立着不少十字架。昨天的同学都被钉在上面。人在十字架上会从白变棕、从棕变黑,最后干缩成一团,变得像一只风干的青蛙、一片烧过的纸片——变成一种熔化后又凝固的坚硬胶状物,然后在风砂中解体。我又去看老师,她已经拿起了铜锤,准备把钉子敲进我的掌心。这是变成风干青蛙的必要步骤。老师安慰我说:并不很疼。我很有幽默感地说道:那你怎么不来试试?她大笑了起来,此时我才发现,老师的声音十分浑厚。顺便说一句,我仔细考虑过怎样处死我自己:等到钉穿了双手和双足之后,让老师用一根锋利的木桩洞穿我的心脏。这样她显得比较仁慈——虽然这样的仁慈显得很古怪。在埃及妖后和行将死在十字架上的东方奴隶之间已经说了很多话,这是很罕见的事件……最后,她又一次说道:记住,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此时,我已是鲜血淋漓,在剧痛中颤抖着。只有最残酷的痛苦才能使我离开埃及的沙漠,回到这白银世界里来。
假如这个故事有寓意的话,它应该是:在剧痛之中死在沙漠里,也比迷失在白银世界里好得多。这个寓意很恶毒。公司领导把它枪毙掉是对的。领导不笨,“克”不笨,我也不笨。我们总是枪毙一切有趣的东西。这是因为越是有趣的东西,就越是包含着恶毒的寓意。
我们的办公室在一楼,有人说,一楼的房子接地气,接地气的意思是说,这间房子格外潮湿,晚上尤甚。潮气渗透了我的衣服,腐蚀着我的筋骨。潮湿的颜色是棕色的。我的老师也是棕色的,她紧挨着我坐着,把棕色的头发盖在我肩上,告诉我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就是说,这世界早晚要沦为一片冷冰冰的、稀薄的银色混沌,你把一片黄铜含在嘴里,或者把一片锡放在嘴里反复咀嚼,会尝到金属辛辣的味道——这就是混沌的味道。这个前景可不美妙。但是老师的声音毫无悲怆之意——她声调温柔,甚至带有诱惑之意。她把一片棕色的温暖揉进了我的怀里。在这个故事里,老师的身体颀长,嘴唇和乳头都呈紫色。在一阵妙不可言的亢奋之中,我进入了一片温暖的潮湿。在这个故事里,我和老师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根上,脚下是热带雨林里四通八达的棕色水系。只有潜入水中,才发现这种棕色透明的水是一片朦胧。有些黄里透绿的大青蛙伸直了腿,一动不动地飘在水里,就像大海里漂着的水母。波光流影在它身上浮动着。你怎么也分不清它是死了,还是活着的。这就是这种动物的谋生之道——无论蛇也好,鳄鱼也罢,都不想吃只死青蛙,会吃坏肚子的……正如在沙漠里有绿洲,埃及也会有热带的雨林和四通八达的水系,老师也会有温柔,温柔就是躺在一片棕色的阴影里,躺在盘根错节的树根上。
但是一阵电话铃像针一样扎进了我的脑子。这使我想起有个小子每礼拜三都要在停车场上劫我。我有责任马上出去被他打劫——他等得不耐烦,会拿垒球棒砸我的吉普车。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着,不等拿起耳机,我就知道这个电话肯定是场灾祸。我的吉普完蛋了。吉普的零件很难找,因为车子早就停产了。要是去买辆轿车,我又坐不进去。谁让我长这么大个子——我天生是个倒霉蛋……“棕色的”还是光哭不说话。看来这个谜我是必须猜了。
我有种种不祥的预感,其中最不祥的一种就是:她要声讨我这根直立的大鸡巴。我没什么可说的,只能代它道歉,因为人家不想看见你,你却被人家看到了。我还要进一步保证说,下次它一定不这样——这样她应该满意了吧。其实下回它会怎样,我也不知道。这女人有怕黑的毛病,下班后得有人陪她走过黑暗的停车场,走到灯火通明的地方。这件事我责无旁贷:一方面,她总是像哑巴一样一声不吭,没人乐意陪她走路;另一方面,我是本室的头头,没人干的事我都要干。以后我还要陪她走过停车场,不知什么时候,又会遇上一群坏女孩劫我的内裤——到那时,它又要直立如故,然后“棕色的”又要来声讨我这根直直的大鸡巴。这就是说,仅仅道歉是不行的。还要让她见到这样东西时,能够不失声痛哭……我准备用老师的话来安慰“棕色的”:“他直他的,我们走我们的路。”这话应该改成我直我的,你走你的路——我怀疑“棕色的”看到了我那个东西,现在正要不依不饶。假如我是露阴癖,此时就该来揍我。但我不是露阴癖。人家用刀子对着我,我才脱裤子的。这一点一定要说清楚。也许我该为那三分之一处弯曲向她道歉,但也要说清楚:人家拿刀子对着它,它才往上弯的……
公司的保安员用内线电话通知我说:该下班了。他知道有人在等着劫我。所以他是在通知我,赶紧出去给劫匪送钱;不然劫匪会砸我的车了。车在学院的停车场上被砸,他有责任,要扣他的工资。我不怕劫匪砸我的车,因为保险公司会赔我。但我怕保安被扣工资——他会记恨我,以后给我离楼最远的车位。车场大得很,从最远的地方走到楼门口有五里路。盛夏时节,走完这段路就快要中暑了。这一系列的事告诉我们的是:文明社会一环扣一环,和谐地运转着,错一环则动全身。现在有一环出了毛病——出在了“棕色的”身上。她突然开口说话了,对我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棕色的”是个缺心眼的人,所以她说出的话不值得重视——下列事件可以证明她的智力水平:本公司有项规定,所有的人每隔两年就要下乡去体验生活——如你所知,生活这个词对写作为生的人来说,有特殊的意义。体验生活,就是在没有自来水、没有煤气、没有电的荒僻地方住上半年。根据某种文艺理论,这会对写作大有好处。虽有这项规定,但很少有人真去体验生活——我被轮上了六次,一次也没去。一被轮上我就得病:喘病、糖尿病,最近的一次是皮肤瘙痒症。除我之外,别人也不肯去,并且都能及时地生病。只有她,一被轮上就去了。去了才两个星期,就丢盔卸甲地跑了回来。她在乡下走夜路,被四条壮汉按住轮奸了两遍。回来以后,先在医院里住了一星期,然后才来上班。这个女人一贯是沉默寡言的,有一阵子变得喋喋不休,总在说自己被轮奸时的感受:什么第一遍还好受,第二遍有点难忍了云云。后来有关部门给了她一次警告,叫她不要用自己不幸的狭隘经验给大好形势抹黑,她才恢复了常态——又变得一声不吭。才老实了半年,又撒起了癔症。此人是个真正的笨蛋。说起来我也有点惭愧:人家既然笨,我就该更关心她才对嘛。
透过我的头疼,我看到在一片棕色阴影之中,“棕色的”被关在一个竹笼子里了。这笼子非常小,她在里面蜷成了一团,手脚都被竹篾条拴在笼栅上。菲律宾的某些原始部落搬迁时,就是这样对待他们最宝贵的财产:一只猪。最大快人心的是,人家把她的嘴也拴住了。这样她就不能讲出大逆不道的语言。不管别人怎样看待她,在我眼睛里,她是个女人。她还是我的下属呢。我走向前去,打开竹笼,解开那些竹篾条。“棕色的”透了一口气,马上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如你所知,我们在写作公司做事,每天都要写小说。她居然还要写小说。这个要求真是太过古怪……但罪不在我。
我想要劝“棕色的”别动傻念头,但想不出话来。把烟抽完之后,我就开始撕纸。先把一本公用信纸撕碎,又把一扎活页纸毁掉了:一部分变成了雪花状,另一部分做成了纸飞机,飞得办公室里到处都是。顺便说一句,做纸飞机的诀窍在于掌握重心:重心靠前,飞不了多远就会一头扎下来;重心靠后则会朝上仰头,然后屁股朝下地往下掉——用航模的术语来说,它会失速,然后进入螺旋。最后,我终于叠出了最好的纸飞机,重心既不靠前,也不靠后,不差毫厘地就在中央,掷在空中慢慢地滑翔着,一如钉在天上一样,半个钟头都不落地。看到这种绝技,不容“棕色的”不佩服。她擦干了泪水,也要纸来叠飞机。这样我们把办公桌上的全部纸张都变成了这种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纸里有一部小说稿子,所以第二天又要满地拣纸飞机,拆开后往一块对,贴贴补补送上去。但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不知不觉地到了午夜,此时我想起了自己是头头,就站起身来,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这是必须的:“棕色的”乘地铁上下班,现在末班车早就开过了。奇怪的是:我的吉普车没被砸坏。门房里的人朝我伸出两个指头,这就是说,他替我垫了二十块钱,送给那个劫道的小玩闹。我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说,这笔钱我会还他的。保安可不是傻瓜蛋,他不会去逮停车场上的小玩闹——逮倒是能逮到个把,但他们又会抽冷子把车场的车通通砸掉,到那时就不好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几十辆车的窗玻璃都被砸掉。这就是因为保安打了一个劫匪,这个保安被炒了鱿鱼,然后他就沦为停车场上的劫匪,名声虽不好听,但收入更多。那几十辆车的碎玻璃散在地下,叫我想起了小时的事:那时候人们用暖水瓶打开水。暖水瓶胆用镀银的玻璃制成,碎在地下银光闪闪。来往的人怕玻璃扎脚,用鞋底把它们踩碎。结果是更加银光闪闪。最后有人想到要把碎玻璃扫掉时,已经扫不掉了——银光渗进了地里……在车上“棕色的”又一次开始哭哭啼啼,我感到有点烦躁,想要吼她几句——但我又想到自己是个头头,要对她负责任。所以,我叹了一口气,尽量温存地说道:如果能不写,还是别写吧。听到我这样说,她收了泪,点点头。这就使我存有一丝侥幸之心:也许,“棕色的”不是真想这样,那就太好了。
送过了“棕色的”,我回家。天上下着雨,雨点落在地下,冒着蓝色的火花。有人说,这也是污染所致;上面对此则另有说法。我虽不是化学家,却有鼻子,可以从雨里嗅出一股臭鸡蛋味。但不管怎么说吧,这种雨确实美丽,落在路面上,就如一塘风信子花。我闭灯行驶——开了灯就会糟踏这种好景致。偶尔有人从我身边超过,就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大吼大叫,可想而知,是在问我是不是活腻了,想早点死。天上在打闪,闪电是紫色的,但听不到雷声。也许我该再编一个老师的故事来解闷,但又编不出来:我脑袋里面有个地方一直在隐隐作痛——这一天从早上八时开始,到凌晨三点才结束,实在是太长了。
我们生活在白银时代,我在写作公司的小说室里做事。有一位穿棕色衣服的女同事对我说:她要写小说。这就是前因。猜一猜后果是什么?后果是:我失眠了。失眠就是睡不着觉,而且觉得永远也睡不着。身体躺在床上,意识却在黑暗的街道上漫游,在寂静中飞快地掠过一扇扇静止的窗户,就如一只在夜里飞舞的蝙蝠。这好像是在做梦,但睡着以后才能做梦,而且睡过以后就应该不困。醒来之后,我的感觉却是更困了。
我自己的小说写到了这里:“后来,老师躺在我怀里,把丝一样的短发对着我。这些头发里带着香波的气味。有一段时间,她一声都不吭,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我探出头去,从背后打量她的身体,从脑后到脚跟一片洁白,腿伸得笔直。她穿着一条浅绿色的棉织内裤。后来,我缩回头来,把鼻子埋在她的头发里。又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轻轻地,但用下命令的口吻):晚上陪我吃饭。”我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来答应,她就爬起身来,从上到下地端详我,然后抓住我内裤的两边,把它一把扯了下来,暴露出那个家伙。那东西虽然很激动,但没多大。见了它的模样,老师不胜诧异地说道:怎么会是这样!我感到羞愧无比,但也满足了我的恋母情结。其实,她比我大不了几岁,但老师这个称呼就有这样的魔力。
起床以后,我先套上一件弹力护身,再穿上衣服,就迷迷糊糊来上班。路上是否撞死了人,撞死了几个,都一概不知。停车场上雾气稀薄……今天早上不穿护身简直就不敢出门:那东西直翘翘的,像个棍面包。但在我的小说里,我却长了个小鸡鸡。这似乎有点不真实——脱离了生活。但这是十几年前的事——在这十几年里,我会长大。一切都这么合情合理,这该算本真正的小说了吧?
“我在老师的床上醒来时,房间里只剩了窗口还是灰白色。那窗子上挂了一面竹帘子。我身上盖了一条被单,但这块布遮不住我的脚,它伸到床外,在窗口的光线下陈列着。这间房子里满是女性的气味,和夹竹桃的气味相似。夜晚将临。老师躺在我身后,用柔软的身体摩挲着我。”——以前这个情景经常在我梦里出现。它使我感到亲切、安静,但感觉不到性。因为我未曾长大成人。现在我长了一脸的粉刺疙瘩,而且长出了腋毛和阴毛,喉结也开始长大。我的声音变得浑厚。更重要的是,那个往上翘的东西总是强项不伏……书上说,这种情况叫青春期。青春期的少年经常失眠。我有点怀疑:三十三岁开始青春期,是不是太晚一点了?
早上我到了办公室,马上埋头劈里啪啦地打字,偶尔抬起头来看看这间屋子,发现所有的人都在劈里啪啦地打字,他们全都满脸倦容,睡眼惺忪,好像一夜没睡——也不知是真没睡还是假没睡。但我知道,我自己一定是这个样子。我是什么样子,他们就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不需要带镜子——有的人还在摇头晃脑,好像脑壳有二十斤重。有人用一只手托在下巴上,另一只手用一个指头打字:学我学得还蛮像呢。只有“棕色的”例外,她什么都不做,只管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眼皮红通通的,大概一夜没睡。此人的特异之处,就是能够对身边的游戏气氛一无所知。我叹了口气,又去写自己的小说了……
“晚上,老师叫我陪她去吃饭,坐在空无一人的餐馆里,我又开始心不在焉。记得有那么一秒钟,我对面前的胡桃木餐桌感兴趣,掂了它一把,发现它太重,是种合成材料,所以不是真胡桃木的。还记得在饭快吃完时,我把服务员叫来,让她到隔壁快餐店去买一打汉堡包,我在五分钟内把它们都吃了下去。这没什么稀罕的,像我这样冥思苦想,需要大量的能量。最后付账时,老师发现没带钱包。我付了账,第二天她把钱还我,我就收下了。当时觉得很自然,现在觉得有些不妥之处。”假如我知道老师在哪里,就会去找她,请她吃顿饭,或者把那顿饭钱还给她。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老师早就离开学校了。这就是说,我失去了老师的线索。这实在是桩罪过。
“我和老师吃完了晚饭,回到学校里去。像往常一样,我跟在她的身后。假如灯光从身后射来,就在地上留下一幅马戏团的剪影:驯兽女郎和她的大狗熊。马路这边的行人抬起头来看我一眼,急匆匆地走过;在马路对面却常有人站下来,死盯盯地看着我——在中国,身高两米一十的人不是经常能见到的。路上老师站住了几次,她一站住,我也就站住。后来我猛然领悟到,她希望我过去和她并肩走,我就走了过去——人情世故可不是我的长项。当时已近午夜,我和老师走在校园里。她一把抓住我肋下的肉,使劲捻着。我继续一声不吭地走着——既然老师要掐我,那就让她掐吧。后来她放开我,哈哈地笑起来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笑,她说:手抽筋了。我问她要紧不要紧,她笑得更加厉害,弯下腰去……忽然,她直起身来,朝我大喝一声:你搂着我呀!后来,我就抱着她的肩头,让她抱住我的腰际。感觉还算可以——但未必可以叫做我搂她,就这样走到校园深处,坐在一条长椅上。我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搂着我的脖子。常能看到一些男人在长椅上抱起女伴,但抱着的未必都是他的老师。后来,她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手吧。我早就想这样做,因为我感到两臂酸痛。此后,老师就落在了我的腿上。在此之前,我是把她平端着的——我觉得把她举得与肩平高显得尊重,但尊重久了,难免要抽筋。”
写完了这一段之后,我把手从键盘上抬了起来,给了自己一个双风贯耳,险些打聋了——我就这么写着,从来不看过去的旧稿,但新稿和旧稿顶多差个把标点符号。像这么写作真该打两个耳刮子——但我打这一下还不是为了自己因循守旧。我的头疼犯了,打一下里面疼得轻一点……
我在办公室里,坐在“棕色的”对面。她还没有开口,但我已经感到很糟糕了。可能她要找我谈的事既不是房子,也不是工资,而是些别的……我既不想和她谈房子,也不想谈工资——我不管房也不管工资,我只管受抱怨。但我更不想谈别的。别的事情对我更坏。
那天遇劫后,回家洗澡时,我看到胯间有个壁纸刀扎的伤口。它已经结了痂,就像个黑色的线头,对我这样的巨人来说,这样的伤口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我还是在上面贴了创
可贴。但它刺疼不已,好像里面有一根针。我把那把刀找了出来,仔细地看了半天,刀片完好无损,没有理由认为伤口里有什么东西,只好让它疼下去了。也许因为疼痛的刺激,那东西就从头到脚直撅撅的,和在停车场上遇劫时一样。细说起来它还不止是直,从前往后算,大约在三分之一的长度上有点弯曲——往上翘着,像把尼泊尔人用的匕首。用这种刀子捅人,应该往肚子上捅,刀尖自然会往上挑,给人以重伤。总而言之,这种向上弯的样子实在恶毒。假如夜里“棕色的”看见了它,我就会有点麻烦。因为我有责任让她见不到它。这个东西原来又小又老实,还不算太难看,被人用刀子扎了一下,就变得又大又不老实,而且丑极了。这就是说,落下后遗症了。
在我的另一个故事里也有这样一幕:在沙漠里,克利奥佩屈拉把我的缠腰布解开,里面包裹的东西挺立起来,就如沙漠里怒放的仙人掌花。呼啸的风搅动砂砾——在锐利的砂砾中间,它显得十分浑圆,带有模糊不清的光泽,在风里摇摆不定。老师带着笑意对我说:怎么会是这样的?对此我无法解释。我低下头去,看到脚下的麻袋片里包裹的东西:一个铜锤和若干扁头钉子.老师拾起一根钉子,拿到我的面前:钉头像屎壳郎一样大,四棱钉体上还带有锻打的痕迹:这就是公元前的工艺水平,比现代的洋钉粗笨,但也有钉得结实的好处。老师就要把我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此之前,她先要亲吻我,左手举着那根钉子,右手把那根直撅撅的东西拨开,踮起脚尖来……我抬起头来,环视四周——灰蒙蒙的沙漠里,立着不少十字架。昨天的同学都被钉在上面。人在十字架上会从白变棕、从棕变黑,最后干缩成一团,变得像一只风干的青蛙、一片烧过的纸片——变成一种熔化后又凝固的坚硬胶状物,然后在风砂中解体。我又去看老师,她已经拿起了铜锤,准备把钉子敲进我的掌心。这是变成风干青蛙的必要步骤。老师安慰我说:并不很疼。我很有幽默感地说道:那你怎么不来试试?她大笑了起来,此时我才发现,老师的声音十分浑厚。顺便说一句,我仔细考虑过怎样处死我自己:等到钉穿了双手和双足之后,让老师用一根锋利的木桩洞穿我的心脏。这样她显得比较仁慈——虽然这样的仁慈显得很古怪。在埃及妖后和行将死在十字架上的东方奴隶之间已经说了很多话,这是很罕见的事件……最后,她又一次说道:记住,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此时,我已是鲜血淋漓,在剧痛中颤抖着。只有最残酷的痛苦才能使我离开埃及的沙漠,回到这白银世界里来。
假如这个故事有寓意的话,它应该是:在剧痛之中死在沙漠里,也比迷失在白银世界里好得多。这个寓意很恶毒。公司领导把它枪毙掉是对的。领导不笨,“克”不笨,我也不笨。我们总是枪毙一切有趣的东西。这是因为越是有趣的东西,就越是包含着恶毒的寓意。
我们的办公室在一楼,有人说,一楼的房子接地气,接地气的意思是说,这间房子格外潮湿,晚上尤甚。潮气渗透了我的衣服,腐蚀着我的筋骨。潮湿的颜色是棕色的。我的老师也是棕色的,她紧挨着我坐着,把棕色的头发盖在我肩上,告诉我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就是说,这世界早晚要沦为一片冷冰冰的、稀薄的银色混沌,你把一片黄铜含在嘴里,或者把一片锡放在嘴里反复咀嚼,会尝到金属辛辣的味道——这就是混沌的味道。这个前景可不美妙。但是老师的声音毫无悲怆之意——她声调温柔,甚至带有诱惑之意。她把一片棕色的温暖揉进了我的怀里。在这个故事里,老师的身体颀长,嘴唇和乳头都呈紫色。在一阵妙不可言的亢奋之中,我进入了一片温暖的潮湿。在这个故事里,我和老师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根上,脚下是热带雨林里四通八达的棕色水系。只有潜入水中,才发现这种棕色透明的水是一片朦胧。有些黄里透绿的大青蛙伸直了腿,一动不动地飘在水里,就像大海里漂着的水母。波光流影在它身上浮动着。你怎么也分不清它是死了,还是活着的。这就是这种动物的谋生之道——无论蛇也好,鳄鱼也罢,都不想吃只死青蛙,会吃坏肚子的……正如在沙漠里有绿洲,埃及也会有热带的雨林和四通八达的水系,老师也会有温柔,温柔就是躺在一片棕色的阴影里,躺在盘根错节的树根上。
但是一阵电话铃像针一样扎进了我的脑子。这使我想起有个小子每礼拜三都要在停车场上劫我。我有责任马上出去被他打劫——他等得不耐烦,会拿垒球棒砸我的吉普车。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着,不等拿起耳机,我就知道这个电话肯定是场灾祸。我的吉普完蛋了。吉普的零件很难找,因为车子早就停产了。要是去买辆轿车,我又坐不进去。谁让我长这么大个子——我天生是个倒霉蛋……“棕色的”还是光哭不说话。看来这个谜我是必须猜了。
我有种种不祥的预感,其中最不祥的一种就是:她要声讨我这根直立的大鸡巴。我没什么可说的,只能代它道歉,因为人家不想看见你,你却被人家看到了。我还要进一步保证说,下次它一定不这样——这样她应该满意了吧。其实下回它会怎样,我也不知道。这女人有怕黑的毛病,下班后得有人陪她走过黑暗的停车场,走到灯火通明的地方。这件事我责无旁贷:一方面,她总是像哑巴一样一声不吭,没人乐意陪她走路;另一方面,我是本室的头头,没人干的事我都要干。以后我还要陪她走过停车场,不知什么时候,又会遇上一群坏女孩劫我的内裤——到那时,它又要直立如故,然后“棕色的”又要来声讨我这根直直的大鸡巴。这就是说,仅仅道歉是不行的。还要让她见到这样东西时,能够不失声痛哭……我准备用老师的话来安慰“棕色的”:“他直他的,我们走我们的路。”这话应该改成我直我的,你走你的路——我怀疑“棕色的”看到了我那个东西,现在正要不依不饶。假如我是露阴癖,此时就该来揍我。但我不是露阴癖。人家用刀子对着我,我才脱裤子的。这一点一定要说清楚。也许我该为那三分之一处弯曲向她道歉,但也要说清楚:人家拿刀子对着它,它才往上弯的……
公司的保安员用内线电话通知我说:该下班了。他知道有人在等着劫我。所以他是在通知我,赶紧出去给劫匪送钱;不然劫匪会砸我的车了。车在学院的停车场上被砸,他有责任,要扣他的工资。我不怕劫匪砸我的车,因为保险公司会赔我。但我怕保安被扣工资——他会记恨我,以后给我离楼最远的车位。车场大得很,从最远的地方走到楼门口有五里路。盛夏时节,走完这段路就快要中暑了。这一系列的事告诉我们的是:文明社会一环扣一环,和谐地运转着,错一环则动全身。现在有一环出了毛病——出在了“棕色的”身上。她突然开
口说话了,对我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棕色的”是个缺心眼的人,所以她说出的话不值得重视——下列事件可以证明她的智力水平:本公司有项规定,所有的人每隔两年就要下乡去体验生活——如你所知,生活这个词对写作为生的人来说,有特殊的意义。体验生活,就是在没有自来水、没有煤气、没有电的荒僻地方住上半年。根据某种文艺理论,这会对写作大有好处。虽有这项规定,但很少有人真去体验生活——我被轮上了六次,一次也没去。一被轮上我就得病:喘病、糖尿病,最近的一次是皮肤瘙痒症。除我之外,别人也不肯去,并且都能及时地生病。只有她,一被轮上就去了。去了才两个星期,就丢盔卸甲地跑了回来。她在乡下走夜路,被四条壮汉按住轮奸了两遍。回来以后,先在医院里住了一星期,然后才来上班。这个女人一贯是沉默寡言的,有一阵子变得喋喋不休,总在说自己被轮奸时的感受:什么第一遍还好受,第二遍有点难忍了云云。后来有关部门给了她一次警告,叫她不要用自己不幸的狭隘经验给大好形势抹黑,她才恢复了常态——又变得一声不吭。才老实了半年,又撒起了癔症。此人是个真正的笨蛋。说起来我也有点惭愧:人家既然笨,我就该更关心她才对嘛。
透过我的头疼,我看到在一片棕色阴影之中,“棕色的”被关在一个竹笼子里了。这笼子非常小,她在里面蜷成了一团,手脚都被竹篾条拴在笼栅上。菲律宾的某些原始部落搬迁时,就是这样对待他们最宝贵的财产:一只猪。最大快人心的是,人家把她的嘴也拴住了。这样她就不能讲出大逆不道的语言。不管别人怎样看待她,在我眼睛里,她是个女人。她还是我的下属呢。我走向前去,打开竹笼,解开那些竹篾条。“棕色的”透了一口气,马上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如你所知,我们在写作公司做事,每天都要写小说。她居然还要写小说。这个要求真是太过古怪……但罪不在我。
我想要劝“棕色的”别动傻念头,但想不出话来。把烟抽完之后,我就开始撕纸。先把一本公用信纸撕碎,又把一扎活页纸毁掉了:一部分变成了雪花状,另一部分做成了纸飞机,飞得办公室里到处都是。顺便说一句,做纸飞机的诀窍在于掌握重心:重心靠前,飞不了多远就会一头扎下来;重心靠后则会朝上仰头,然后屁股朝下地往下掉——用航模的术语来说,它会失速,然后进入螺旋。最后,我终于叠出了最好的纸飞机,重心既不靠前,也不靠后,不差毫厘地就在中央,掷在空中慢慢地滑翔着,一如钉在天上一样,半个钟头都不落地。看到这种绝技,不容“棕色的”不佩服。她擦干了泪水,也要纸来叠飞机。这样我们把办公桌上的全部纸张都变成了这种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纸里有一部小说稿子,所以第二天又要满地拣纸飞机,拆开后往一块对,贴贴补补送上去。但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不知不觉地到了午夜,此时我想起了自己是头头,就站起身来,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这是必须的:“棕色的”乘地铁上下班,现在末班车早就开过了。奇怪的是:我的吉普车没被砸坏。门房里的人朝我伸出两个指头,这就是说,他替我垫了二十块钱,送给那个劫道的小玩闹。我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说,这笔钱我会还他的。保安可不是傻瓜蛋,他不会去逮停车场上的小玩闹——逮倒是能逮到个把,但他们又会抽冷子把车场的车通通砸掉,到那时就不好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几十辆车的窗玻璃都被砸掉。这就是因为保安打了一个劫匪,这个保安被炒了鱿鱼,然后他就沦为停车场上的劫匪,名声虽不好听,但收入更多。那几十辆车的碎玻璃散在地下,叫我想起了小时的事:那时候人们用暖水瓶打开水。暖水瓶胆用镀银的玻璃制成,碎在地下银光闪闪。来往的人怕玻璃扎脚,用鞋底把它们踩碎。结果是更加银光闪闪。最后有人想到要把碎玻璃扫掉时,已经扫不掉了——银光渗进了地里……在车上“棕色的”又一次开始哭哭啼啼,我感到有点烦躁,想要吼她几句——但我又想到自己是个头头,要对她负责任。所以,我叹了一口气,尽量温存地说道:如果能不写,还是别写吧。听到我这样说,她收了泪,点点头。这就使我存有一丝侥幸之心:也许,“棕色的”不是真想这样,那就太好了。
送过了“棕色的”,我回家。天上下着雨,雨点落在地下,冒着蓝色的火花。有人说,这也是污染所致;上面对此则另有说法。我虽不是化学家,却有鼻子,可以从雨里嗅出一股臭鸡蛋味。但不管怎么说吧,这种雨确实美丽,落在路面上,就如一塘风信子花。我闭灯行驶——开了灯就会糟踏这种好景致。偶尔有人从我身边超过,就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大吼大叫,可想而知,是在问我是不是活腻了,想早点死。天上在打闪,闪电是紫色的,但听不到雷声。也许我该再编一个老师的故事来解闷,但又编不出来:我脑袋里面有个地方一直在隐隐作痛——这一天从早上八时开始,到凌晨三点才结束,实在是太长了。
我们生活在白银时代,我在写作公司的小说室里做事。有一位穿棕色衣服的女同事对我说:她要写小说。这就是前因。猜一猜后果是什么?后果是:我失眠了。失眠就是睡不着觉,而且觉得永远也睡不着。身体躺在床上,意识却在黑暗的街道上漫游,在寂静中飞快地掠过一扇扇静止的窗户,就如一只在夜里飞舞的蝙蝠。这好像是在做梦,但睡着以后才能做梦,而且睡过以后就应该不困。醒来之后,我的感觉却是更困了。
我自己的小说写到了这里:“后来,老师躺在我怀里,把丝一样的短发对着我。这些头发里带着香波的气味。有一段时间,她一声都不吭,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我探出头去,从背后打量她的身体,从脑后到脚跟一片洁白,腿伸得笔直。她穿着一条浅绿色的棉织内裤。后来,我缩回头来,把鼻子埋在她的头发里。又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轻轻地,但用下命令的口吻):晚上陪我吃饭。”我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来答应,她就爬起身来,从上到下地端详我,然后抓住我内裤的两边,把它一把扯了下来,暴露出那个家伙。那东西虽然很激动,但没多大。见了它的模样,老师不胜诧异地说道:怎么会是这样!我感到羞愧无比,但也满足了我的恋母情结。其实,她比我大不了几岁,但老师这个称呼就有这样的魔力。
起床以后,我先套上一件弹力护身,再穿上衣服,就迷迷糊糊来上班。路上是否撞死了人,撞死了几个,都一概不知。停车场上雾气稀薄……今天早上不穿护身简直就不敢出门:那东西直翘翘的,像个棍面包。但在我的小说里,我却长了个小鸡鸡。这似乎有点不真实——脱离了生活。但这是十几年前的事——在这十几年里,我会长大。一切都这么合情合理,这该算本真正的小说了吧?
“我在老师的床上醒来时,房间里只剩了窗口还是灰白色。那窗子上挂了一面竹帘子。我身上盖了一条被单,但这块布遮不住我的脚,它伸到床外,在窗口的光线下陈列着。这间房子里满是女性的气味,和夹竹桃的气味相似。夜晚将临。老师躺在我身后,用柔软的身体摩挲着我。”——以前这个情景经常在我梦里出现。它使我感到亲切、安静,但感觉不到性。因为我未曾长大成人。现在我长了一脸的粉刺疙瘩,而且长出了腋毛和阴毛,喉结也开始长大。我的声音变得浑厚。更重要的是,那个往上翘的东西总是强项不伏……书上说,这种情况叫青春期。青春期的少年经常失眠。我有点怀疑:三十三岁开始青春期,是不是太晚一点了?
早上我到了办公室,马上埋头劈里啪啦地打字,偶尔抬起头来看看这间屋子,发现所有的人都在劈里啪啦地打字,他们全都满脸倦容,睡眼惺忪,好像一夜没睡——也不知是真没睡还是假没睡。但我知道,我自己一定是这个样子。我是什么样子,他们就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不需要带镜子——有的人还在摇头晃脑,好像脑壳有二十斤重。有人用一只手托在下巴上,另一只手用一个指头打字:学我学得还蛮像呢。只有“棕色的”例外,她什么都不做,只管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眼皮红通通的,大概一夜没睡。此人的特异之处,就是能够对身边的游戏气氛一无所知。我叹了口气,又去写自己的小说了……
“晚上,老师叫我陪她去吃饭,坐在空无一人的餐馆里,我又开始心不在焉。记得有那么一秒钟,我对面前的胡桃木餐桌感兴趣,掂了它一把,发现它太重,是种合成材料,所以不是真胡桃木的。还记得在饭快吃完时,我把服务员叫来,让她到隔壁快餐店去买一打汉堡包,我在五分钟内把它们都吃了下去。这没什么稀罕的,像我这样冥思苦想,需要大量的能量。最后付账时,老师发现没带钱包。我付了账,第二天她把钱还我,我就收下了。当时觉得很自然,现在觉得有些不妥之处。”假如我知道老师在哪里,就会去找她,请她吃顿饭,或者把那顿饭钱还给她。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老师早就离开学校了。这就是说,我失去了老师的线索。这实在是桩罪过。
“我和老师吃完了晚饭,回到学校里去。像往常一样,我跟在她的身后。假如灯光从身后射来,就在地上留下一幅马戏团的剪影:驯兽女郎和她的大狗熊。马路这边的行人抬起头来看我一眼,急匆匆地走过;在马路对面却常有人站下来,死盯盯地看着我——在中国,身高两米一十的人不是经常能见到的。路上老师站住了几次,她一站住,我也就站住。后来我猛然领悟到,她希望我过去和她并肩走,我就走了过去——人情世故可不是我的长项。当时已近午夜,我和老师走在校园里。她一把抓住我肋下的肉,使劲捻着。我继续一声不吭地走着——既然老师要掐我,那就让她掐吧。后来她放开我,哈哈地笑起来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笑,她说:手抽筋了。我问她要紧不要紧,她笑得更加厉害,弯下腰去……忽然,她直起身来,朝我大喝一声:你搂着我呀!后来,我就抱着她的肩头,让她抱住我的腰际。感觉还算可以——但未必可以叫做我搂她,就这样走到校园深处,坐在一条长椅上。我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搂着我的脖子。常能看到一些男人在长椅上抱起女伴,但抱着的未必都是他的老师。后来,她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手吧。我早就想这样做,因为我感到两臂酸痛。此后,老师就落在了我的腿上。在此之前,我是把她平端着的——我觉得把她举得与肩平高显得尊重,但尊重久了,难免要抽筋。”
写完了这一段之后,我把手从键盘上抬了起来,给了自己一个双风贯耳,险些打聋了——我就这么写着,从来不看过去的旧稿,但新稿和旧稿顶多差个把标点符号。像这么写作真该打两个耳刮子——但我打这一下还不是为了自己因循守旧。我的头疼犯了,打一下里面疼得轻一点……
今天早上我醒来之前,又一次闯进了埃及沙漠,被钉在十字架上,就如一只被钉在墙上的蝙蝠。实际上,蝙蝠比我舒服。它经常悬挂在自己的翅膀上,我的胳臂可不是翅膀,而且我习惯于用腿来走路。这样横拉在空中,一时半会儿的还可以,时间长了就受不住。我就如一把倒置的提琴被放置在空中,琴身是肋骨支撑着的胸膛——胸壁被拉得薄到可以透过光来。至于琴颈,就是那个直挺挺的东西。别的部分都不见了。我就这样高悬在离地很远的地方,无法呼吸,就要慢慢地憋死了。此时有人在下面喊我:她是克利奥佩屈拉,裹在白色的长
袍里,问我感觉如何。我猛烈地咽口吐沫,润润喉咙,叫她把我放下去,或者爬上来割断我的喉咙。我想这两样事里总会有一样她乐意做的。谁知她断然答道:我不。你经常调戏我。这回我看清楚了:她不是克利奥佩屈拉,而是“克”。我说:我怎么会……你是我的上司,我尊敬还尊敬不过来呢。她说道:不要狡辩了,你经常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给我看——你什么意思吧。事已至此,辩亦无益。我承认道:好吧,我调戏了你——放我下来。她说:没这么便宜。你不光是调戏,你还不爱我——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我无话可说。沉默了一会儿,我忽然咆哮了起来……就这样醒过来了。我失掉了在梦里和“克”辩白清楚的机会:别以为光你在受调戏,我管着七个人,他们天天调戏我……你倒说说看,他们是不是都爱我?!这个情景写在纸上,不像真正的小说。它是一段游戏文章。我整天闷在办公室里,做做游戏,也不算是罪过。这总比很直露地互相倾诉好得多。
昨天晚上,“棕色的”对我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这就是说,没有人要她写,是她自己要写的——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假话有上千种理由,真话则无缘无故——她还扯上了亚里士多德,好像我听不懂人话似的。我还知道假话比较含蓄,真话比较直露。而这句话则是我听到过的最直露的一句话。如你所知,男女之间有时会讲些很直露的话,那是在卧室里、在床上说的。我实在不知道在什么人之间才会说:“我要写真正的小说!”
我的小说就如我在写的这样。虽然它写了很多遍,但我不知道它哪一点够不上“真正的”。但“棕色的”所说的那些话就如碘酒倒到我的脑子里,引起了棕色的剧痛。上班以后,我开始一本正经地写着,这肯定有助于小说变成“真正的”。
我觉得这一段落肯定是真正的小说:“那天晚上,我一直抱着老师,直到天明,嗅着她身上的女性气味——我觉得她是一种成熟的力量。至于我,我觉得自己是个小孩子。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如你所知,现在我刚刚开始青春期,嘴角上正长粉刺疙瘩,当时就是更小的孩子。晚上校园里起了雾,这种白雾带有辛辣的气息。我们这样拥抱着,不知所措……忽然间,老师对我说道:干脆,你娶了我吧——我听了害起怕来。结婚,这意味着两股成年的力量之间经常举行的交媾,远非我力所能及;但老师让我娶她,我还能不娶吗……但我没法干脆。好在她马上说道:别怕,我吓你呢。既然是吓我,我就不害怕了。”
有关成年力量间的交媾,我是这么想出来的:我现在是室里的头,上面的会也要参加,坐在会场的后排,手里拿着小本本,煞有介事地记着。公司的领导说得兴起时,难免信口雌黄:我们是做文化工作的,要会工作,也要会生活!今天晚上回家,成了家的都要过夫妻生活……活跃一下气氛,对写作也有好处。如你所知,我没成家。回到室里高高兴兴地向下传达。那些成了家的人面露尴尬之色。到了晚上九点半,那些成年的力量洗过了淋浴,脱下睡衣,露出臃肿的身体,开始过夫妻生活。我就在这时打电话过去:老张吗?今天公司交待的事别忘了啊。话筒里传来气急败坏的声音:知道!正做着——我操你妈……说着就挂掉了。我坐在家里,兴高采烈地在考勤表上打个勾,以便第二天汇报,成年力量的交媾就是这样的。我和老师间的交媾不是成年力量间的那种。它到底该是怎样的,我还没想出来——我太困了。
我忽然想到:在以前的十稿里,都没有写过老师让我娶她——大概是以前写漏了。现在把它补进去大概是不成的:“克”或者别的上司会把它挑出来,用红笔一圈,批上一句“脱离生活”。什么是生活,什么不是生活,我说了不算:这就是说,我不知道什么叫做生活。我摇摇头,把老师要我娶她那句话抹去了。
有关夫妻生活,还有些细节需要补充:听到我传达的会议精神,我们室的人忧心忡忡地回家去。在晚上的餐桌上面露暧昧的微笑,鬼鬼祟祟地说:亲爱的,今天公司交待了要过生活……听了这句话,平日最温柔体贴的妻子马上也会变脸,抄起熨斗就往你头上砸。第二天早上,看到血染的绷带,我就知道这种生活已经过完了。当然也有没缠绷带来的,对这种人我就要问一问。比方说,问那朵最美丽的花。她皱着眉头,苦着脸坐在那里,对我的问题(是否过了生活)不理不睬,必须要追问几遍才肯回答:没过!我满脸堆笑地继续:能不能问一句,为什么没过?她恶狠狠地答道:他不行!我兴高采烈地在考勤表上注明,她没过夫妻生活,原因是丈夫不行。每当上面有这种精神,我都很高兴。罗马诗人维吉尔有诗云:下雨天呆在家里,看别人在街上奔走,是很惬意的。所以,老师要我娶了她,我当然不答应。万一学校里布置了要过夫妻生活,我就惬意不起来,而且我也肯定是“不行”。
我继续写道:“我对老师百依百顺,因为她总能让我称心如意。当然,有时她也要吓吓我。我在长椅上冥思苦想时,她对我耳朵喊道:会想死的,你!我抬头看看她的脸,小声说道:我不会。她说:为什么你不会?我说:因为你不会让我死。她愣了一下,在我腿上直起身来说:臭小子,你说得对。然后,她把绸衫后的乳房放在我脸上,我用鼻子在上面蹭起来。校园里的水银灯颜色惨白,使路上偶尔走过的人看起来像些孤魂野鬼,但在绸衫后面,老师的乳房异常温柔——你要知道,在学校里我被视作尼斯湖怪兽,非常孤立。假如没有她肯让我亲近,我可真要死掉了。”
因为这部小说写了这么多次,这回我想用三言两语说说我和老师的性爱经历:“那时候老师趴在床上,仔细端详我的那个东西。颠过来倒过去看够了以后,她说道:年复一年,咱们怎么一点都不长呢。后来,她又在我身上嗅来嗅去,从胯下嗅到腋下,嗅出这样一个结论:咱们还是没有男人味儿。我一声不吭,但心里恨得要死。看完和嗅完之后,老师跨到我身上来。此时我把头侧过去,看自己的左边的腋窝——这个腋窝大得不得了,到处凹凸不平,而且不长毛,像一个用久了的铝水勺。然后又看右面的腋窝。直到老师来拍我的脸,问我:你怎么了?我才答道:没怎么。然后继续去看腋窝。铝制的东西在水里泡久了,就会变得昏暗,表面还会有些细小的黑斑。我的腋窝也是这样的。躺在这两个腋窝中间,好像太阳穴上扣上了两个铝制水勺——我就这样躺着不动了。”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就会看到一张大脸,高鼻梁、高颧骨,眉棱骨也很高,一天到晚没有任何表情——我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样子。老师送我到医院去看过病,因为我总是不笑,好像得了面部肌肉麻痹症。经过检查,大夫发现我没有这种毛病,只是说了一句:这孩子可真够丑的。这使老师兴高采烈,经常冷不防朝我大喝上一声:真够丑的!做爱时我躺着不动,就像从空中看一条泛滥的河流,到处是河水的白光;她的身体就横跨在这条河上。我的那个东西当时虽小,但足够硬邦,而且是直撅撅的;最后还能像成年人一样射精。到了这种时候,她就舔舔舌头,俯下身来告诉我说:热辣辣的。因为我还能热这一下,所以她还是满意的……”这些段落和以前写的完全不同,大概都会被打回来重写,到那时再改回原样吧。我知道怎么写通得过,怎么写通不过。但我不大知道什么叫做生活。
对于性爱经历,有必要在此补充几句:如你所知,这种事以前是不让写的。假如我写了,上面就要枪毙有关段落,还要批上一句:脱离生活。现在不仅让写,而且每部有关爱情的小说都得有一些,只是不准太过分。这就是说,不过分的性爱描写已经成了生活本身。自从发生了这种变化,我小说里的这些段落就越来越简约。那些成了家的人说:夫妻生活也有变得越来越简约之势。最早他们把这件事叫做静脉注射,后来改为肌肉注射,现在已经改称皮下注射了。这就是说,越扎越浅了。最后肯定连注射都不是,瞎摸两把就算了。我的小说写到最后,肯定连热都不热。
“毕业以后,我还常去看老师。”写到这个地方全书就接近结束了。“我开了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天黑以后溜进校园去找她,此时她准在林荫道上游荡,身上穿着我的T恤衫——衫子的下摆长过了她的膝盖,所以她就不用穿别的东西了。但她不肯马上跟我走,让我陪她在校园里遛遛。遇到了熟人,她简单地介绍道:我的学生来接我了。别人抬头看看我,说道:好大的个子!她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个子就是大。有些贫嘴的家伙说:学生搞老师,色胆包天嘛!她也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胆子就是大……咱们把他扭送校卫队吧。但
是她说的不是事实,我胆小如鼠,她一吓我,我就想尿尿。有时她也说句实话:这孩子不爱说话,却是个天才噢。假如有人觉得她穿的衣服古怪,她就解释说:他的T恤衫,穿着很凉快,袖子又可以当蒲扇。有人问,天才床上怎么样(实际情况是,着实不怎么样),她就皱起眉头来,喝道:讨厌!不准问这个问题!然后就拖着我走开,说道:咱们不理他们——老师总是在维护我。”我的稿子总是这么写的,写过很多次了。按说它该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其实这事并未发生过。所有我写的事情都未真正发生过。
也许我该从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起——我忽然想到,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是个有趣的想法。老师留着乌黑的短发,长着滑腻的身体。我们学校的公共浴池是用校工厂废弃的车间改建的,原来的窗子用砖砌上了半截,挡住了外来的视线,红砖中间的墙缝里结着灰浆的疙瘩。顺着墙根有一溜排水沟,里面满是湿漉漉的头发。墙边还有一排粗壮的水管连接着喷头,但多数喷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弯曲的水龙头,像旧时铁道上用来给机车上水的水鹤。在没有天花板的屋顶下挂了几个水银灯泡,长明不灭。水管里流着隔壁一家工厂的循环水,也是长流不息。这家浴室无人看守,门前的牌子上写着:周一三五女,二四六男,周日检修。这个规定有个漏洞,就是在夜里零点左右会出现男女混杂的情形。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在凌晨一点去洗澡,但我就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的身体,所以专找没人时去洗澡。有一回我站在粗壮的水柱下时,才发现在角落里有个雪白的身体……这件事发生在我上大一时,老师还没教过我们课——从她的角度看来,我罩在一层透明的水膜里,一动不动,表情呆滞,就如被冻在冰柱里一样。她朝我笑了笑,说道:真讨厌哪,你。然后就离去了。这就是一切故事的起因。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会看到有一根水柱冻结在我头顶上,我的头发像头盔一样扣在脑袋上。一层水壳结在我的身上,在我身体的凸出部位,则有一些水柱分离出来,那是我的耳朵、眉棱骨的外侧、鼻子、下巴。从下巴往下,直到腰际再没有什么凸起的地方了。有一股水柱从小命根上流下来,好像我在尿尿。那东西和一条即将成蛹的蚕有些相似。现在我不怕承认:我虽然人高马大、智力超群,却是个小孩子。直到不久之前,我洗澡和游泳都要避人。虽然我现在能把停车场上的小姐吓跑,但不能抹煞以前的事。老师说过我讨厌之后,就扬长而去,挺着饱满的乳房,迈开坚实的小腿,穿着一条淡绿色的内裤,趿拉着一双塑料凉鞋。她把绿色绸衫搭在手臂上没穿,大概是觉得在我面前无须遮挡。此时在浴室里,无数的水柱奔流着。我站在水柱里,很不开心。小孩子不会愤怒,只会不开心。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起因。这件事情是真实的,但我没有写。
很多年来,我一直在老师的阴影下生活。这位老师的样子如前所述,她曾经拿根棍面包去吓唬露阴癖,还在浴室里碰见过我——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一直在写她:这是不是真正的小说,我有点搞不清楚了。也许,我还可以写点别的。比方说,写写我自己。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大学毕业以后,他们让我到国家专利局工作: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就是在专利局想出了相对论,但我在那儿什么都没想出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了国家实验室、各个研究所,最后让我在大学里教书。所有天才物理学家呆过的地方我都呆过,在哪儿都没想出什么东西来——事实证明,我虽然什么题目都会做,却不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教书我也不行,上了讲台净发愣。最后,他们就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去谋生。我干过各种事:在饭店门口拉汽车门,在高级宾馆当侍者,……最古怪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做丰都城的游乐宫里干的:装成恶鬼去吓唬人。不管干什么,都没有混出自己的房子,要租农民房住,或者住集体宿舍。我睡觉打呼噜,住集体宿舍时,刚一睡着,他们就往我嘴里挤牙膏,虽然夜里两点时刷牙为时尚早。最后我只好到公司来工作。公司一听我在外面到处受人欺负——这是我心地纯洁的标志——马上录取了我。同事都很佩服我的阅历,惊叹道:你居然能在外面找到事情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明白事理,达练人情——我要真有这些本事就不进公司。我能找到这些工作只是因为我个子大罢了。
当年我在丰都城里掌铡刀,别人把来玩的小姐按到铡刀下,我就一刀铡下去——铡刀片子当然是假的——还不止是假的,它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道低能激光。有的小姐就在这时被吓晕过去了,个别的甚至到了需要赶紧更换内裤的程度。另外一些则只是尖叫了一声,爬起来活动一下脖子,伸手到我身上摸一把。我赶紧跳开,说道:别摸——沾一手——全是青灰。不管是被吓晕的还是尖叫的,都很喜欢铡刀这个把戏。到下一个场景,又是我挥舞着钢叉,把她们赶进油锅:那是一锅冒泡的糖浆。看上去吓人,实际只有三十度——泡泡都是空气。这个糖浆浴是很舒服的:我就是这么动员她们往下跳,但没有人听。小姐们此时已经有了经验,不那么害怕,东躲西藏,上蹿下跳,既躲我手上的钢叉,又躲我腰间那根直挺挺的大阴茎。但也有些泼辣的小姐伸手就来拔这个东西,此时我只好跳进油锅去躲避——那是泡沫塑料做的,拔掉了假的,真的就露出来了。既然我跳了油锅,就不再是丰都城里的恶鬼,而是受罪的鬼魂。所以老板要扣我的工资,理由是:我请你,是让你把别人赶下油锅,不是让你下油锅的……作为雇员,我总是尽心尽责,只是时常忘了人家请我来做什么。作为男人,我是个童男子……这就是一切事实。结论是:我自己没什么可写的。
现在到了交稿的时间,同事们依次走到我面前。我说:放下吧,我马上看。谢谢你。与此同时,我头也不抬,双脚收在椅子下面——我既不肯枪毙他,也不让他踩我的脚。这就是说,我心情很坏。他放下稿子,悄悄地走出门去,就像在死人头前放上鲜花一样。我是这样理解此事:权当我的葬礼提前举行了。最后一个人走到我面前时,我也是如此说。她久久地不肯放下稿子,我也久久地不肯抬头看她。后来,她还是把稿子放下了。但她不肯走出去,和别人一样到屋顶花园去散步,而是走到桌子后面,蹲了下来,双手把我的一只脚搬了出来
,放在地面上,然后站起身来,在上面狠命地一踩。这个人就是“棕色的”。我慢慢地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睛好像犯了结膜炎一样。我这一夜在失眠,她这一夜在痛哭。虽然她现在正单足立在我的足趾上,但我不觉得脚上比头里更疼——虽然足趾疼使头疼减轻了很多。这种行径和撒娇的坏孩子相仿,但我没有责备她。她见我无动于衷,就俯下身来,对着我的耳朵说:看见你的那东西了——难看死了!她想要羞辱我。但我还是无动于衷,耸了耸肩膀说:难看就难看吧。你别看它不就得了……
在我的小说里,我遇到了一个谜语:世界是银子的。我答出了谜底:你说的是热寂之后。现在我又遇到了一个谜语:“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应该答出谜底:你要写的是……我要是知道谜底就好了。也许你不像我,遇到任何谜语都要知道谜底。但你也不像我,从小就是天才儿童。希腊神话里说,白银时代的人蒙神的恩宠,终生不会衰老,也不会为生计所困。他们没有痛苦,没有忧虑,一直到死,相貌和心境都像儿童。死掉以后,他们的幽灵还会在尘世上游荡。我想他们一定用不着回答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如你所知,我一直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但自从在停车场上受到了惊吓,我长出一根大鸡巴来了。有了这种丑得要死的东西,我开始不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了……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在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迷迷糊糊地瞪着她,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棕色的”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棕色的”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胶条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棕色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呆着。不管怎么说吧,我把她治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棕色的”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大学时期,我在宿舍里,硬把身体挤入桌子和床之间狭窄的空间坐下,面对着一块小小桌面和厚厚的一堆习题集发着呆。我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但很少往纸上写,只是把它一截截地捏碎。不知不觉中,老师就会到来。她好像刚从浴室回来,甩着湿淋淋的头发,递给我一张抄着题目的卡片,说道:试试这个——你准不会。我慢慢地把它接过来,但没有看。这世界上没有我不会解的数学题——这是命里注定的事情。还有一件事似乎也是命里注定:我会死于抑郁症。不知不觉之中,老师就爬到了对面的双层床顶上,把双脚垂在我的面前。她用脚尖不停地踢我的额头,催促道:愣什么?快点做题!我终于叹了一口气,把卡片翻了过来,用笔在背面写上答案,然后把它插到老师的趾缝里——她再把卡片拿了起来,研究我写的字,而我却研究起那双脚来:它像婴儿的脚一样朝内翻着。我的嗅觉顺着她两腿中间升了上去,一直升入了皮制的短裙,在那里嗅到了一股夹竹桃的气息。因为这种气味,我拥有了老师洁白娇小的身体,这个身体紧紧地裹在皮革里……她从床上跳了下来,蹲在我的面前,抱住我的脑袋说:傻大个儿,你是个天才——别发愣了!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师之间什么都发生过——我没有虚构什么。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脚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世界也会因此变得越来越新奇。……我回头看看“棕色的”,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我真不知道自己有多聪明——而且我现在还是迷迷糊糊的。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回家去睡觉——再不睡实在也撑不住了。
天终于晴了。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我早就忘了晴天是什么样子,现在算是想起来了。晴天就是火辣辣的阳光——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但还像正午一样。我从吉普车里远远地跳出去,小心翼翼地躲开金属车壳,以免被烫着,然后在粘脚的柏油地上走着。远远地闻见一股酒糟味,哪怕是黑更半夜什么都看不见,闻见这股味也知道到家了。这股馊臭的味道居然有提神的功效。闻了它,我又不困了。
我宿舍的停车场门口支着一顶太阳伞,伞下的躺椅上躺着一个姑娘,戴着墨镜,留着马尾辫,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把晒黑了的小脚跷在茶几上。我把停车费和无限的羡慕之情递给她,换来了薄薄的一张薄纸片——这是收据,理论上可以到公司去报销。但是报销的手续实在让人厌烦。走过小桥时,下面水面上飘着密密麻麻的薄纸片,我把手上的这一张也扔了下去。这条河里的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酒糟和淘米水的味道。这股水流经一个造酒厂,或者酱油厂,总之是某个很臭的小工厂;然后穿过黑洞洞的城门洞——我们的宿舍在山上,是座城寨式的仿古院子——门洞里一股刺眼睛的骚味,说明有人在这里尿尿。修这种城门洞就是要让人在里面尿尿。门洞正对着一家韩国烧烤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在烧烤店的背后,整个山坡上满是山毛榉、槭树,还有小小的水泥房子。所有的树叶都沾满了黑色的粉末,而且是粘糊糊的——叶子上好像有油。山毛榉就是香山的红叶树,但我从没见它红过;到了秋天,这山上一片茄子的颜色。这地方还经常停电。为了这一切——这种宿舍、工资,每天要长衣长裤地去上班,到底合算不合算,还是个问题。
我现在穿的远不是长衣长裤。刚才在停车场上付费时,我从那姑娘的太阳镜反光里,看清了我自己的模样。我穿着的东西计有:一条一拉得领带,一条很长的针织内裤,里面鼓鼓囊囊的,从内裤两端还露出了宽阔的腹股沟,和黑毵毵的毛——还有一双烤脚的皮鞋,长衣长裤用皮带捆成一捆背在了背上;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冰盒子。那个女人给我收据时,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可见别人下班时不都是这种穿着。她的嘴角松弛,脖子上的皮也松弛了,不很年轻了。但这不妨碍我对她的羡慕之情。看守停车场和我现在做的事相比,自然是优越无比。
我的房子在院子的最深处,要走过很长的盘山道才能走到。这是幢水泥平房,从前面走进门厅,就会看到另一座门,通向后院。这两道门一模一样,连门边的窗户也是一模一样。早上起来,我急匆匆地去上班,但时常发现走进了后院。后院里长满了核桃树,核桃年复一年落在地下,青色的果壳裂开,铺在地下,终于把地面染得漆黑。至于核桃坚果,我把它扫到角落里,堆成了一堆。这座院子的后墙镶在山体上,由大块的城砖砌成,这些砖头已经风化了,变成了坚硬的海绵。但若说这堵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又不大像。我的结论是:这是一件令人厌恶的假古董——墙上满是黑色的苔藓。在树荫的遮蔽下,我的后院漆黑一团。不管怎么说吧,这总是我自己的家。每当我感到烦闷,想想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感觉就会好多了。
不知你见没见过看停车场的房子——那种建筑方头方脑,磨砖对缝。有扇窗子对着停车场的入口,窗扇是横拉的,窗下放着一张双屉桌,桌子后面是最好的发愣场所;门窗都涂着棕色的油漆,假如门边不挂牌子,就很容易被误认为收费厕所。这房子孤零零的,和灯塔相似。
日暮时分,我走到门外,在落日的余辉下伸几个懒腰,把护窗板挂在窗户上,回到屋里来,在黑暗中把门插上,走进里间屋——这间房子却异常明亮。灿烂的阳光透过高处的通气窗,把整个顶棚照亮。如你所知,这屋里有张巨大的床。我的老师穿着短短的皮衣,躺在床上。她的手臂朝上举着,和头部构成一个W形,左手紧握成拳,右手拿着小皮包,脖子上系着一条纱巾——老师面带微笑。她的双脚穿着靴子,伸到床外。实际上,她是熟睡中的白雪公主。我在她身边坐下,床瘪了下去,老师也就朝我倾斜过来。我伸手给她脱去靴子,轻轻地躺了下来,拉过被子把自己盖住,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它正在一点点地暗下去。第二天早上,我又会给老师穿上靴子,到外面上班……老师会沉睡千年,这种过程也要持续千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虽然那东西一直是直翘翘的。这件事没法写进小说里,因为它脱离了生活。按现在的标准,生活是皮下注射。但这不是真正的生活。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呢?我又记不得了。这个故事我写了十一遍,我能记住其中的每一句话。但它是真是假,我却记不得了!
我在家里,脱掉内裤,解开腰上的重重包裹。旧时的小脚女人在密室里,一定也是怀着同样的欣快感,解开自己的裹脚布。那东西获得了解放,弹向空中。我现在有双重麻烦:一是睡不着觉,二是老直着。我还觉得自己在发烧,但到医务室一量体温,总是三十六度五——那东西立在空中,真是丑死了。在学校里,我是天才学生,在公司里我是天才人物。你知道什么是天才的诀窍吗?那就是永远只做一件事。假如要做的事很多,那就排出次序,依次来干。刚才在公司,这个次序是:1.写完我的小说;2.告诉“棕色的”什么是真正的小说。现在的次序是:1.自渎;2.写完小说;3.告诉“棕色的”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在此之前,我先去找一样东西。这次序又变成了:1.找到那样东西;2.自渎……这样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在家里翻箱倒柜,这样子真是古怪透了……但我还是去找了,并把它从床底下拖了出来。把那个破纸箱翻到底,就找到了最初的一稿。打印纸都变成了深黄色,而且是又糟又脆,后来的稿子就不是这样:这说明最早的一稿是木浆纸,后来的则是合成纸。这一稿上还附有鉴定材料:很多专家肯定了它的价值,所以它才能通过。现在一个新故事也得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出版、搬上银幕——社会对一个故事就是这么慎重。每页打印纸上都有红墨水批的字:属实。以下是签字和年月日。在稿上签字的是我的老师。为了出版这本书,公司把稿子交她审阅,她都批了属实。其实是不属实。不管属实不属实,这些红色的笔迹就让我亢奋。假设小说的女主人公是克利奥佩屈拉,就没人来签字,小说也就出不来。更不好的是:手稿上没有了这些红色笔迹,就不能使我亢奋。
如你所知,我们所写的一切都必须有“生活”作为依据。我所依据的“生活”就是老师的签字——这些签字使她走进了我的故事。不要以为这是很容易的事:谁愿意被人没滋没味地一遍遍写着呢。老师为我做出了重大的牺牲。后来我到处去找老师,再也找不到——她大概是躲起来了。但是这些签字说明她确实是爱我的——就是这些签字里包含的好意支持着这个故事,使我可以一遍遍地写着,一连写了十一次。
他们现在说,我这部小说有生活。他们还说,现在缺少写学生生活的小说。我说过,生活这个词有很古怪的用法:在公司内部,我们有组织生活、集体生活。在公司以外,我们有家庭生活、夫妻生活。除此之外,你还可以去体验生活。实际上,生活就是你不乐意它发生但却发生了的事……和真实不真实没有关系。我初写这部小说时,他们总说我的小说没有生活,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当时这篇小说在生活之外,还说明我很想写这篇小说;现在却说有了生活,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它完全纳入了生活的轨道,还说明我现在不想写这篇小说
了。
老师的生活是住在筒子楼里,每天晚上到习题课上打瞌睡,在校园里碰上一个露阴癖;而和一个大个子学生恋爱却不在她的生活之中。她在我的初稿上签字,说我写到的事情都是她的生活,原因恰恰是:我写到的不是她的生活——这件事起初是这样的。结果事情发展下去走了味儿:我一遍遍地写着,她一遍遍地签字,这部小说也变成了她的生活。所以她离开了学校,一走了之。
早上我去上班之前,要花大量的时间梳妆,把脸刮干净,在脸上敷上冷霜,描眉画目。这是很必要的,我的脸色白里透青,看上去带点鬼气,眉毛又太稀。然后在腋下喷上香水,来掩饰最近才有的体味。我的形体顾问建议我穿带垫子的内衣,因为我肌肉不够发达。他还建议我用带垫子的护身,但现在用不着了,那东西已经长得很大。然后我出门,在上班的路上还要去趟花店,给“棕色的”买一束红色的玫瑰花。在花店里,有个穿黑皮短裙的女孩子对我挤眉弄眼,我没理她。后来她又跟我走了一路,一直追到停车场,在我身后说些带挑逗意味的疯话……最后,她终于拦住我的车门,说道:大叔,别假正经了——你到底是不是只鸭?我闷声喝道:滚蛋!把她撵走了。这种女孩子从小就不学好,功课都是零分,中学毕业就开始工作;和我们不是一路人。然后我坐在方向盘后面唉声叹气,想着“棕色的”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要是她肯注意我,和我闲聊几句,起码能省下几道数学题。她解题的速度太快,现有的数学题不够用了。
有关“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现在有如下结论:撇开写得好坏不论,小说无所谓真伪。如你所知,小说里准许虚构,所以没有什么真正的小说。但它可以分成你真正要写的小说和你不想写的小说。还有另外一种区分更有意义:有时候你真正在写小说,但更多的时候你是在过着某种生活。这也和做爱相仿:假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双方都想做,那他们就是真正在做爱。假如他们都不想,别人却要求他们做,那就不是做爱,而是在过夫妻生活。我们坐在办公室里,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过写作生活。她在这种生活中过腻了,就出去体验生活——这应该说是个错误。体验到的生活和你在过的生活其实是毫无区别的。
我知道,“棕色的”要做的事是:真正地写小说。要做这件事,就必须从所谓的生活里逃开。想要真正地写,就必须到生活之外。但我不敢告诉她这个结论。我胆子很小,不敢犯错误。
现在“棕色的”每天提前到班上来,坐在办公桌后面,一面打毛衣,一面做习题。她看起来像个狡猾无比的蜘蛛精,一面操作着几十根毛衣针,一面看着习题集——这本习题集拿在一位同事的手里。她嘴里咬着一支牙签,把它咬得粉碎,再吐出来,大喝一声:“翻篇儿!”很快就把一本习题集翻完,她才开始口授答案。可怖的是,没有一道做错的。我把同事都动员起来,有的出去找习题,有的给她翻篇儿。我到班上以后,把这束玫瑰花献给她,她只闻了一下,就丢进了字纸篓,然后哇哇地叫了起来:老大哥,这些题没有意思!我要写小说!她一小时能做完一本习题集,但想不出真正的小说怎么写,让我告诉她。按理说,我该揍她个嘴巴,但我只叹了一口气,安慰她道:不要急,不要急,我们来想办法。然后坐到自己的位子上了。
在“棕色的”写作生活中,她在写着一个比《师生恋》更无聊的故事。她和我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不会瞎编一些故事来发泄愤怒。因此她就去体验生活,然后被人轮奸了。这说明她很笨,不会生活。既然生活是这样的索然无味,就要有办法把它熬过去。这件事可不那么容易……起码比解习题要难多了。
“棕色的”告诉我说:那件事发生以后,她坐在泥地上,忽然就怕得要命。也不知为什么,她想到这些人可能会杀她灭口……她想得很对,强奸妇女是死罪,那些乡下小伙子肯定不想被她指认出来。虽然当时很黑,但她说,看到了那些人在背后打手势。这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我知道,她原来像蝙蝠一样的瞎,在黑地里什么都看不见。但我平时像个太监,被刀尖点着的时候,也变得像一门大炮;所以这件事是可信的。有一个家伙问她:你认不出我们吧?她顺嘴答道:认不出来。你们八个我一个都认不出来。那些人听了以后,马上就走,把她放过去了。这个回答很聪明:明明是四个人,她说是八个。换了我,也想不出这么好的脱身之策。但她因此变得神经兮兮的,让我猜猜她为什么会这么怕死。如你所知,我最擅长猜谜,但这个谜我没猜出来。这谜底是:我这么怕死,说明我是活着的。这真是所罗门式的答案!现在恐怕不能再说她是傻瓜了。实际上,她去体验生活确实是有收获的。首先,她发现了自己不想死,这就是说,她是活着的。既然她是活着的,就有自己的意愿。既然有自己的意愿,就该知道什么是真正在写小说。但她宁愿做个吃掉大量习题的母蝗虫,也不肯往这个方向上想。我也不愿点破这一点:自己在家里闷头就写,不要告诉任何人。这样就是真正在写小说。我不敢犯错误,而且就是犯了错误,也不会让你知道。
我注意到“棕色的”总在咬牙签,把齿缝咬得很宽。应该叫她不咬牙签,改吃苹果——照她这个疯狂的样子,一天准能吃掉两麻袋苹果,屙出来的屎全是苹果酱……我现在是在公司里,除了“生活”无事可做。所以,我只能重返大学二年级的热力学教室,打算在那里重新爱上老师。
在本章里一再提到一个名称“领导上”。在一本历史小说里出现这种称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说明,“领导”这种身份是古而有之。
李靖、红拂、虬髯公世称风尘三侠,隋朝末年,他们三人都在洛阳城里住过。大隋朝的人说,洛阳城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但唐朝的人又说,长安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宋朝的人说,汴梁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所以很难搞清到底哪里是古往今来最伟大
的城市。洛阳城是泥土筑成的,土是用远处运来的最纯净的黄土,放到笼屉里蒸软后,掺上小孩子屙的屎(这些孩子除了豆面什么都不吃,除了屙屎什么都不干,所以能够屙出最纯净的屎),放进模版筑成城墙,过上一百年,那城就会变成豆青色,可以历千年而不倒。过上一千年,那城墙就会呈古铜色,可以历万年而不倒。过上一万年,那城就会变成黑色,永远不倒。这都是陈年老屎的作用。李靖、红拂、虬髯公住在城里时,城墙还呈豆青色。这说明城还年轻。可惜不等那城墙变成古铜色,它就倒了,城里的人也荡然无存。所以很难搞清城墙会不会变成黑色,也搞不清它会不会永远不倒。洛阳城墙筑好之后,渐渐长满了常春藤。有一些好事的家伙派人把藤子从墙上扯下去,墙上就剩下了细小的藤蔓,好像四脚蛇断掉的尾巴。与此同时,被扯下墙的常春藤在地上继续生长,只是团成了团。有些叶子枯萎凋落,有些叶子却蓬勃向荣。这些藤子在地下,就像一堆堆的垃圾。而立着的城墙却被断裂的藤蔓染上了花纹,好像一匹晾在空中的蜡染布。然后又有些人觉得有花纹的城墙不好看,又派了一些人出来,举着绑了刀片的竹竿,把花纹都刮掉了。久而久之,城墙上就被刮出了好多白斑,好像脸上长了癣。我不明白既然一堵墙已经修了出来,为什么不能让它好好呆着——人活着受罪,干吗让墙也受罪呢。
李靖他们住在洛阳城里时,这里到处是泥水。人们从城外运来黄土,掺上麻絮,放在模版里筑,就盖成了房子。等到房子不够住时,就盖起楼房,把小巷投进深深的阴影里。洛阳的大街都是泥的河流。那时候的雨水多,包铁的木车轮子碾起地来又厉害,所以街上就没有干的时候。泥巴在大街上被碾得东倒西歪,形成一道又一道的小山脊,顶上在阳光下干裂了,底下还是一堆烂泥,足以陷到你的膝盖。那些泥巴就这样在大街上陈列着,好像鳄鱼的脊梁。当时的人们要过街,就要借助一种叫拐的东西。那是一对带有歪杈的树棍,出门时扛在肩上,走到街边上,就站到杈上,踩起高跷来。当时的老百姓都有这一手,就像现在的老百姓都会骑自行车一样。谁也不知道将来的老百姓还会练出什么本事来——假如有需要,也许像昆虫一样长出六条腿。当然,各人的道行有深有浅。有人踩在三尺短拐上蹒跚而行,也有人踩在丈八长拐上,凌空而过。比较窄的街段上,有些人借助撑杆一跃而过。在泥水中间,又有无数猪崽子在游荡。老百姓和猪就这样在街上构成了立体画面。除此之外,还有给老弱病残乘坐的牛车,有两个实心的木头轮子,由一头老水牛拉着,吱吱扭扭,东歪西倒。从城东到城西,要走整整半天。假如它在路中间散了架,乘车的都要成泥猪疥狗。不是老百姓的人坐在八匹马拉的轿车里呼啸而过时,泥水能溅到路边的店铺里面。正如今日有些豪华轿车跟在你自行车后猛按喇叭,嫌你聋得还不够快。老百姓总是恨非老百姓,这是原因之一。
那些在洛阳大街上横行的马车就像鱼雷艇,这种高速船只宜在空旷处行驶,不该开上大街。但是谁也没有对马车提出意见,因为谁都不敢。人们只是上街时除了带着拐,还带一把油纸伞,见到马车过来,就缩在路边,张开伞接泥巴。还有一些人不带雨伞,而是穿着油布的雨披。不管你怎么小心,总有弄一头一脸一身的时候。所以又要带上一个防水的油布口袋,里面带着换洗衣服。但是要洗手洗脸,总要用水。井倒是好找,洛阳每个街口都有一间白色的小房子,里面就是水井。但是房子里有人看着,用水要钱。所以图省钱的人就在脖子上拴两个牛尿脬,里面放上水。但是你虽有换洗衣服,总要有地方换,总不能当街赤身裸体,找更衣处(现代话叫收费厕所)也要钱;所以图省钱的人就不是带一把伞,而是两把伞。更衣时把两把伞前后张开遮住。这样一个图省钱的人出门时,脚下踩着一对拐,脖子上挂了两袋水,背后插了两把伞,腰里还挂着鼓鼓囊囊的口袋,实在是很累赘。其实你只要用一点钱,就可以清清爽爽地到任何地方,这个办法和现在是一样的:坐taxi。所以那些人是自愿活得那么累赘,因为他们想省钱。他们想省钱的原因是他们没有钱。
大隋朝的taxi没有轮子,那是一些黑人,脑袋后面留着小辫子,赤身裸体,只穿一条兜裆布,手里拿着一条帆布大口袋。问好了去处,他就张开口袋把你盛进去。一个大钱一公里,他可以把你驮到任何地方,身上也不会沾一点泥。但是在坐taxi前,必须在他脸上摸一把,看看是真黑人,还是鞋油染的。有些无赖专门冒充taxi,把人扛到臭水坑前面,脑袋朝下地往下一栽。这些无赖以为这样干是有幽默感,其实一点也不幽默,因为这样一栽常常把别人的颈椎栽断。别人的颈椎断了,他们就把钱袋摸走。这也如你今天乘出租车时,也必须研究一下司机和车子,万一乘错了车,就会被人把脸打扁。众所周知,taxi只对外国人和阔佬是安全的。
坐taxi出门太贵,又有折断颈骨的危险,所以在洛阳城里,大多数人平常出门时都是全副武装,十分累赘。只有那些走街串巷的妓女最潇洒。那种人身穿皮子的短上衣和超短裙,溅上了泥后,等干了一刮就掉,顶多剩下一点白色的痕迹。过街时只要招招手,就有老黑来把她扛过去,连钱都不要。当然,走在路上时taxi的手不老实,要占点小便宜。她们什么都不带,因为什么都用不着,只带一个小手提包,包里有刮泥点子的竹片子、手纸、小镜子等等,但是没有很多钱,钱多了流氓会搜走。但也不能一点钱都没有。那些流氓穿着黑绸子的长袍,头发用榆皮水梳得贼亮,嘴里嚼着蜜泡过的老牛皮(当时已经有了阿拉伯树胶做的口香糖,但是太贵,一般人买不起)。妓女的包里要是没钱,流氓发起火来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好多年以前,洛阳城就是这样。好多年以前,李靖就是这么个流氓。
我在讲李靖的事时,他就像一座时钟一样走着。但是这座时钟走得并不总一样快。讲到别的人时也是这样。举例而言,现在是故事的开头,时钟就相当缓慢。也不知讲到什么时候它就会突然快起来,后来又忽然慢下去,最后完全不走了。这是我完全不能控制的。因为不但李靖,连我自己也是一座时钟,指不定什么时候快,什么时候慢,什么时候会停摆。
我们现在知道,李卫公是个大科学家,大军事家;其实他还是个大诗人,大哲学家。因为他有这么多的本事,年轻时就找不到事做,住在洛阳的祖宅里(那座祖宅是个土墙草顶的房子,草顶露了天,早该换草了),有时跑到街上来当流氓聊以为生。在这种时候他只好尽量装得流里流气,其实他很有上进心。年轻时李靖住在洛阳一条铺石板的小巷里,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晚上点着蓖麻油的灯熬夜。那种油是泻药,油烟闻多了都要屙肚子.当时他可没有当大唐卫公的野心,只想考上个数学博士,在工部混个事就算了。但是这样的事他都没找到。
我知道李卫公精通波斯文,从波斯文转译过《几何原本》,我现在案头就有一本,但是我看不懂,转译的书就是这样的。比方说,李卫公的译文“区子曰:直者近也。”你想破了脑袋才能想出这是欧几里得著名的第五公设:两点间距离以直线为最近。因为稿费按字数计算,他又在里面加了一些自己的话,什么不直不近,不近者远,远者非直也等等,简直不知所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段落具有维多利亚时代地下小说风格,还有些春宫插图。这都是出版商让加的。出版商说,假如不这样搞,他就要赔本了。出版商还说,你尽翻这样的冷门书,一辈子也发不了财。因此李靖只好把几何和性结合起来。这是因为这位出版商是个朋友,他有义务不让朋友破财。每次他这么干的时候,都会感到心烦意乱,怪叫上一两声。但是他天性豁达,叫过就好了。
李卫公多才多艺,不但会波斯文,而且会写淫秽小说,会做画,他的书里的插图都是自己画的。有时候他也用烧红了的铁笔给自己在木板上画名片,用大篆写上“布衣李靖”,写完了又觉得不过瘾,于是擅自用隶字加上了一行小字:“老子第十六世孙”。这么写也不纯是唬人,因为姓李的都可能是老子的后裔,但是第十六世可一点依据也没有。他每天早上用冷水洗澡,不论春夏秋冬;上街时拄两丈长的拐,那拐是白蜡杆制的,颇有弹性,所以他走起来比马车还快。现在有些年轻人骑十速赛车,走起来也比汽车快。当年李靖遇到红拂时,他很年轻。
后世的人们说,李卫公之巧,天下无双,这当然是有所指的。从年轻时开始,他就发明了各种器具。比方说,他发明过开平方的机器,那东西是一个木头盒子,上面立了好几排木杆,密密麻麻,这一点像个烤羊肉串的机器。一侧上又有一根木头摇把,这一点又像个老式的留声机。你把右起第二根木杆按下去,就表示要开2的平方。转一下摇把,翘起一根木杆,表示2的平方根是1。摇两下,立起四根木杆,表示2的平方根是14。再摇一下,又立起一根木杆,表示2的平方根是141。千万不能摇第四下,否则那机器就会哗啦一下碎成碎片。这是因为这机器是糟朽的木片做的,假如是硬木做的,起码要到求出六位有效数字后才会垮。他曾经扛着这台机器到处跑,寻求资助,但是有钱的人说,我要知道平方根干什么?一些木匠、泥水匠倒有兴趣,因为不知道平方根盖房子的时候有困难,但是他们没有钱。直到老了之后,卫公才有机会把这发明做好了,把木杆换成了铁连枷,把摇把做到一丈长,由五六条大汉摇动,并且把机器做到小房子那么大,这回再怎么摇也不会垮掉,因为它结实无比。这个发明做好之后,立刻就被太宗皇帝买去了。这是因为在开平方的过程中,铁连枷发挥得十分有力,不但打麦子绰绰有余,人挨一下子也受不了。而且摇出的全是无理数,谁也不知怎么躲。太宗皇帝管这机器叫卫公神机车,装备了部队,打死了好多人,有一些死在根号2下,有些死在根号3下。不管被根号几打死,都是脑浆进裂。卫公还发明过救火的唧筒,打算卖给消防队,但是消防队长说,猴年马月也不失次火,用水桶也能对付;这个发明就此没卖出去,直到二十多年以后,才卖给了大唐皇帝。当然,卖了的唧筒是铁铸的,不喷水,而是喷出滚烫的大粪。这东西既不能救火,也不能浇花,只能浇人。浇上以后就算侥幸没有死掉,也要一辈子臭不可闻。皇帝把它投入了成批生产,命名为卫公神机筒。假如老百姓上街闹事,就用屎来浇他们。卫公有过无数的发明,都是一辈子卖不出去,最后卖给了太宗。太宗把它们投入生产,冠以“神机”之名。现在我们一听到神机两个字,就把它和虐待狂画了等号,怎么也想不到消防和开平方。卫公年轻时,做梦都想卖发明来救穷,但是一样也卖不出去。等到他老了以后,这些发明倒全卖出了大价钱,但是这会儿他已经不缺钱了。
据我所知,李卫公年轻时只卖掉了一件发明,那是一架用手摇动的鼓风机,他把它卖给了邻居的饭馆,卖了二十块钱。做成了这个买卖之后,他高兴得要了命,以为从此自己有了正当的生计,不用再当流氓了。——在此之前,饭馆里都用人来吹火。每个灶眼都要雇五个人,手持吹火筒轮番上前。有些人干了一辈子,就再也用不着吹火筒。他们的嘴唇长了出来,好像鸭子,稍一用力就能形成个肉管子——谁知过了不到三天,人家就把被火烧糊了的鼓风机送了回来,不但让他把钱退回去,还想要他包赔几乎造成火灾的损失。其实卫公做的鼓风机再好使不过,只是不能倒过来摇。假如倒过来摇就不仅不能鼓风,反而要把灶膛里的火抽到鼓风机里,把木制的叶轮烧着。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的是,再好的发明到了蠢货手里也不能起作用。可惜的是这世界上的蠢货总是那么多。但是人没法子和蠢货争论。人家要他退钱,他就老老实实地说道:花完了,退不出了。然后就伸出额头来说道:打几下吧。他老拿额头来付账,以致上面老是有三道以上的紫印子。不认识他的人总以为他像一些老婆子那样,喜欢把脑门子刮紫,并且以为这样做了以后百病不生,其实不是的。有关这件事我们还可以补充说,这架鼓风机后来也卖了出去,还是卖给了大唐皇帝。而大唐皇帝还是用它来打仗——在风向有利时,用它吹起石灰粉和研碎的稻糠,可以迷住敌人的眼睛。但皇帝的御厨房里依旧用人来吹火,而且那些吹火的人的嘴唇像融化了挂在半空的麦芽糖。
我们还可以说说古时候的人怎么开平方——工匠需要知道平方根,不管在哪朝哪代——干那件事首先是需要小棍子。古时候用筹算法,除了职业数学家谁也不把算筹带在身上,以免别人怀疑你是个卖筷子的。所以你走在隋朝的大街上,吃着烤羊肉串,发现有人鬼鬼祟祟地跟着你,千万不要诧异。那都是些木匠的小徒弟,在给师傅找算筹,图的是你手里的那根竹签子。有些人图简便,就把平方根表刺在身上,但是中国字占地方,数表又长,脸上手上的皮远远不够。所以刺得浑身都是,干着活就会突然脱到光屁股。因为这个原故,所以大隋朝的法律规定泥水匠当街干活必须戴斗笠。这东西不光是为了遮风挡雨,还可以在查平方根时把前面挡上。
李卫公老年时是大唐的名臣,所以不知他还能不能记得年轻时驾两丈高双拐走在洛阳大街上的事。当时每个走在他下面的人都恨他恨得要死。这是因为他总从别人头顶上跨过去,使别人蒙受胯下之辱,还因为他在那件黑绸长袍底下什么都不穿。这一点在平地上不是个问题,悬在半空中就十分让人讨厌。当时洛阳城里的女人在巷口看到一对白蜡长杆从面前走过,感到一个影子从天顶飘落,遮住了阳光时,大多马上尖叫一声,闭上眼睛蹲在地下,表示她什么都不想看。也有些泼辣的娘们见到这种景象就怒吼一声,从家里拿出顶门杠,踏泥涉水地猛扑过去,追打那对白蜡杆,要把李靖从天上打下来。这也很难得逞,因为李靖的速度快着哪。他飞快地跑掉了,留在街上一串奸笑。只有在街边上徘徊拉客的妓女,才会嚼着嘴里的老牛皮,扬起脸来看半空中的李靖——他长袍下襟下露出的两条毛茸茸的腿和别的东西。但是她们对这些东西早就司空见惯了。为了引起她们的注意,李靖在腿上和别的地方都刺了骇人听闻的图案。这件事就是这么古怪:李靖在地面上时,她们服从他,千方百计地讨好他;而等他到了天上后,事情就反了过来。假如一个流氓在街上走过时,没有妓女的喝彩,那他就很难在洛阳城里混了。所以流氓要在天上表演各种花样,就像演员在台上表演一样。
李靖在天上行走时,就像一只大鸟。这是因为他站在拐上时撅起屁股,把上身朝前俯去。这种乘拐姿势在洛阳城里得到最高的评价——被认为是最帅的,但是现在看起来却像个淘气的女孩子尝试站着撒尿一样,说不上有什么好看。他在街上走时,两腿叉得很开,一条腿踩在街的左边,另一条踩在街的右边,这样重心稳定不容易摔倒;而且假如有一辆横冲直撞的马车迎头撞过来,也只会从他两腿之间冲过去,不会碰着他。李靖在洛阳城里走动时,就像一只在小河沟里觅食的鹭鸶,脚下是一条污浊的水道。用这种姿势行走时,他的阴茎朝前伸着,阴囊缩紧,从下面一看就如天上的一只飞鸟一样。假如仔细看的话,还能看见他的龟头上刺了一只飞翔的燕子,这是那时的时尚。其实这样的行走方式一点都不好,万一失去了平衡,会从天上摔下来,而且根本不知道会掉到什么地方——这就像飞机失掉了控制,掉到哪里都可能,甚至会掉到粪坑里。除此之外,他还能感到一股污浊的水气从他两腿之间升上来。在他两边是深褐色的屋顶,有些铺着长满了苔藓的瓦,有的铺的是树皮——上面长了叫做狗尿苔的菌类。他耳畔响着一座城市熙熙攘攘的声音,鼻端充满了这座城市恶臭的气味。这种时候他总是在为生计奔走。直到他从那两根长杆上爬下来时,才不是在奔走。但那些时候他又在为生计老着脸皮求人,或者厚颜无耻地敲诈别人,卫公年轻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后来他成了大唐的卫公,这就是说,后世的人再也不好意思、也不敢说起他在洛阳街上行走时,因为不穿内裤,又因为受到污浊水气的熏蒸,经常患上阴囊瘙痒症,那东西肿得像火鸡的脸一样,这种情形被在他身下面的妓女看到了,就会受到耻笑,所以他只好用姜汁把患处再染成黄色。这样不但受到瘙痒的煎熬,还要忍受姜的刺激,感觉实在很不好。
李靖在洛阳城里当流氓,却是流氓中最要不得的一种。这就是说,他想向市场上的小贩要保护费,却不好意思开口,也不好意思伸手,这就使问题复杂化了。假设你是洛阳市场上一个小贩,见到一个穿黑衣服梳油头的家伙从你摊前过来过去,满脸堆笑地和你打招呼,你也想不到他是要讹诈你吧。然而他来的次数多了,摊面上就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不是雪白的布面上被用狗屎打了叉子,就是汤锅里煮上了死蛇。假如你对这些事情还能熟视无睹,就会有活生生的大蝎子跳到你摊上来。以上过程一直要重复到你在摊面上放了一叠铜钱,这叠铜钱无声地滑到他的袖口里为止。反正都是要钱,不明说的就更讨厌。向妓女要钱的时候他也板不起脸来,只是嬉皮笑脸地上前纠缠,和人家讨论音乐和几何学,直到对方头疼得要死,掏出钱来为止。所以无论小贩还是妓女,都对他切齿痛恨,希望他早患时疫瘟死。这种敌意表现在人们看到他时一点笑容都没有,而且谁也不答理他。他的笑脸就像一个个肥皂泡,掉到水里不见了。他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他自以为是知识分子,要面子,不能对别人恶语相向。晚上回了家以后,他脱掉黑绸的长袍,换上白麻布的短装,用灶灰水把头发洗得蓬蓬松松披在肩上,就跑到小酒馆或者土耳其浴室一类的地方,和波斯人、土耳其人,还有其他一些可疑人物讨论星相学、炼丹术等等,有时还要抽一支大麻烟。那种地方聚集着一些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人,而且他们中间每个人都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识分子。那些人都抽大麻,用希腊语交谈,搞同性恋;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像李靖一样招人恨。他们就像我一样,活着总为一些事不好意思,结果是别人看着我们倒觉得不好意思了。
据我所知,自从创世之初,知识分子就被人看不起。直到他们造出了原子弹,使全世界惶惶不可终日,这种情形才有所改变。李卫公年轻时被人说成大烟鬼、屁精、假洋鬼子,也没有卑鄙到想造原子弹来威胁人类。他在土耳其浴室里吸了一根大麻烟,迷迷糊糊地想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的证明,就像阿基米德一样,大叫一声“欧力卡”!光着屁股奔出澡堂跑回家去,连夜把定理写了出来,把门板锯了刻版,印刷了一千份,除了广为散发,还往六部衙门投寄。其结果是后来被衙门里捉进去打了一顿板子,罪名是妖言惑众,再加上那天晚上裸体奔跑,有伤风化。其实他无非是想让当官的注意他的数学才能,破格提拔他当数学博士。挨板子的时候,他又证明了费尔马定理,但是他这回学乖了,一声也没吭。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阳城里,总想考数学博士,然后就可以领一份官俸,不必到街上当流氓。这是知识分子的正经出路。但是他总是考不取。这倒不是因为他数学不够精通,而是因为考博士不光是考数学,还要考《周易》,这门学问太过深奥,而且根本就不属于数学的范畴(我看属于巫术的范畴),所以不管他锥股悬梁,还是抽大麻,总是弄不懂。所以每次考试他只能在《周易》的考卷上写上“大隋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再署上自己的名字交上去。这样的卷子谁也不敢给他零分——实际上他得的是满分——但是考官觉得他在取巧,就给他数学打零分。这种结果把李靖完全搞糊涂了,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把那些小学的四则运算题全算错了,痛苦得要自杀。假如他知道内情,就该在数学答卷上也写皇帝万岁,这样就能考取。但是这些事不说明李靖笨。事实上他聪明得很。那次因为投寄毕达哥拉斯定理被捉去打板子时,他很机巧地在衣服底下垫了一块铁板,打起来当当的响,以致那位坐堂的官老爷老问“谁在外面打锣”。但是像这样的小聪明只能使他免去一些皮肉之苦,却当不了饭吃。当然他的聪明还不止此,打完了板子之后,他还要被拉到签事房里去在屁股上涂上烧酒——表面上这是为了防止伤口化脓,并且表示一下领导上对被责者的关心;其实是要看看是否打得够重,是不是需要补打几下。这时李靖把铁板藏起来了,他的屁股上早就涂了烟灰水,看上去乌青的一大片,涂酒时,公差的手也变成了乌青一片,好像也挨了打,故而大家都说打得够厉害。挨了这顿板子以后,李靖翻然悔悟,决定不再装神弄鬼,要做个好流氓。出了衙门,见到第一个妓女,他就把眼睛瞪到铜铃那么大,走上前去,不谈几何,也不谈音乐,伸手就要钱。而那个女人则瞪大了眼睛说道:钱?什么钱?这个女人就是红拂。李靖这样讲话时,已经不像个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有话从来不明说,嫌这样不够委婉。
在本节里作者首次用到了“想入非非”这个词。对此也不能做字面上的理解。作者是指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性质。意思和弗洛伊德所说的“性欲”差不了太多。
李靖在天上行走时,不光可以看到脚下污浊的街道,还可以看到远处的景物,一直到地平线。地平线上一层灰蒙蒙的雾气,雾气下面是柳树的树冠,遮住了城墙。树冠里面是高高低低的房顶,还有洛阳城中高处的石头墙。那堵墙有两丈多高,遮断了一切从外面来的
视线。住在墙外的人只知道里面住了一些有身份的人,却不知道他们是谁,怎样生活。李靖想过,假如再从城外运来纯净的黄土,掺上小孩子屙的屎,再多加些麻絮纸筋,就能筑起一座五丈多高的土楼——你不可能把土楼修得再高,再高就会倒掉——然后在土楼上再造一座五丈高的木头楼(木头楼顶多也只能造到五丈高,再高也会垮),然后再在木楼顶上用毛竹和席子搭起一座竹楼,这样三座楼合起来就有十好几丈高了。事实上没有人肯在那么高的地方造竹楼,因为来一场大风就会把竹楼吹走,连毛竹带席子你一样也拣不回来,而且这两样东西都还值一点钱,别人拣了也不会还回来。但这在李靖看来并不要紧,他只想在那座竹楼被风吹走前爬到上面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自从有了城市以来,所有的城市都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座uptown,一座downtown。李卫公住在downtown,想到uptown去看看,这也叫想入非非。我现在得闲时,总要到学校的教授区里转几圈,过过干瘾。那是一片两层的小楼,大面积的铝制门窗,只可惜里面住的全是糟老头,阳台上堆满了纸箱子。我喜欢从窗口往里看,但我没有窥春癖,只有窥房子癖。李靖在天上行走时,还看见红拂在下面街边上木板铺成的人行道走着,穿着妓女的装束。于是他把双拐插在道边上的烂泥里,从空而降,截住了她的路。
李卫公从拐顶滑下来时姿势潇洒,就如一只大鸟从天上落下来,收束翅膀,两脚认准地面。好几个过路人都准备要喝他一句彩,只可惜他落得匆忙,不小心把怀里那些东西摔了出来——其中有一条死蛇,好几只活蝎子——这都是给小贩们准备的——所以那些人就把喝彩收了回去,给他一阵哄堂大笑。这种在妓女面前出彩的事叫人很难忍受,假如是被别的流氓碰到,一定会把红拂杀死来藏羞。但是李靖只是羞红了脸皮,伸出一根手指摸了一下鼻子,根本就没起杀人的念头。这说明李靖虽然下了决心要当个好流氓,但他还是当不了。他狠了狠心,决心管她要双倍的保护费,但她却一个子儿也不给。然后他又狠了狠心,把这耍赖的娘们吃饭的家伙没收掉。那东西就是羊尿泡做的避孕套。没有这东西,做起生意来就会赔本——所挣到的钱正好够付打胎的费用,而且付了钱还不一定能打下来。
我以为应该给发明避孕套的人发一枚奖章,因为他避免了私生子的出生,把一件很要命的事变成了游戏。但是奖章一般只发给把游戏变得很要命的人。李靖要是早明白这一点,年轻时也不会这么穷。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妓,她的身材太苗条,个子太高;远看起来,有点头重脚轻的样子,因为她梳了个极大的发髻,简直有大号铁锅那么大。她的皮肤太白,被太阳稍稍一晒,就泛起了红色。她就这个样子站在街边上东张西望。李靖走过去,伸手把她的皮包抢下来,翻来翻去,她就瞪着眼睛看他,一副忍不住要说话的样子,但是终于没有说。最后李靖把包还给她,瞪着眼吼了一声:你把钱藏在哪里了?红拂说:我没有钱。李靖又说:你把那东西藏哪里了?红拂就问:什么东西?李靖说:岂有此理。搜了哇!红拂就伸直了胳臂闻自己的胳肢窝。把两边都闻遍了以后,说:我每天都洗澡,怎么会馊。李靖瞪了一会眼,后来笑了笑,挥挥手让她走了。李靖后来说,他在红拂的兜兜里发现了好多进口货,像西域来的小镜子、南洋的香粉等等。她穿的皮衣皮裙都是真正摩洛哥皮的,又轻又软;不像别的妓女,穿着土硝硝的假摩洛哥皮,不但咯咯作响,而且发出臭气。她身上还散发着一种撩人的麝香气,麝从来就不好捉。像这样的妓女没有钱,叫人实在没法相信。要是真正的流氓遇上了这种要钱没有的情形,一定要当街闹起来,会把她推倒在泥水里,会把她的包包扔到房顶上去。但是他没有做这样的事,只是在她走过以后留下的香气里停留了一会儿,就爬上拐顶去,在那里东摇西晃地找了一阵平衡,然后朝前走了。这件事说明了李卫公这次翻然悔悟已经结束了,很快他就开始想入非非:想像这个女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并且和她开始一场爱情。无须乎说,像他这样的人不堪重用。
假如红拂真被看成了妓女,就会有好多麻烦。所幸她那个装束只是似是而非,不但嫖客见了不敢嫖,连胆大妄为的流氓都不敢贸然过来收保护费。只有李靖这个愣头青上来就抢她的包。等到他走开以后,红拂听见一边有人说:好嘛,两个便衣碰到一起了。这话说得其实不对,就是女便衣也穿不起摩洛哥皮。但是洛阳街头的流氓有几个认得摩洛哥皮,更不要说知道它的价值了。非得像李卫公这样博古通今的人才知道,而李卫公的脑子里整天都在想几何题,所以发现了是摩洛哥皮,当时也没觉得奇怪。直到上了拐,走到大街上,才高叫一声妈的,不对头!当时他想要转回去再看看红拂,但是跟在他后面的一个赶驴车的却说:我操你妈!这是走路呢,还是拉磨?他就没回去;只是到东城去,见到那位出书的朋友后,告诉他今天撞到了一个穿摩洛哥皮的妓女。那位朋友说:好悬,准是便衣。她要是告你非礼,够你蹲半年大狱了。李靖说:别逗了,摩洛哥皮每平方寸卖二十块。那朋友说:高级便衣。李靖就说:算了,不管她什么便衣。告诉你,我证出了费尔马大定理。这个定理费尔马自吹证出来过,但是又不把证明写出来,证了和没证一样,而且也不知他真的证出来没有。李靖想让朋友给他出一本书,发表他这项了不起的发现,那位朋友却说:得了吧你,板子还没挨够哇。他让李靖给他画春宫,每幅给十块钱,因为刚刚挨了一阵板子,李靖就答应了。这是因为画了小人书就可以拿到钱,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比之虚无缥缈的数学定理好得多。但是过了一会,就想到画一幅画只值半平方寸摩洛哥皮,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最后他终于把费尔马定理写到春宫小人书的文字里了,这说明他还是贼心不死,继续想入非非。像这样的事并不少见,比方说吧,中国古书里有这样两句顺口溜:
三人同行古来稀,
老树开花廿一支。
这竟是一种不定方程的解法,叫做韩信暗点兵——我不知道韩信和老树有什么关系。但是我知道这说明古时候有不少人像李靖一样淘气。如果我们仔细地研究唐诗宋词,就会发现里面有全部已知和未知的现代数学和物理学定理。现在我确知李卫公所写的春宫说明词里包含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但我没法把它读出来——这是因为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应该是怎样的,现在没有人知道,或者说,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证出费尔马定理。它就如隋时发明的避孕套,到唐代就失传了,因此给了洋鬼子机会,让他们可以再发现一次。因为它已经失传,所以我也不知该怎样解释这些说明词。最简单的解释是:那是一些性交的诀窍。但是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不应该的原因是有我们存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把性交的诀窍解释成数学定理,在宋词里找出相对论,在唐诗里找牛顿力学,做这种工作的报酬是每月二百块钱工资。所以我也常像李卫公那样想:这样的生活有啥意思。
我和卫公的心灵在一部分可以完全相通,另一部分则完全不通,其他部分则是半通不通。相通的部分就是我们都在鬼鬼祟祟地编造各种术语,滥用语言,这些念头和那些半夜三更溜进女宿舍偷人家晾着的乳罩裤衩的变态分子的心境一样的叵测。不通的部分是我证不出费尔马定理,李卫公是天才;而我不是。半通不通的就是他不够天才或者我不够鲁钝的地方。但是这些区别只有我才能够体会,在外人看起来我们俩都是一样的神秘兮兮。我能够想象李卫公晚上在家里画春宫的样子:他手里拿了一根竹签子做的笔,用唾液润湿墨锭,弄得满嘴漆黑,两眼发直地看着冒黑烟的油灯,与此同时,费煞苦心地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明编成隐语,写进春宫的解说词。他就这样给人世留下了一份费猜的东西。我有一个朋友在翻译书,煞费苦心地把totalitarianism(极权)译成全体主义。我还有一个女朋友在搞妇女研究,也是煞费苦心地造出一个字——“女性主义”(女权)。现在这个“权”字简直就不能用,而自己造些怪词,本身就是一种暗示。我现在写着这个古代大科学家李靖的故事,也在煞费苦心地把各种隐喻、暗示、影射加进去。现在的人或者能够读懂,后世的人也会觉得我留下了一些费猜的东西。鬼才知道他们能不能读懂,但是不给后世留下一份费解的东西,简直就是白活了。
人们说知识分子有两重性,我同意。在我看来这种性质是这样的:一方面我们能证明费尔马定理,这就是说,我们毕竟有些本领。另一方面,谁也看不透我们有无本领。在卫公身上,前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在我身上后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好在这种差异外人看不大出来。在他们看来,我们都是一样的古怪。
根据史籍记载,李卫公身材高大,约有一米九十五到两米的样子,长了一个鹰钩鼻子,眼睛有点黄;身上毛发很重,有一点体臭。这说明他不是纯粹的东亚黄种。经过了五胡乱华,这原是常有的事。当时洛阳城里也有各方的人物。有大鼻子小眼睛的犹太人,兜售劣质的绿玻璃珠子,却一口咬定是绿玉做的;有戴斗笠穿肥腿裤子的高丽人,在路边生起冒黄烟的炉子烤咸鱼干卖,发出又甜又腥的味道;还有面色黝黑的印度人,按照相似疗法的原理出售各种药材:比方说,象牙是固齿的药材,斑马尾巴是通大便的药材,驴蹄子治脚垫等等,其实都是没影的事。最不该的是说犀牛角壮阳——连想一想都不应该,角对犀牛来说不是性器官,抵架也不是性交,这里有黑色幽默的成分,需要想一想才能知道。这些人和李靖一样住在downtown。这个地方李靖早已住腻了,他连做梦都想搬进石头墙里面去。但是等到他当了大唐卫公,尝到了这种滋味之后,却觉得它并不是太好。他真恨不得穿上黑绸子衣服再到市场上去。假如他这样做了,那他就是长安最老的流氓。
我对卫公的这一点倒是深有体会——他年轻时觉得眼前到处是机会,比方说,这世界上没有开平方的机器、鼓风机等等,这些机器都很有用,而且是别人发明不了的,而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发明出来了。我相信爱迪生年轻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爱迪生遇到的事可没落到卫公身上。假如他有爱迪生的机遇,中国就会有一个有千年历史的大国际公司:WeigongLee,international。最起码要比什么贝尔实验室有名得多。满眼的机会抓不着,就有一种不得其门而入的感觉。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妓,不是downtown里所有的。但是在红拂看来,李靖也是很古怪的流氓。其实她并不知道真流氓是什么样子的,只是觉得他和街头巷尾扎堆聊天的那些穿黑衣服的家伙有区别罢了。李卫公身材高大,长一把山羊胡子,眼珠子是黄的,而洛阳的流氓全是蒙古人的脸相,五短身材。李卫公说话抑扬顿挫的很好听,而洛阳的流氓说话含混不清,好像没鼻子一样。因为这些原因,那些人都说李靖是个“雷子”,换言之,说他是上面派来的便衣侦探,或者是领某种津贴的线人。当年洛阳城里这种人可多了,比前东德
所有的雷子加起来还多。在饭馆里吃着饭,就会有个人站起来,从腰里拿出个牌牌来,往桌上一拍说: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听见这话的人就只恨自己为什么要长这根舌头。胡说乱道就像今天闯了红灯一样,要罚五块钱。洛阳街头也有红绿灯,那是两块牌子,上面写着“下拐”,“回避”;遇到有要人的马车通过时就亮出来。闯了那种红灯会被关起来,就像今天胡说乱道了一样。
人家说李靖是个雷子的事,红拂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当她站在大街上时,李靖没有像别的穿黑衣服的人那样,过一会就走过来,假装无意拍拍她的屁股,碰碰她的乳房。这是因为那些人怀疑她不是真正的娼妓,也是个雷子。假如是真的娼妓,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叫出来:犯贱!找死!或者是:想干?掏钱!别占小便宜!这些话红拂都不会说,她只会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些人。这是因为她也不是真正的娼妓。其实她是个歌妓。这一字之差,就有好多区别。所以别人碰了她以后,她还会追上去解释说:是真的——我没装假乳房。在洛阳大街上讲这些话,就像个疯子一样。
红拂后来一直记着她在洛阳大街上看到的景象——车轮下翻滚的泥巴,铅灰色的水洼子,还有匆匆来去的人群。这些景象和她所住的石头花园只是一墙之隔。假如你不走到墙外面来,就永远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些景象。假如你不走出这道墙,就会以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石头花园,而且一生都在石头花园里度过。当然,我也说不出这样有什么不妥。但是这样的一生对红拂很不适合。
红拂当年站在路边上看着泥水飞溅的大街时,她并不住在这里。泥水飞溅的洛阳城并不是全部的洛阳城,还有一个石头铺成的洛阳城。这两者的区别很大,泥水洛阳里只有娼妓而没有歌妓,石头洛阳只有歌妓没有娼妓。当时红拂是到了她不该去的地方,看人家在大街上乘拐来去,觉得很新鲜。石头洛阳里没有泥,也就没有拐。李靖和她分了手,就上了他的拐,好像乘风驾雾,转眼就不见了。泥水里还有好多人来来去去,高高矮矮的好像参差不齐的小树林。除了人,泥水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车。实心轮子的牛车走起来向两边移动;平板小驴车只能坐一个人,拉车的假如是叫驴,看见了草驴就会站下来叫唤。还有自行车,好像装了两个轮子的长条板凳。乘车的人把两腿跷在前面扶着把,手里拿了两条棍子撑地前进。除了人和车,泥水里还有死猫死狗。在这些东西中间,有数不尽的苍蝇。而在石头洛阳里,苍蝇很少,领导上就觉得苍蝇应该是可以灭绝的,发给每个歌妓、门客、厨子和奶妈各一个苍蝇拍,以为靠这些人就能把苍蝇打绝了。而在石头墙里,苍蝇是一种极可怕的动物,当你走在回廊上,苍蝇就“轰”的一声飞了出来,眼睛像两个车轮,嘴像一把剑,腿上还长着狰狞的毛,恶狠狠向你逼近,这一瞬间如果你不掩面痛哭,就不是一个淑女。但是在石头墙外就不是这样。这里有这么多的苍蝇。苍蝇一多,连个头都显得小了。
我已经两次用到了这个字眼——“领导上”,但我还搞不清它是动词还是名词。它的意思就像俚语“爷们”,简单地说,是指一个或一些男人。复杂地说,它指按辈分排列。比方说,我要是论“爷们”,可能是某人的二大爷,也可能是某人的大侄子——这个大字还是给我脸上贴金。这只不过是讨论字义,实际情况和这不一样。领导上这个字眼能叫我想起一张准备打官腔的脸,这张脸又能让我想起一个水牛的臀部。这张脸到了会场上,呷上一口茶水,清清嗓子,我就看到那只水牛扬起了尾巴,露出了屁眼,马上就要屙出老大的一摊牛屎——这个比方里没什么坏意思,只是因为我听说美国人管废话叫做“牛屎”。坐在我身边上的人把手里的烟捻灭,在手指之间仔仔细细捻烟蒂,直到烟纸消失,烟丝成粉,再点上另一支烟。这就是领导上出现时的景象。一般情况下它不出现,但总在我们身边。
红拂到了四十多岁还是很漂亮。她的头发依旧像二十岁时一样,又黑又长。但是她说自己已经老了。这是因为她的发梢都分了杈,就像扫帚苗一样。因为这个缘故,静夜里可以听见她身上发出沙沙声,好像一盘小蚕在吃桑叶一样。这是因为她的头发梢正在爆裂。在夜里还能看见她头发上爆出细小的火花,好像水流里的金沙。她的头发好像是一团黑雾一样捉摸不定,这是因为头发的末梢像一团蒲公英。而年轻时不是这样的。红拂的皮肤依然白皙平滑,但是已经失去了光泽,这是因为她已经有了无数肉眼看不到的细小皱纹,一滴水落上去,就会被不留痕迹地吸收掉,洗过澡之后,身体就会重两斤。她的眼睛已经现出古象牙似的光泽,而年轻时红拂的眼睛却没有光泽,黑色而且透明。她的身体现在很柔软,而年轻时她的身体像新鲜的苹果一样有弹性。所以红拂说自己已经老了。老了和漂亮没有关系。
到了四十岁时,红拂是卫公夫人,是大唐的一品贵妇。但是年轻时她当过歌妓,这一点后来很为人所诟病。其实歌妓不是妓女,不过是对她美貌的一种肯定。但是这一点却很难向大唐朝其他贵妇们解释清楚。当时她是在大隋朝的太尉杨素家里当歌妓,因此人们就说,她和杨素有不正当的关系。其实她根本就没见过杨素。当时她的头发比现在长得多,足有三丈多长。洗头时把头发泡在大桶里面,好像一桶海带发起来的样子。那是因为在太尉府里闲着没事干,只好留头发。这也是领导上的安排,领导上说,既然你闲着没事干,那就养头发吧。别的歌妓也闲着没事干,有人也养头发,还有人养指甲,养到了一尺多长,两手合在一起像一只豪猪。还有一些人用些布条缠在身上,把腰缠细,把脚缠小等等。这和现在的人闲着没事干时养花是一样的;惟一不同的是养这些东西比养花付出代价要大。养指甲的人要给自己戴上手枷,好像犯人一样,否则指甲难保。缠细腰的人吃过饭后,等到食物消化了一些就要喝肥皂水来催吐,这是因为到下面的通道已经堵塞了,饮食和排泄只能用上面的通道。缠小脚的坏处我们都知道的。说起来留长发害处是最少的,但是洗起头来麻烦甚大,只要你涮过墩布就知道了。
当年红拂当歌妓时,只有十七岁。当时她就很漂亮,而且是处女。本来可以去当电影明星,或者当时装模特,但是当年没有这些行当,只好去当歌妓,住进了那座石头花园。这就是说,本来可以当展览品,但是只好当了收藏品。不管是哪一种品,反正是艺术品,观赏价值是主要的。比“实用价值是主要的那些女人”强。
离开太尉府以后,红拂再也没有留过三丈长的头发。现在她的头发只有三尺多长,但是显得非常之多,满头都是,因为她的每一根头发刚长出来时是一根,到了末梢就起码是十四五根了。她就披着这些头发走来走去,告诉别人说,她的头发束不得。因为这些头发在自行膨胀,会把束发的缎带胀断。但是这一点没人相信。相反,人们却说,红拂每天晚上都用爆米花的机器来崩自己的头发,使它显得蓬松。她这样披头散发,显得很潇洒。有些小姐们看了很羡慕,也把自己的头发弄成这样。她们的母亲就说:你怎么不学好呢?专跟当歌妓的人学!
我们知道,大唐朝的风气和大隋很不一样,官宦人家不但不养歌妓,而且伺候老爷太太的女用人都是些年过五旬,丑陋如鬼的老婆子。这说明大唐的女权高涨,也说明了唐朝的老头子们为什么经常和儿媳妇扒灰。大唐朝的小姐们从来没见过歌妓,听到了这个词就心里痒痒。她们全都无限仰慕这位当过歌妓的红拂阿姨。而大唐的贵妇们也没有一个见过歌妓,这是因为从隋到唐经过了改朝换代,所以贵妇过去都是在泥水里打滚的人;这也说明了大唐的老头子们为什么专门和儿媳妇扒灰。大唐的老头子们过去都是穷光蛋,也没有见过歌妓,这说明了大家见了红拂为什么要发呆。但是在大隋,哪个官宦人家不养歌妓,就像今天的官儿没有汽车,不像个真正的官宦人家了。但是说歌妓就是汽车,也有点不对。她们不像汽车,倒像些名人字画。大隋朝的官儿张三到李四家里做客,李四说,张兄,看看兄弟养的歌妓。打个榧子,那些姑娘跑出来给张三看,就像后来的官儿请人看自己的郑板桥张大千;其中的区别就在于字画不会跑,歌妓不能挂到墙上。看完后打个榧子,那些姑娘又跑回去。红拂见到李靖时,在太尉家当歌妓。那里歌妓很多,分成了三班,轮流跑出去给人看。不当班时,红拂就跑出去玩。这件事假如有人打小报告就坏了。像这样的生活问题,就怕同宿舍的家伙和你不对付。当时和她同宿舍的是虬髯公,是个男的。——这种居住方式叫做合居。我现在也在和别人合居,但是合居的确是古而有之——一般来说,男人不打女人的小报告。我就没有打过。
红拂初见李靖时很年轻,但是很不快活。这是因为没事可干,也没有人可以聊天。惟一一个经常见面的人是虬髯公,而虬髯公一辈子都在打麻鞋。红拂觉得他很讨厌。
我们知道,虬髯公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剑客,他开始练剑的时候,以古树、巨石为靶。后来他对这些目标失去了兴趣,就开始刺击暗夜里的流萤、花间的蝴蝶、水面上的蜉蝣。再后来他对这些目标也失去了兴趣,就开始刺明月,劈清风。等到对一切目标都没了兴趣
,他就跑到洛阳城里,坐下来打麻鞋。先打出像小孩子的摇篮一样大的鞋坯子,然后放到嘴里嚼,麻绳做成的鞋子就逐渐变小了。刚开始嚼时,新麻苦得要命,绿色的口水从虬髯公嘴角流出来,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吐绿水的槐蚕。硕大的鞋坯子把他的腮撑到透明,透过去可以看见鞋底,整个脸都变了形,好像一个吹胀了的牛尿泡。嚼到后来,鞋子渐渐小了,他的脸相也就不那么难看。但是当他把鞋从嘴里吐出来时,模样还是非常的恶心。虽然打麻鞋的模样难看,他打出的鞋子质量却是非常好的,拿到手里冷飕飕、沉甸甸的,一点也看不出是麻做的。他打的麻鞋永远也穿不坏,放到火里也烧不坏,还有好多其他好处。但是鞋子也把他的腮撑坏了。到老时,腮就像两个空袋子一样垂在他肩上,把胡子都压到下面,使他的脸像个海蜇的模样。他一辈子打了二十来双麻鞋,其中一双就是给红拂打的。他们俩是老相识,在太尉府里就相识。那时候虬髯公是个门客,红拂是个歌妓。他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除了给红拂打麻鞋,虬髯公还教过红拂用长剑去斩飞蝇的脑袋,太尉府里没有苍蝇,需要到外面捉回来。
虬髯公在杨素家里当门客时,当时他还没打过几双麻鞋,也就是说,他的腮帮子还没有后来那么宽大,他只不过是个面颊松弛的人罢了。杨素家里有个石头花园,里面的一切都是石头的,比方说,水池里的水是青石砌出来的,花坛是五色的碎石拼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白色花岗石砌成的。那些石头里包含的白色的云母片在太阳下闪着白光。正午时分,虬髯公总是盘腿坐在花园里,顶着阳光,嘴里费力地嚼着鞋子,这时候他满脸都是油汗。透过青色的半透明的腮帮,可以看见他的舌头像怪蛇一样在麻鞋中间拌来拌去,这个景象真是十个毕加索也画不出来。这时候红拂从外面回来,他总是费力地想站起来,想把嘴里的鞋子拿出来。而看到这种样子,红拂总是皱紧了眉头,加快了脚步跑开了。
石头花园旁边有一座石头房子,是两层楼。虬髯公和红拂就住在里面,那座房子也是白色的花岗岩做的,石头门扇,石头的窗棂,窗格子上镶着白色的云母,在阳光下,那些云母也在闪着光。红拂急匆匆跑过去时,身上穿着闪亮的皮衣服。这就是说,她到外面去了。有时候她也会穿着蓝底白花的蜡染布和服走出来,这就是说,她要向虬髯公学剑了。她从来没有和虬髯公说过话。如果这不可信的话,那么可以说她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声音和虬髯公说过话。在太尉府里,姑娘们都用一种训练出来的嗓音说话,那种声音就像小鸟“啾啾”的叫声一样,或者说像鸡脖子被踩住了一样,假如不注意就听不见。这是因为那种声音的频率太高,几乎属于超声波。看到了这种情形,或者听到了这种声音,虬髯公就把鞋坯子吐到地上(那东西湿淋淋软绵绵,就像刚生出的死羊羔),跑到屋里去把剑拿出来,教给红拂至高无上的剑法。这件事我以为是好的。我是过来人;年轻时过过艰苦的生活,受过严格的训练,所以我说这些事是好的。当然,我的艰苦不是每顿只准吃半个鸡蛋,头上蓄着三丈长的头发,刚洗过头时,头顶有二百斤重。我说的艰苦是指去插队,接受思想改造,等等。我所受的训练也不是用长剑斩苍蝇脑袋,而是要把整本的毛主席语录背下来。不管这些艰苦和训练是哪一种,总之是好的。未曾经历这样的训练,我们既没有观赏性,也没有实用性。经训练以后,两种性质就会都有了。
虬髯公说,红拂是他的红颜知己。可怜他连这位红颜知己的嗓音都没听见过。他只听见一阵阵“啾啾”的声音,虬髯公不知道在太尉府里谁说话都是这样的,他还以为红拂说话就是那种声音呢。他教红拂剑术倒是尽心尽力的,为此每天都要到外面臭烘烘的公共厕所里去抓苍蝇。除了气味难闻一点,苍蝇倒不难捉。最难的是要把剑磨到对苍蝇的脖子来说锋利,干这种工作最好是有显微镜,但是虬髯公却没有这东西。随着剑术的精进,还要练习斩蚊子,斩蠓虫,磨剑的任务越来越重。而红拂一点也不想分担磨剑的任务。幸亏红拂总是停留在斩苍蝇的地步,否则虬髯公一定要变成个瞎子。就是这样,虬髯公教了半年剑后,就变成了三百度的近视眼。幸亏他斩苍蝇用不着看,听声音也能砍到。
后来虬髯公也承认,红拂根本学不会用剑,她充其量也就能学到把苍蝇砍成乱七八糟的两块。这是因为女人不可能以用剑为主业,她们的主业是保持漂亮、生孩子等等。但是他还是尽心尽力地教,因为除了打麻鞋和用剑,他再不会别的了;而打麻鞋根本讨不到女人的欢心。教剑的时候,虬髯公又禁不住要一本正经。这是因为剑术是他的事业,他不可能不一本正经。他把每一只被斩落的苍蝇都拣起来,盛进一个小纸盒,把头和身子拼好,埋葬后,还要在地上插上一个写有“苍蝇之冢”的竹签。葬完了苍蝇,虬髯公要对红拂解释尊重对手(哪怕它是一只苍蝇)是剑客应有的道德,但是红拂早跑得没影了。
红拂永远成不了剑客,这是因为她不能从剑术的精进里得到乐趣。偶尔她砍中了苍蝇,就“啾啾”地尖叫着“砍中了”,扔下剑跑了。她不可能像虬髯公那样,剑尖垂地,认真地察看苍蝇的轨迹。假如那一剑正确地砍掉了苍蝇的脑袋,没头苍蝇就会呈螺旋状升上天去。落下来时,虬髯公正好拿出纸棺材来接住它。虬髯公不知斩过了多少苍蝇的脑袋,但是再斩时,他还是那么认真,不管它是绿豆蝇、灰麻蝇,还是大肚子母苍蝇。虬髯公还给红拂表演过斩蚊子,但是她打着呵欠说,这不好看。虬髯公还给她表演了斩蠓虫的绝技,红拂却说:你装神弄鬼的干什么?原来她根本没看见斩了什么。其实只要仔细看,是可以看到的。但是红拂不想仔细看,她只想换衣服去逛大街。女人就是有这种毛病。
李靖初见红拂时,她就是跑出去逛大街了。当时她穿那套衣服是杨府发的,上身是皮子的三角背心,下身是皮制的超短裙,脚下是六寸跟的高跟鞋。领导上还交待说,穿这套衣服时,要画紫色的眼影,装假睫毛,走路时要一扭一扭,这些要求像对今天的时装模特儿的要求一样。她们穿这套衣服给一个什么官儿表演过一次,那个官儿几乎当场笑死了,说道:杨兄,真亏你想得出来!和大街上的——一模一样!红拂记住了大街上那几个字,跑出去时,就是这副装扮。她不知这是妓女的装束。而妓女这个字眼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就算是听说了也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那一天红拂是初次到大街上去。后来她又去了好几次——她很想再看见那个紫眼睛、说话好听的男人。但是李靖在家里忙着画春宫小人书,没有出来,所以她没见到。她只见到了很多黑眼珠、说话难听的家伙,那些人管她叫雷子。后来她从虬髯公那儿打听出来雷子是什么,就对那些人说:我不是雷子。人家就问她:你不是雷子,是什么?她又答不上来,只好转过身去,扭着腰走了。她不论到哪里都很方便,过街时一招手,tax!就过来了。那些黑人还争先恐后,说道:小姐,到哪儿我驮你去。咱们从来不欠税。等到乘上去就说:您认识管路考的那个胖子大叔吧?咱其实是扛得动他,可要跑那么快就费劲了。要不就是:我有个兄弟从索马里来,您能和管居留证的大叔过句话吗?原来这么巴结是想走后门。相比之下咱们中国的妓女都更有骨气,见了她,就瞪着眼,哑着嗓子说:甭过来,你丫挺的!这就使红拂觉得寂寞得很。
洛阳大街上的妓女对红拂是最不客气的了,动不动就转过身去,撩起裙子来,给她看光溜溜的屁股,见到了这些屁股后,红拂才知道这些人原来不穿内裤。不穿内裤仿佛是要突出屁股,然而那些屁股本身并不好看。然后她们又转过身来说:想逮人吗?回去打听打听,老娘是几进宫!见到这种场面,红拂只好隔得远远地站着,看人家嚼嘴里的老牛皮,自己也拿出阿拉伯树胶制的口香糖来嚼。嚼烂的牛皮也能吹出泡来,但是没有口香糖吹得大。有时会有位木匠师傅走过来,提着小桶,手里拿着新的泡蜜牛皮,对每位妓女鞠躬,说道:姑奶奶,行行好。那些妓女就把牛皮胶吐到桶里去,拿一块新牛皮。原来嚼出的胶化熬出来的好,粘起东西来比焊的都结实。但是人家也不来找红拂。谁都知道口香糖不能粘椅子。假如硬要粘的话,就会粘出一件虚无之物,看着是有的,坐下去就没了。这说明红拂毫无实用性,连她嘴里的口香糖在内。红拂在这里也无事可干,只能逛大街。别人逛街是为了买东西,但是她不能买,因为她没有钱。本来她可以向虬髯公借,但是虬髯公也没有钱。杨府里别人也没有钱。石头洛阳里每个人都没有钱。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但是没有钱。钱这个字眼,她也没听说过。
红拂没有事干,又找不到李靖,就回去了。她想自己既不认识管路考的大胖子,也不认识管居留证的人,不该坐不花钱的taxi。因此她就想穿小胡同回去。但是小胡同也不好走,因为到处都在盖房子,搭着高高的脚手架。有一些牛车从城外运来了黄土,又有些人在黄土里掺上麻絮,送上了高架,放到模版里筑。有人把自行车骑到了小胡同里,这里没了泥水,就把脚从车把上拿下来,有些人为争路而争吵,另一些人息事宁人地说:路窄人挤,最好大家都去坐地铁。在拥挤的人群尽头是一片开阔地,地上有一对华表。华表是一道国界。在华表里面是一片石头地面,连一点土都看不见。石头中间长了一些松树,全都向地面匍匐,越老的树长得越矮。假如有一棵树长到了五百年,它的树干就会紧贴在地面上。假如一棵树长到了一千年,地面上就只剩了树冠。根据这个道理,石头缝里的一簇松针就是更老的树。当然,最老的树只有把石头掀翻过来,才能在石块背面看见。但是没有人敢在这里翻动石块。一棵树不见了,就会有人到深山里去找一棵相当老的松树来补种上,直到它在石头花园里长到不见了为止。除了这些一览无余的空旷地方,就是一些石头墙围成的府邸,每个府邸的门口都有一对石头华表,没有门,也没有人把守。其中只有一个红拂能够进去。她除了那个地方无处可去。
李卫公在洛阳城里有一座祖宅,是用掺了砂子的土筑的。经过了很多年以后,四堵墙逐渐分开,出现了很大的缝,阴面长满了青苔,房顶上的草也逐渐稀疏。很显然,这房子逐渐趋向于塌倒。李靖很想为它干点什么,但是又不知从何下手。要知道李卫公虽然多才多艺,却不会做泥水匠,虽然掘土和泥的活计人从出世就会,但是他早把那些先天的良知良能忘掉了。现在他能干的事,除了装流氓唬人,画春宫,做出各种荒唐发明,就剩下一脑子的数学和几何学。首先,他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为此他挨了一顿板子;然后他又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为此他又在洛阳城里呆不住,不得不逃了出去。要说明后一件事,我感到头绪繁多,不知从何说起。首先应该说说费尔马定理应该是什么——用费尔马本人的话来说,是这样的:假设有x,y,z,各代表一个未知数,另有一个已知的实数N,设z的N次方等于x,y之N次方之和,当N大于2时,x,y,z不得均为整数。但是李卫公绝不会这样表达——首先,说有x,y,z就太简单了,古人绝不会这样讲,最直截了当的说法也是“二友对弈,一人观局”。但这不是说真有张三李四在下棋,另有个王二麻子在看;而是以两个下棋者加一个观棋者代表x,y,z。稍复杂的说法就要扯上紫微太乙之类天文学术语,或者黄帝素女东方朔一类的历史人物。考虑到李卫公的证明写在春宫里,后一种可能性相当大。再说说那个N,古人绝不会老老实实说它大于2、3、4;肯定要用两仪、三才、四象一类的说法代替;更可能说它是太极之象、河洛之象等等。根据这些原理,李卫公画的一幅春宫,上面有黄帝和素女在床上干好事,床下有个小矮子在看,半空中又画了个太极图,就是费尔马定理的表述,但是证明在哪里,我还没找到。因为整数、有理数、无理数这些概念,古人说成什么的都有,所以假如李卫公证出了费尔马定理,把它写成个什么样子实在是很难猜的事。到现在我也没把它猜出来。
我说李卫公把费尔马定理写在了一本春宫小人书里,有些同行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春宫里不可能包括一个数学定理。但是你又怎么能相信“老树开花廿一支”是在解不定方程?任何事都可以举一反三,由不定方程的解法是一支顺口溜,可以推断出有一个时期领导上不准大家解不定方程,但是有一个人解了出来,就把它编到了歌谣里。既然如此,李卫公年轻时,领导上也不准大家证费尔马定理,他证出来后,不把它写进春宫,又往哪里写?
李卫公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之后不久就从洛阳城里逃了出去,这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这是因为从来就只有人想方设法往洛阳城里混,没有住在城里的人往城外跑。隋炀帝在位时,常在洛阳城外招募菜人,应募者可以从城外搬到城里住些日子,有吃有喝有房子住。等到他养得肥胖,皇帝大宴各国使节时,就给他脑后一棒,把他打晕,然后剥去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在身上抹上番茄酱,端上桌去招待食人生番。端上桌时是活人,端下来就只剩一副骨架。有时候碰上那些酋长的胃口不好,只把内脏吃掉了,剩下空梆子却活过来,那就是最可怕的事。那个菜人从盘子里醒来,抬起头来一看,原来鼓鼓的肚皮只剩了个大窟窿,总要惨叫一声:“怕的就是这个!”据我所知,每次皇帝招募菜人,应募者都极多,这都是为了在被吃掉之前能在洛阳城里住几天。这一点在我看来很难理解,因为洛阳不过是个烂泥塘罢了,而且相当招蚊子,但是有好多人并不这样看。对于他们来说,洛阳是宇宙的中心,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洛阳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大城。除此之外,李卫公在洛阳城里还有一间房子,它对他不仅是财产而已。它是他惟一的财产。这种财产最不容易下决心放弃。
因为本章里提到红拂申请自杀指标的事,作者想起了一件相似的事:本年度北京城里交通事故死亡指标是一百九十二人,本区只有十七人。
李卫公老年时生活在长安城里,这是他逃出洛阳城的后果。我这样说时,他那座钟就往后拨了好几十圈。人家说长安城藏风避气,有帝王之相,这就是说,长安城在地理上有异常的地方,城外八两重的东西进了城就有一斤重,而城里一斤重的出了城就只有八两了。
这也是说,在城里做官领到的俸银,拿到城外去花就不值那么多钱了,而在城里买到的柴米油盐都好像没有应有的那么多。除此之外,在城里烧火,烟永远不往天上冒,而是刚冒出烟囱就沉到地上来。到了做饭的时候,长安城里总是烟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假如你有哮喘,就会被熏得透不过气来。因此就有一条法律,从日出到日落,长安城里严禁动烟火。而天黑以后或者天亮之前,人是呆在房子里的,可以少受烟尘之害。长安城里的人从来都是天不亮就吃早饭,吃完了再去睡觉,天黑以后再吃晚饭。至于中午饭只好吃冷的了。久而久之,长安城里得胃病的人特别多。但是李卫公可以不受这种罪,因为他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设备,用人力踏动一个飞轮带动一条特制的毛巾去摩擦锅底,所产生的热量不但能把水烧开,而且可以炒菜。但是这种设备不是一般的人能用得起的,因为它庞大无比,而且要把一锅水烧开起码要把十条大汉累到精疲力尽。长安城还有一桩古怪的地方,就是只长槐树,别的树十有八九种不活。因此到了春夏之交,城里到处是一片虫啮树叶的沙沙声,白绿相间的槐蚕就如一场场倾盆大雨从空而降。长安城里的鸡鸭必须锁起来,不能由它们乱跑,否则必被胀死无疑。但是卫公家里的树从来就不长虫子,因为是蜡做的。偶尔有虫到他家里的树上吃几口,觉得味道不对就离去了。长安城里的水是咸的,喝久了这种水,长安的女人的嗓子都变成了粗哑的男低音,但是这也影响不到卫公,因为他家里喝城外运来的矿泉水,所以女人还是女人声。尽管他在这里住得很舒服,卫公还是讨厌长安城。他觉得这座城市了无生气,城里的人也呆头呆脑。
长安城里的大道是黄土铺成的。从早晨到夜晚,总有些穿着黄褂子的人站在路边上,用铲子往路面上撒黄土,再用长把勺子洒上水,然后用碾子碾平。过了好多年,长安城被废弃了以后,那些大道还在那里,只不过变得像用旧了的皮带一样处处龟裂,土块也像瓦块一样坚硬。不但路面,长安城的每一寸地面都像镜子一样平,从这个城门到那个城门,每个角落都碾得平平整整,寸草不生;卫公每天早上骑马去上班,一骑到马背上他就睡着了,打着鼾。因为他在马背上东歪西倒,那匹马也东歪西倒,卫公往东歪马也往东歪,卫公往西倒马也往西倒,这样他才不会从马上掉下来;但是这也有一个坏处,就是他们并不总是往班上走。有些时候卫公从家里出来走了两三个钟头,不仅没走到班上,而且离上班的地方更远了。好在像他这样的官员并不需要按点上班,而且像他这样的官员有权力在街上横着走路。到了班上以后他又接着睡觉,但是像他这样的官员当然有权力在班上睡觉。久而久之,卫公就成了一个嘲笑的对象。人们提到他时,脸上不由自主地带上了昏睡的表情,并且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挖眼角,仿佛那里有眼屎。但是卫公对此视而不见,或者是真的没看见,佯做不知,或者真的不知道。因为这种种缘故,虽然大唐皇帝对卫公恩宠有加,但是谁也不敬畏卫公。大家只不过把他当做是一个睡不醒的老头罢了。
李靖住在长安城里时已经老了,而且已经交出了兵权,担任了闲职,但这并不是说他可以没事了。有时候皇帝会把打天下的老将全召进宫去,组织一个将军合唱团,自任指挥,为全城的贵妇演唱,卫公担任领唱。这一帮老弟兄全都老得牙关不住风,而且个个五音不全,所以演唱的效果就如一位刻薄命妇形容的:像一塘青蛙一样!后来又改为由小太监伴唱,大家站在那里摆个样子,效果又是令人毛骨悚然,因为一大伙白胡子老头站在那里发出清脆的男童声,非常怪诞。除此之外,还组织过将军舞蹈团,大家穿上高统马靴,手舞马刀跳骑兵舞。结果是程咬金当场发了心脏病,差一点死了。这不过是卫公老年要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中的两种。他还要写各种回忆录,到现在已经完成了军事回忆录、政治回忆录、科学回忆录。但是这些还不够,还要有他的自童年写起的自传。这件事的起因是大唐皇帝要修凌霄阁,这是一座古代意义上的摩天楼,在楼里陈列各位功臣的肖像和生平事迹。既然是生平事迹,当然要由本人提供。所以他每天上班以后就要写自传,因为他总是打瞌睡,所以老也写不完。皇上派人帮助他写,进度依然很慢,这还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会睡着。后来皇帝又把最漂亮、最有献身精神的女史派了去,进度依然很慢。这位女史还报告说,李卫公除了打瞌睡,就是发牢骚——“不让人安生”,再不然就是问:“几点了?该下班了吧?”
李卫公老了以后,眼睛下面长出了两个泡,满脸都是皱纹,因为总是在伏案打瞌睡,所以眉毛平贴在了脸上,除此之外,别的地方没有什么大改变。尤其让人不敢相信的是他那么能打瞌睡,却一点没发胖。有关后一点,给他写传的女史认为有疑问,因为他睡得太死了,故而就不像真的睡着。为了刺激他的嗅觉神经,叫他保持醒着,她在身上洒了大量的麝香香水,以致在她走过的地方,公猫都要“喵”的一声怪叫,人立起来,然后就不按节气地叫起春来,而和卫公呆在一个屋子里,他竟闻不见,照样伏案打瞌睡。对于这件事,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卫公在装睡。为了制止卫公装睡,她又穿了极短的室内服,但卫公又视而不见,只是在瞌睡的间隙里提醒她道:“裹着点斗篷,别着了凉。”后来她又给卫公做headjob,要把他弄醒,但是卫公还是打着鼾,而且他那个地方苦得叫人无法下嘴。原来卫公在小命根上涂了黄连水。卫公就是这样的刀枪不入,这使那个女史很痛苦。她丧失了自信心,以为自己长得不好看,哭了好几天。
李卫公在他过了六十岁生日后不久就死掉了。他的死因按现代的看法是心肌梗塞和年老,营养过度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这种病在古代叫做马上风,并且说它和性交有直接的关系。这是因为古人善于养生,除了在干那件事时,简直没有什么得心肌梗塞的机会。其实假如红拂不讲的话,谁也不会知道李靖是死于马上风,但是红拂越活嘴越大,十七岁时是一张樱桃小口,活到四十岁,就长出一张性感的大嘴来。她什么事都往外讲。李卫公死后面色不变,而且金枪不倒。这件事的可怕之处在于,那天晚上红拂和卫公做爱,也不知是和活人干还是
和死人干。红拂一讲起这件事瞳孔就要放大,手背上还要起鸡皮疙瘩(别的地方别人看不见,也不知起了没有)。说完了这件事,红拂就说:卫公死了,我活着也没有意思。别人以为她是说说而已,谁知她真的递上了申请,要求殉夫自杀。别人就劝她说,卫公死了,我们早晚也要死,你又何必着急呢。但是她不听。
我们说道:卫公死了,这就意味着从此可以不把他当做一个人,而把他当做一件事。一件事发生了以后,就再没有变化的余地。现在我们谈到卫公骑在马上东歪西倒,再不是谈那个人,而是谈那件事。换言之,李卫公这座时钟就停在了这个地方,但是我们还可以把时钟倒拨回来。傍晚时分,他就这样摇摇晃晃地走过家门口那条大街。那条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满满当当的绿荫。这就是说,当时已是盛夏,被槐蚕吃掉的叶子又长了起来;而住在那条街上的人远远听到卫公的鼾声就躲了起来,只有那匹马横着身子,跨着踢踏舞的步伐走过来,走到卫公的家门口就猛地立住,卫公从马上栽了下去,但是他家里的人手里拿着绳床在门口等着,一兜,把他接住,抬进家里去。与此同时,新碾过的地面非常之平,新抹过的墙面非常之直,到处平整得像镜面一样;卫公的鼾声一直不断。一切都像精心安排过一样。一件事发生过以后就是这样的,正如一个人死后所有柔软的地方都会消失,只剩下一具干巴巴的骨头架。
卫公活着的时候,说过他很讨厌长安城,这是因为这座城市方方正正,缺少生气。所有的房子都坐北朝南,房顶由陶土预制板铺成,所以完全是些方盒子。正午时分,所有房屋的阳面全都闪耀着阳光,所有房子的阴面全都有些闪亮的白方块,好像一些晾着的白床单——这是对面墙壁的反光。假如有人走过,还会把人影投到反光里。所有的人都在阴影里走路,因为不必要地走在阳光里是被禁止的,但是像卫公这样的人走在哪里都可以。不论大街小巷都是那么干净,除了槐树看不到一点绿色,因为长安城里没有一棵草。最使卫公不舒服的是这种景象是他造成的,因为长安城是他建造的。李卫公不仅建造了长安城,而且建立了长安城里的一切制度。这都是因为当年皇帝这样要求:“李爱卿,你去为朕造一座都城。”自己去造一座城,然后自己住在里面,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糟的了。自己屙一些屎,尿一些尿,然后自己在里面沐浴,只有猪才会这样干;而且假如我有一点了解猪的话,还可以说,它们对此并不喜欢。
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长安城,我们要说它是个很安静的城市,因为城里禁止喧哗。连小贩都不准吆喝,所以他们总是举着招牌去拦阻行人。草驴可以进城,叫驴不准进城,所以对于驴来说,长安是个同性恋的场所。城里可以养公猫,但不准养母猫,这样它们总是跑到城外去叫春。长安城里女人多,男人少,这对于我很有诱惑力。无须乎说,李卫公这样设计长安城,是为他自己着想。但是后来他又后悔了,因为女人一多,女权就高涨。长安城里还有一种特别的景致,就像近代城市一样,到处立了电线杆子,空中架有通讯线路,上面有些小小的老鼠拉着小车,车里是信件。要让老鼠送信并不难,只要在它前面用竹竿挑上一小块腊肉,它就会爬到该去的地方。在晚上那些小车上都点了一支香,所以长安的夜空中蠕动着一些火光。这又是卫公的发明。这种设施用起来很方便,但是他从来不用。而且他连看一眼都烦。
李卫公死后,他就保存在别人的记忆里。这时候他变得支离破碎,好像一个打碎了的盘子。比方说,那个女史想起卫公,就是这个样子:盛夏时节;满屋绿荫的时候,卫公坐在椅子上打瞌睡,他那张松弛的脸就像降下来的风帆,下巴上叠了四重肉皮。但是卫公并不胖。人在坐着睡觉时,不会有什么好模样。他那间办公室用桐油泡过的砖铺地,然后又磨光,就像经过抛光的黄铜一样。有一线阳光透过了树叶,透过了半扇开着的窗子照在地面上,在那里留下了一片光洁的地方,连多年前抛光时留下的划痕都能看见。然后阳光又反射到天花板上,好像那里点了一簇蜡烛。后来有一只绿色的小蝉,我们管它叫“伏天”的,从窗口飞了进来,一路“伏天伏天”地叫着,落到了柱子上。长安城里蝉非常稀少,而且只有小蝉,没有大蝉。那个女史本来正在给卫公做blowjob,但她禁不住回头去看。等到她再回过头来时,正好看到卫公睁着一只眼睛看她——那模样好像是他天生只长了一只眼睛一样。后来他做了一个鬼脸,又闭上眼睛接着打鼾。这个场景正如一支英文歌里唱的:Youdoyourway,Idomine.这件事被她写进了《李卫公二三事》里。事实上卫公对她来说,就只是这二三事。他什么都没有告诉她。除此之外,她还知道李卫公要命的地方刺了一只飞燕。她对这件事是这样看的:卫公年轻时的sexsymbol是赵飞燕,但这又是个错误的解释。卫公年轻时是个流氓,流氓像小偷一样,必须有一双快腿,在那地方刺一只燕子是希望能跑得快的意思。我们大家都知道,燕子是飞得最快的鸟,但那个女史不知道。她生在长安城里,长安城里除了鸡鸭,没有别的鸟。
我是做科技史研究的。我的同事首先证明了中国人在周朝就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证据是什么算书里有那么一句:勾三股四弦五;所以这个定理就被称做勾股定理,纳入中国人名下。然后又有人证明了唐诗里有牛顿力学,宋词里有相对论,发表在各种学报上。现在我要证明是李卫公首先证出了费尔马定理,遇到的困难比他们大得多。首先是我必须先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其次我还要把这个定理解释到李卫公身上。当然,我也可以把它解释到我自己身上,叫做王二定理,但是这样一来就缺少了浪漫情调。最主要的困难是这个费尔马定理
我根本就证不出来——最近三四百年来,所有的人都在证它,但是谁也没证出来。还有不少的人在证明费尔马定理不存在,也没有证出来。既然如此难证,那么李卫公把它证出来是为了什么?难道是吃饱了撑的吗?
要说明李卫公为什么要证明费尔马定理,就要说到当年在洛阳城的土耳其浴室的休息室里,李靖和大家坐在地板上聊天的情形。当时在座的有一个日本人,头剃得像卓别林的小胡子,身上穿着短短的蓝印花布和服,跪在地板上,他管李靖叫李样(桑);还有一个巴尔干半岛来的人,长一张又宽又蠢的脸,鼻子上挂了一个金环,身上穿了一件浴袍,坐在一个软垫上;还有一个黄胡子的希腊人,拦腰束一条浴巾。李卫公自己什么都没有穿,盘腿坐在地上。他的身材相当健美,所以黑地里有好多贪婪的目光投到他身上——这个浴室是同性恋活动的场所。但是李卫公本人不是同性恋者,他到这里来,是因为浴室里有免费招待的大麻烟。那种烟盛在他们中间的一根铸铁烟管里,因为烟管十分沉重,所以下面有一个可以转动的支架,看上去就像一门火炮。人们转动烟管,轮流抽烟,看上去好像是轮流地饮弹自杀——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吸烟的间隙里,那个希腊人用一支蜡笔,就着烟管上一支蜡烛的光,在地板上写下了费尔马定理,而且用打着嘟噜的汉语说,谁要是把它证了出来,谁就是世界上第一聪明的人。这些话就像一道流萤,飞进了李卫公黑暗的内心。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就证明了自己是最聪明的人,这件事值得一干。后来他就证明了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我还可以指出,当他被按在地下,第十一下板子打在他臀部的铁板上,发出金属响声那一瞬间,他最聪明,等到第十二下板子落下,不仅他,而且全世界都没有刚才聪明。但是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但必须有证明自己聪明的智慧,还得有证明自己傻的智慧,否则后患无穷。我把这件事写了出来,很可能证明了自己在后一个方面有所欠缺,给自己种下了祸根。
要说明我们干吗要到唐诗里去找牛顿力学,到宋词里去找相对论,就需提到我们在领导面前有所交待,要么证明我们有实用性,要么证明有观赏性,总之要有存在的价值。证明了相对论和牛顿力学都是中国人先发现的,弘扬了民族文化,就算有了观赏性。证明了别的,领导上也不爱看。
我现在还没有证出费尔马定理,但我已经把怎么发表它的办法想出来了,这个办法就是把它叫做李靖定理。有好多人有做出证明、发明理论的聪明,却没有发表它们的聪明。这件事的困难程度没有做过研究的人是难以想像的。假如一个定理有两三个世纪没有得证,你把它证出来时,三四十页肯定打不住,准会写成一本书。你还要找权威来肯定,然后才有发表的机会。但是权威起码也是七八十岁,活着都困难,哪来的精神看你这艰涩无比的论文?因此你只好怀才不遇,郁郁而终。假如把它叫“李靖定理”,说是李卫公的证明,发表就一定不成问题。实际上到底是谁证的,根本无关紧要。因为我在这方面表现得一点都不傻,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妄自菲薄。
对于我和卫公这样的人,有一种最大的误会。大家以为我们是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方式——终日想入非非,五迷三道——所以我们是一群讨厌鬼。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我们这样,完全是天性使然。以我为例,假如我不想费尔马定理,就会去想别的东西,没准要去写小说,没准要去写诗,写出来的小说和诗准又是招人讨厌的东西,这种事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控制。这也许是因为脑袋里长了瘤子。假如世界上充满了我们这样的人,就会充满一种叵测的气氛。这件事没有办法,只好就让它这样了。
李卫公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这一点在大唐人人都承认。大唐皇帝这样说:朕圣明,李爱卿聪明。故而假如有一个大唐的子民胆敢以为自己比卫公还聪明,人们就不仅要说他是个自大狂、神经病,还要把他送官府严办。皇上对李卫公优宠有加,常把红拂召进宫去叮嘱说:你要经常做鱼给李卿吃!鱼补脑。吃鱼吃得李卫公满身的腥味,饭后散步时常有大队的猫跟在身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让人头疼的事。因为大家都知道谁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就把一切动脑子的事都推给李卫公去干。举例来说吧,连长安城里公共厕所都让李靖去设计。李卫公把厕所设计成了多角亭的样子,每个角里是一个隔间,有八角和六角两种,画好了图,交手下人督造。但是手下人没有他聪明,就把八角的做成了男厕所,六角的做成了女厕所。,我们知道,长安城里女多男少,因此女厕所马上就不够用了。李卫公只好又设计了一种牌子,挂在每个隔间的门上,一面写着“乾”,一面写着“坤”,只要翻过来,就能把男厕所变成女厕所。这就叫做颠倒乾坤。为了区区的厕所,就要他操两次心,因此李卫公活得非常的累。为了逃避这些乱糟糟的事,他就开始装睡,做出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假象。在家里和班上,他就是走路时也不睁眼。只是到了不熟悉的地方才睁开一只右眼,以防撞到树上。在这种情形下,他看上去好像一个准备开火的狙击手。假如有人看见了,他就可以解释说自己不但有老年痴呆症,而且患了早期的偏瘫,连左眼都睁不开了。只有在和红拂做爱时,他才把两只眼睛全睁开。他只相信红拂,相信她不会跑到皇上面前报告自己装病不忠。李卫公就是这样装傻,装了好几年,也没有被人揭穿。这件事的离奇处就在于,李卫公年轻时玩了命地证明自己是聪明人,老了又要装傻,前后矛盾。但这也是做一个中国人最有趣的地方。
李卫公装傻装病,最后终于穿了帮。出卖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最后他死掉时,不但是直撅撅的,而且两只眼睛都睁着。他应该先软掉再死,或者闭上眼睛再死,最好是又软又闭眼地死掉,但是当时已经来不及了,他死得非常之快。皇帝到卫公府上瞻仰他的遗容,看了就皱眉头,对身边上的人说:卫公不是患病,左眼睁不开吗?!这说明皇上说自己圣明,可不是瞎吹的。他常派小太监到坊间去买些高丽纸印的日本推理小说,只看一页,就能把全部案情推断明白。就算没人报告卫公是死于马上风,他看到棺材里卫公腰上鼓鼓囊囊
,也能够猜出他死于什么病。死于这种病的人旁边必然还有一个人。这就是说,李卫公不但出卖了自己,还出卖了红拂——红拂明知李靖装病也不奏报,也是对皇上不忠。从卫公府上出来,看了长安的街景,皇上说:李靖这小子,设计的城市真难看!这说明皇上已经不喜欢李靖了。所幸的是他已经死了,皇上没法给他使坏。但是红拂还活着,这种情形对她很是不利。李卫公装傻不成功,虽然没有害到自己,却害到了自己的老婆。这说明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装傻方面一刻也不可以放松,一直要装到自己已经死掉了,还不能掉以轻心。最好是在死后还能继续装傻。卫公的情形就是个极好的例子。
假如李卫公想在装傻方面完全成功,就不仅要在外面装傻,在家里装傻,而且在和红拂做爱时也要装傻,闭着眼流着涎水往她身上爬。这样从外部来看,谁也不知道他是真傻假傻;而且得了马上风死掉后,也是个傻样子。皇上来了一看,抚棺大恸:李卿李卿,勤劳王事,累得自己的脑子变成了豆腐渣!然后含泪下一道旨意,禁止天下人吃豆腐,只他自己例外。这样干的不好之处在于和闭着眼睛流着哈喇子的糟老头子做爱,红拂会觉得很不舒服。但她也不能拒绝,因为她是一品夫人。一品夫人就是必须和一品大员做爱的人,这是她的本职工作。一品大员就该是闭眼流涎水的人,否则就该有口臭。假如不闭眼,不流涎水,又不口臭,一品夫人这份薪水就太好拿了。这说明一品夫人应该有一点实用性。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到的一切只是用自己画眉的笔在卫公的眼皮上画一双眼睛,再给他戴上口罩。
因为我是做科技史研究的,所以我必须能够理解古人。根据我的理解,李卫公年轻的时候想要证明自己是聪明的,那种心境一定就如率领着一支军队面对一座富庶的城池,急于攻进去。而到他已经证明了自己很聪明,又想装傻时,就如孤身一人受到千军万马的围困,哪怕钻狗洞,装猪装狗也要逃出去。我也能够理解大唐皇帝,他的心境就如一个善变的美人——喜欢李靖时,就肉麻兮兮地说:李爱卿佳人也!也不管别人听了起不起鸡皮疙瘩。要是不喜欢李靖,就说:李靖这个杀千刀的!和女人撒娇不一样的是,他说谁杀千刀,谁就得被杀一千刀,杀完了的这个人就变成薄薄的肉片,放到火锅里一涮就熟。
李卫公年轻时逃出了洛阳城,到老年时又建立了长安城。除了外表不一样之外,这两座城市很相像——比方说,都在严厉的控制之下,想入非非都属非法。这样卫公就像住在大洋里的珊瑚虫一样——这种低级动物住在坚固的石灰外壳里,假如你把它的外壳剥去了,它就会口吐石灰,再建造一个。假设有一种动物比我们高级很多,我们和它们的差异正如人和珊瑚虫的一样大,它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人这种动物就像是珊瑚虫,剥了他的外壳,他又会重造出来,最起码有一个叫做李靖的人已经这样干了。有一些珊瑚虫住在海洋生物学家的试管里,我想这些珊瑚虫对这件事并不理解。它们会以为试管也是很广阔的世界。而我们叫做“地球”的地方很可能就是一个试管。而我们自豪无比的五千年的文明很可能就是别人实验记录上的一页纸而已。那些该死的拿我们做实验的东西根本就不会相信我们也有智慧,正如我们不能理解珊瑚虫的智慧。这说明只要不是一个物种,就不能理解别人的智慧,所看到的只是一些古怪的行为。
现在可以谈谈李卫公年轻时证出费尔马定理的情形。假设是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而且是在乘轮船旅行时证了出来。然后轮船沉了,只剩我一个人逃到了小岛上。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忍心让我的心血埋没,就在一个短波发报机上把它胡乱发出去,根本就没想过会不会有人收到,更没想到会有什么回应。李卫公也是这样的。他被人打怕了,所以是用最隐讳的语言写出,并且写到了最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只求能把它印发出去,根本不想让人读懂(这就是我到现在仍不能读懂的原因)。但是这件事马上就有了回应,每个月的初五,他准会收到一张汇票。大隋朝的汇票和现在的大不一样,现在不论是Westunion的Moneyorder,或者是中国人民邮政的绿字汇款单,都能看出是谁寄来的。而隋朝的汇票是用烙铁烙在一张皮革上的一些花纹,不仅看不出是谁寄来,也看不出汇了多少钱。我们知道的只是:假如那汇票是牛皮的,那就是五十两纹银,假如是马皮的,那就是一百两纹银。但这两种皮制成革以后很难分辨,所以惟一的办法是找一头牛和一匹马,根据这两个动物谁闻了汇票流眼泪来确定其价值。李靖收到的汇票是牛闻了就哭的那种,所以是五十两纹银,正好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这种汇票上可以有四个字的附言,假如你是给新婚夫妇汇贺仪,就在兑汇处要求工作人员烙上百年好合的字样。假如人家死了人,你汇奠仪,就要求烙上节哀顺变,等等。李靖拿到的汇票上却是免开尊口四个大字,叫人十分摸不着头脑。而且自从他收到了第一张汇票,他身后就出现了两个公差,不管他到哪里,那两个人都跟在他背后,并且手执一半红一半黑的棒子。这种棒子人称水火棒,有人说红代表火,黑代表水,合在一起是阴阳调和,风调雨顺之意,但我怀疑是否有那么吉利。红是流血的颜色,黑是淤伤的颜色。水火在古代是大小便之意,水火棒就是打你个屎尿齐出之意。李靖和别人说话,只要超过了五句,公差就给对方当头一棒,当场把人家打开了瓢。这样就不再有人和李靖说话,这使他很寂寞。他去问那两个公差,这是为什么,人家也不回答。问急了就用脚尖在地上写几个字:奉上级指示。这件事发生在李卫公年轻的时候,是他证出并印发了费尔马定理的结果。这样他就证明了自己是盖世的聪明,并且以这种聪明换来了每月五十两银子的收入。照我看这些钱相当不少。只可惜领导上看上了你可不是光给你钱而已。李卫公对此缺少思想准备,所以后来捅了大娄子也就不足为奇。
李卫公背后跟上了两个公差之后,就不再愤世嫉俗,而是感到很憋闷,很不自在。他开始挖空心思地摆脱那两个盯梢的家伙,在这方面他还有一些办法。方法之一是他上了高拐,在街上猛跑,让那两个家伙驾着短拐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着,跑上一段,就把他们甩下了。但是后来那两个家伙找来了一辆轻便的驴车,这一招就不灵了。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呀。另一个办法是带助跑地跳过一座房子,然后就到了另一条街上。考虑到他踩着两丈的拐,这样的做法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惊世骇俗,但是在另一条街上降落时,有可能把拐脚插进人家的天灵盖。你在马路上行进时,也不喜欢看到有些体重很大的人从空而降,所以卫公一干这种事,就变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后来他又发现了新的反盯梢方法,那就是手挽包袱去乘地铁,在一团漆黑中描眉画目,换上女人的服饰,装上假乳房,使那两个公差认不出。但是在黑地里做这些事很不容易,描斜了眉,画歪了嘴是常有的事,有时还会把假乳房装到背上,看起来像只骆驼。李卫公就是这样用尽心机,其目的只是想一个人清清静静地去喝一会酒。
李卫公死了以后,红拂也不想活了,她想自杀死掉,但是大唐朝制度严明,一切都要纳入计划,所以她每天都要往各种衙门跑,给自己办理殉夫的手续。官员们对她很客气,对她的打算也很赞成,但是还是要她等指标。她需要各种指标,首先,需要一个非正常死亡指标。这是因为长安城里每年只能有三百人非正常地死掉,死于车、兵、水、火的都在内,毒药也在内,只有病死老死不在内。这件事要由刑部衙门办理。管这件事的官儿查来查去,发现各种死法的人都已大大超过了指标,只有下月上吊死的人还有空额,所以就批准她上吊死掉。红拂对这种死法很反感,又皱眉毛又翻白眼。吓得那位官员连忙给她跪下来,说道:夫人,这件事一定要求你多多关照。假如你随随便便抹脖子死了,我们全科的俸银都要罚掉,大人孩子都要喝西北风了!拿到了准许上吊的批件后,又要到礼部去办手续,这是因为寡妇殉夫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礼部风气司的官员却说,这个季度殉夫的人太多了,使整个社会空气趋向悲观。所以起码要等到下一季度。为这件事又得和刑部扯皮。除此之外,还要在死掉之前注销各种注册、户籍、会员等等。这些事情多得简直办不完。而且不能托别人办。不管怎么说,她有车子,有身份,已经占了好大的便宜。最起码到了礼部可以在贵宾室喝着香片等候接待,用不着像那些小寡妇那样,在办公室门外站队,战战兢兢地听到里面怒吼连声:光想自己立贞节牌坊,就不想想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多少麻烦!
红拂是个极富想像力的人,偶尔听到人家在喝斥别的寡妇,就要联想到自己身上去。虽然每个人都对她说,大唐朝的命妇申请殉节她是第一人,就光这一点就很值得尊重,但是她还是觉得这些话是在说她。在礼部填写有关表格时,在“殉节动机”这栏里,她填上了“觉得活着太麻烦”。后来在别人的一再启发下,才添上了思念卫公。这样添了以后,她觉得活着更麻烦了。后来她又发现表格上有“殉节方式”一栏,就填上了“割腕”两个字。后来礼部官员看那张表时,就说刑部批您上吊,您怎能割腕呢。这份表只好重填,想要贴上张白纸条改过是不成的,因为这是命妇殉节,有关材料恐怕要呈皇上御览,有贴补的地方不行。可是那些表格少的也有三四十页,全都要用工楷填写,重填真是麻烦死了。
后来红拂才发现,想死掉也不容易,这些手续老也办不完,正是因为这些手续老也办不完,所以长安城里每个寡妇都在办殉节手续。这样可以寄托她们的哀思,同时也表示死了一个丈夫她不是无动于衷。有了这样的名声,将来再醮起来也方便。所有殉节的寡妇要去的衙门,墙上都贴满了征婚启事,而且有无数纨绔子弟在那里和排队的女人歪缠。有好多女人排了几次队,就和别的男人结婚了,真正坚持到底死掉了的,十个里也没有一个。而且就是那个死了的,别人还要说她是找不到对象绝望而死的。幸亏红拂有大唐第一美女之名,所以还没人说她是因为再嫁不出去才要寻死的,但是所有外面的人见到了她,总要说她有志气。家里的对她则有另外一种说法,比方说,她女儿就老说:妈,你都那么大年纪了,还出这种风头干吗?就和现在一个人报名去西藏时人家说他的一样。红拂被这种境遇逼得要发疯,但是手续还是办不完。有时候人家说,还要再研究一下。有时候人家说,已经报上去了。但是到上面去一问,却说没见到来文嘛——大概是送公文的老鼠碰上猫了。直到她忍无可忍,宣布说不办这些手续了,自己要去找根绳子吊死算了。这一下大家都着了慌,忙着给她四下催办。这样在李卫公死了六个月之后,红拂的殉节手续总算是办妥了。
有关红拂想要自杀的事,还有必要补充几句。作为大唐朝的一品夫人,她很少出门去为指标奔忙。这一点和别人很不一样——假如你是个小贩,对指标就不会这么陌生,月初月尾你都在各种衙门里,为自己的摊位指标而奔波,故而长安城里的市场在月初月尾总是空空荡荡,连瓶酱油都买不到。假如你是个泥水匠,对指标这件事也不会太陌生,因为不管谁来请你盖房子,你都忘不了问一句:搞到盖房的指标了没有?但是她也有需要指标的时候,最起码在自杀时是要的。虽然她说过要不办手续径直吊死,但是并未准备实行。这是因为她不是没有责任感的人。这就是说,她也怕人家骂她。假如我生在唐朝,是个做小买卖的,就因为邻居吊死了个李卫公夫人就要把我捉起来打一顿,我也要破口大骂。作为一个贵妇人责任十分重大,最起码街坊邻居屁股的安危全系于她一身。等到手续办妥,尽到了对邻居的责任,红拂以为可以洗洗脸梳梳头就上吊了,家里却来了一大群人,其中为首的是个魏老婆子。这位老太太在宫里面工作,专门负责嫔妃上吊事宜。她来传达皇后娘娘的慈旨说,红拂这个小蹄子,干什么都是乱七八糟。魏大娘,你去替我指导指导。从那时起,红拂上吊的准备事项就在专家的领导下进行,和她自己没了关系。这件事已经列入了计划,拿到了指标,此后的事情虽然还很复杂,比方说,工部要行文到岭南,要当地砍一棵上等的楠木,来给红拂做棺材;国子监要把红拂写入明年魏征丞相的国情咨文内本年度社会风气继续好转一节;国史馆要把她修入正史;中书省要给她拟定谥号等等,这些都和她没有了关系。她只管等到一个良辰吉日死掉就可。而且这一点也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不到那个日子,她想死都死不了,到了那个日子,她想活也活不成了。这就是说,虽然红拂暂时还是活着的,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把她当做一件事了。
有关红拂殉夫自杀的事,还有些可以补充的地方。她初萌死志时,觉得自己在如何死掉这方面缺少想像力,就跑去逛自杀用品商店。据我所知,现代所有的自杀方式,在大唐都有了。比方说,现代有用手枪自杀的,唐代也有,只不过是用单手操作的短弩,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发射一支七寸长的弩箭。现代有用管道煤气自杀的,而在唐代是用铜皮制作的烧炭的炉子烧出煤气来,再经过水洗冷却,用管道导到口鼻里,保证你吸到纯净的一氧化碳。只有触电自杀很麻烦,必须在雷雨天放出铁线风筝去招引天上的雷电。不管怎么说,在大唐朝的长
安城里,想要死掉的人可以得到一流的服务。自杀用品商店甚至拥有一支打井队伍,供那些决心投井而死,但又不想污染水源的人服务。但是在出动那支队伍之前,店里的自杀顾问总要劝你淹死在一个水晶槽子里。那个槽子里养了各种金鱼热带鱼,还有几只绿毛乌龟,在那里你可以与家人挥手告别,一面就近欣赏美丽的水族,一面从容步入阴曹地府,这种死法实在很高尚——当然,也花费不菲。红拂虽然当时正在丧偶的哀痛中,见了这样琳琅满目的商品,也不免精神为之一振。你知道吧,女人就是喜欢这种景象。众多的式样,众多的质地,众多的选择。这就叫消费。当时她说:我恨不得把各种死法全都来过。等到和店里的经理谈过之后,才知道此地众多诱人的死法里没有一种是属于她的。她是朝廷命妇,死法要由领导上安排。当时她一气之下就大放厥词,丧心病狂地攻击大唐朝的制度,顺便也把已死的卫公骂了一顿,因为这些制度都是卫公制定的。像这样的话当然不能让她白说了,早上十点钟她乱说了一顿,吃午饭时现场记录就装订成册,冠以《李卫公未亡人反动言论》的题目,呈到了皇上手里。皇上看了勃然大怒,几乎要下一道旨意,宣布李靖是前朝反动头子杨素的走狗,是埋进大唐心脏的一颗定时炸弹;这样就可以“办”李靖,顺理成章地宣布红拂是他的同谋,把她抓起来收拾一顿。幸亏皇后及时劝说道:急什么呢?红拂没死,还在我们手里。皇帝以为此言有理,就没有下那道旨意。否则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世界上有过一个李卫公,更不会知道他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中国历史上有好多人都被“办”过,然后就消失了,好像从来就没存在过一样。
现在可以说说红拂为什么对大唐的制度不满意。李卫公在大唐位极人臣,红拂的地位也极高,两口子的薪水加在一起什么都买得起,但是什么都不能买。举例言之,假如红拂需要一件内衣,她本可以去买一件纯棉的,或是真丝的,或是开司米,或是毛麻混纺的;虽然最终只能买一件,但是当她在纯棉、真丝、开司米、毛麻混纺中选择一件时,就等于把上述织物一齐占有。作为女人,生命的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纯棉或真丝或开司米或毛麻混纺,但是她只能拥有一件粉红色的厚法兰绒睡袍,穿上好像卡通片里的粉红豹。这就不是买不买得起的问题。说实在的,假如不嫌金子太沉、太冰人,她完全可以买件金片内衣穿上。主要的问题是她不能买。按照大唐的制度,一品命妇只能够穿法兰绒的粉红睡袍。而这种睡袍也只能够有一种式样,这种式样又是卫公做的设计——谁让他是大唐第一聪明的人呢,所以他除了设计城市,设计制度,还要设计女人的内衣。这种睡袍长及足踵,有一个风帽,还有六个盛东西的口袋,正面有二十四个袢扣,既不好穿,更不好脱,总体上像个结构复杂的布口袋。套在这种口袋里,红拂一尺七的腰围和肥婆三尺三的腰围就没了区别。李卫公还活着的时候,每天晚上红拂都要穿着这种袍子把他臭骂一顿。而在那种时候,李靖总是只睁一只右眼躺在床上,为她解那些扣子,等到扣子解完,红拂骂完,他才把两只眼睛全睁开。李靖一死,红拂没有了可骂的人,觉得活着没有意思,就想寻死了。这个故事说明,想证明自己是聪明人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不但会给自己招来麻烦,还会连累老婆。但是李卫公当年急于证明自己很聪明时,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等到已经证明了自己聪明,就没有了后悔的余地。
李卫公住在洛阳城里,背后跟着两个公差时,感到很大的压力。这件事的起因是领导上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聪明人,对聪明人领导上总是要严加防范。然后他就把全部聪明放在了摆脱那两个公差上,取得了很大成功。有一天中午,他一个人跑到酒楼上喝闷酒,喝醉了之后和酒保打了起来。李卫公是一个流氓,身上藏有凶器,具体地说,是一根带有倒钩的铁链子,人称蜈蚣鞭那一种,一下打在对方的脸上,把整张脸全扯掉了。后来这个酒保伤好了,每天出门前都要用蜂蜡在脸上塑出五官。看起来还是蛮漂亮的,只是不能喝热汤。只要他把脸
对着一盆热汤,整张脸都要软化,下坠,甚至流淌,坐在他对面的人则有可能被吓死。卫公干了这件坏事,大家都觉得不能原谅他。全体酒保、大厨,甚至老板娘都拥到楼上来打他,手里拿着菜刀、火叉、顶门杠;别的客人则向他投掷酱油壶。李卫公不能抵挡,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落到了邻居的房顶上。这一下更糟了,隋朝的房顶是一层单批瓦放在椽子上,被他一踩稀里哗啦。房主在下面看得清清楚楚,一脚一个天窗。这种情形谁都不能忍受,所以那些人也跑了出去,拣起碎砖烂瓦就打他。有关这件事有需要补充的地方:不管哪朝哪代,总是砖比土坯值钱,瓦又比砖值钱。我们花了钱买了瓦铺在房顶上,可不是为了叫人踩碎的呀。
我年轻时在云南插队,有一阵子在副业队里,制过瓦。这种工作的烦难之处是要制出上等的泥巴。这种泥要能够在地上垛成矮墙而不倒塌,然后从泥垛上用弓割下一片泥,制成筒形,等它干了破成三片,就是瓦坯。这种坚韧的泥则是要用土和水经反复践踏来制成。这一步可以用老水牛来完成,但是必须制止它往泥里屙屎,不管多大的一摊泥,进了一泡牛屎就全完了。好在牛屙屎前要扬起尾巴,在这种时刻你必须猛扑过去,按住牛尾巴,把它拖出和泥的现场。而牛在大便时被人打断,脾气则会变得非常之坏,完全不肯合作。我常在干这种事时被它们甩出老远,甚至被甩到草房顶上。另一种办法是在干活之前找一块橡皮膏把它们的肛门贴住。但是干完了活非常累,往往会忘记把橡皮膏再揭下来。牛感到肚胀时(这往往是夜里十二点),它就来找我,撞开宿舍门,挑开蚊帐,来舔我的脸。我从睡梦中醒来,看到眼前一个硕大的牛头,就会想到自己平生所做的亏心事——它们准是我下到地狱,面对牛头马面的原因。我讲这些事是要说明瓦片来得不容易,应当珍惜。因而我要是生在大隋朝,一定也在追打卫公的行列里。卫公已经醉了,又被打得晕头转向,就在房顶上飞奔起来,所以追打他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还引起了一场骚乱。这件事表面上是因为李靖自暴自弃,酗酒过度造成的,其实却不是这样。这主要是因为一朝一代,一时一地容不下很多聪明人。举例言之,杨素是大隋朝的聪明人,他建立了隋朝的制度,建造了洛阳城,李卫公活在其中就觉得格格不入,早晚要在这里招灾惹祸。而杨素早就知道他要招灾惹祸。这是因为杨素也爱好几何学,发现了几种作图法,但是没有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他也爱好数学,发明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杨素级数”,但没有证出费尔马定理。因此李靖活着就有危险了。古代就是这么糟糕,总共就这几门学问,大家老撞车。相比之下,生活在近代是多么幸福。近代的领袖人物都喜欢哲学,那咱们就去搞别的学好了。偶尔有个把斯大林喜欢语言学,喜欢语言学的聪明人可以改行研究化学。现在杨素、李卫公、马克思都死了,我来研究数学并无妨碍。但我绝对不会去碰经济学、政治学,还有社会学,而把它们留给有身份的人。
以下的例子可以说明李卫公比杨素要聪明,但这种聪明是老年以后的事:杨素是个相当不错的数学家,自己编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杨代数》、《杨几何》,结果遭致大隋皇帝的嫉妒,说他的数学书有政治问题,全部禁掉了,到现在一本也找不到。李卫公却把他的数学成就写进了大唐朝的历书,当然,用了一套极复杂的术语。比方说,说有一个变量x时就说是皇上、圣上等等,再有一个变量y,就说母后、皇后;万岁是平方,万万岁是立方,万寿无疆是常数。故而一个x的多项式——二倍的x平方加x立方加一个常数项就可以表达为“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万寿无疆”。假如这个多项式等于另一个变量y,就写作:“皇后,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万寿无疆”。当然这还要看上下文,否则连林彪也成了数学家。这样写成的数学书观赏性实用性齐备,当然没有政治问题,惟一的不便之处就是非常的难懂。我懂得他的一切把戏,又知道他的全部数学知识(费尔马定理除外),看他的书还是十分费劲。
李卫公年轻时是这样在洛阳城里招灾惹祸的——他喝醉了酒,在房顶上奔跑,引来了一大群人跟在他背后抛砖打瓦。这在看街的公差看来很像是聚众闹事的样子。当然,造成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卫公,但是公差们不肯往房上看,所以把他漏过去了;他们只看到地下有成群的人在跑,就挥舞着棍子朝他们冲来。洛阳城里的百姓很是本分,见到官差冲过来也不跑,反而站在原地不动;见到棒子打过来也不躲,反而用脑门子去迎,然后就一人挨了一棍倒在地下。在这方面我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来:假如我骑车闯了红灯,警察只要伸出一根手指一勾,我就老老实实地过去;他朝我大喝一声:你瞎呀!我就说:我瞎我瞎。他又说:瞎怎么骑车?我就说:刚才瞎了。就这样一问一答,直到他让我滚蛋为止。这件事到此本可告一段落——我们都已犯过错误,受过了惩罚,可以老老实实回家了,谁知又出了岔子。有人发现李靖这小子一下都没挨地跑掉了。于是大家就去和公差讲,然而公差绝不承认有什么李靖在房上跑。如果承认了这一点,就是承认了大隋朝的官差办事不力,刑名不公正,进而动摇国基。但是当时有上百人看见了李靖喝得烂醉,在房上奔跑。两边争吵了起来,吵到了最后,有成千的人聚了起来,围着公差起哄。官府里派出了更多的官差去镇压,起哄的人很快就多到了上万人。没上街起哄的人在家里也不肯闲着,找出个破铁罐乱敲乱打,很快整个洛阳城就变得像个黑白铁作坊。这种声音红拂在石头墙后面也听见了,很想跑出去看看,但是当时她刚洗了头发。我们说过她的头发有三丈长,刚洗过之后,有四百多斤,故而她只能躺着不动,一动就会扭断脖子。这种声音李靖也听见了,当时他在酒坊街自己一个旧相好李二娘家里,两个人已经上了床,所以不便出去看。他的判断是外面月食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总要使劲敲盆,直到月亮亮了为止。其实不敲盆月亮也会亮,实在这是白费力气,还在铜盆上凿了好多坑。他们俩找了几块棉花把耳朵塞住了。幸亏他们没有出去看,假如出去了,未必能活着回来。当时街头的骚乱非常的厉害,官差镇压不了,当局已经出动了军队,千军万马正从洛阳的四个城门开进来。
我说过,大隋朝的人非常安分守己,但是也有起哄的时候,那时候大家围着官差乱嚷嚷。这种情形说明大家的头上都有点痒,需要挨上一棒。在大多数情况下,官差可以满足他们的愿望。但是那天晚上起哄的人太多了,官差打不过来,这就使起哄的人觉得嚷嚷不够过瘾,进而投掷砖头。这种情况说明需要有更多的官差和打人的棒子。一个壮年男子,假如棒子趁手,可以一口气打破十个人的头。这说明在洛阳城里,差民之比不应低于一比十。在骚乱时,洛阳城里没有达到这个比例。
那一天傍晚时分,大隋的军队开进洛阳城来镇压骚乱,队伍整齐,军威雄壮。来的有装甲步兵、轻步兵、铁甲骑兵、工程兵、炮兵等兵种,太尉杨素骑在一匹大象上指挥。我们知道,那支军队是杨素亲手设计的,那一次是首次上阵。他先派炮兵上前,用弩炮轰击暴民。那种炮也是杨素设计的,别人的炮发射梭镖、炮石之类,弹道是直线,他以为不好,容易闪躲,所以他的炮发射的是一种铁制的飞去来。这种炮弹飞旋而出,不但威力惊人,而且会自动飞回炮位上,所以永远不缺乏弹药。几次齐射以后,大路两边的树全被砍倒了,飞去来全钻进路两边的房子里去了。弩炮没了炮弹,只好退回来。然后他派装甲步兵上前消灭敌人。大隋的装甲步兵也有与众不同处,本人并不穿盔甲,由两名助手举着盾牌挡护,看上去像个贝类。这样做的好处是他不受盔甲之累,不好处是当两名助手被飞来的砖头击中倒地时,他就失去了防护,好像正在蜕壳的爬虫,既可怜,又无害。杨素只好命令铁甲骑兵前去冲击,这种骑兵披着重铠,头顶钢盔,暴民投掷的砖头对他们不构成危害;而且三十匹马连成一排,冲起来威力强大。可惜的是城里的街道太窄,只要两边的马撞上了房子,中间的马就停住,马上的骑士全都摔到马前面去了。后来工兵又冲上去拆毁房子,平出了空场,但是暴民谁也不上空场上来,而是往后面的窄街里退。幸亏轻步兵抄了他们的后路,把他们撵到空场上来。铁甲骑兵就对准他们来了一次长矛冲锋。但是几经折腾,铁甲骑兵都累了,端不平手里的重矛枪,在全队飞奔的时候,那些矛尖往往扎到了地上,于是骑士就被矛柄的弹性弹得满天乱飞,砸死了一些暴民,也砸死了一些在家里睡觉的老百姓,还砸死了不少自己人。睡觉者的死亡实属冤枉,他们在家里睡得好好的,忽然轰的一声响,房顶被铁甲骑士砸穿,骑士头顶上的盔枪直扎心脏。那些活着的暴民见了这种场面,一面哈哈大笑,一面夺路而逃。杨素率千军万马折腾了半夜,没杀死几个暴民,反倒折损不少军马。这种重大的损失,完全是李靖导致的。但他自己还一点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他从酒坊街回家,看到了很古怪的景象:路边上净是烧毁了的房子,大街上净是杀死了的人,整座洛阳城净是焦糊味、血腥味,还有满街的马粪味,真是可怕极了。举例而言,每棵大树上都有一根梭镖,上面穿了五六个人,好像一根穿好了还没下油锅的羊肉串一样,这种景象决不能说是正常。有些人还没有死得太透,正在打哆嗦。卫公找到了一个看上去较有活力的家伙,朝他脸上连吹了好几口气,那人就醒了过来,说道:怎么这么臭(这一点倒不足怪,你要是大醉了一场,第二天早上嘴也会臭得像个粪坑)?然后看清了是李靖,就朝他脸上猛啐一口,啐得他掩面而逃。再往前走,就出现了赶着牛车的人,他们把死人往车上抬(要是像这样成串的人搬起来就较方便),遇上了死得不透的人就在他脑袋上敲一下。再往前走,有好多人手持蘸了石灰水的刷子,把烧得乌黑的废墟都刷白了。再往前走,就是一片白银世界,回头看也见不到一个死人,一点火烧的痕迹,一滴血。卫公眨了几下眼,以为见到了幻象,喝了很多酒之后,看见一些幻象也属正常(没喝酒有幻象也属正常),所以我们还是把它忘了吧。
那一天洛阳城里发生的事我们已经讲了一些,但从这些情形还不能解释第二天早上的景象,因为那只是前半夜的景象。杨素率军镇压暴民,前半夜很不顺利,到了午夜十二点,他又累又烦,就下一道命令:就地解散,明早上集合。然后骑着大象回家睡觉去了。那些兵听到这些命令欢呼一声,扔下手里的长枪,脱下盔甲,只穿内衣,拿短刀,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朝小胡同里散去了。然后整个洛阳就变得死寂一片,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说不清了。我只知道从午夜到天明的四五个小时里,洛阳城里的男人死掉了六分之一。又过了整整十个月,全城的婴儿出生率猛增,而且那些孩子都叫“大军”、“小兵”(以上男名)、“丽军”、“芳兵”(以上女名)一类的名字,以致后来重名的人极多。这说明这些孩子的出世和当兵的有一定关系。其中还有一些孩子皮肤总是冰凉的,不管天多么热,总是不出汗,就是那些铁甲骑兵的作品。除此之外,当夜还发生了无数起火灾。但是洛阳城极大,也有些大兵没到的地方,酒坊街就是其中之一。正是因为这一点,李卫公后来就懵懵懂懂,根本不知道昨晚上发生了什么。大家恶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敢瞪回去。回到了自己门口,发现不是只有两个公差,而是四个公差在等着他,而且都是生面孔。昨天盯他的那两位已经因为玩忽职守被拉出去砍掉了。以后他再逃掉一次,背后盯梢的公差就要多一倍,根据这个道理,只要他逃掉十六次,身后就会有六万名以上的公差,像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无比壮观。这是这件事光明的一面。不光明的一面是他将会连累死掉几乎是同样数量的公差,砍下的脑袋十辆卡车也拉不完。不幸的是李卫公只看到了事情的光明的一面,看不到事情不光明的那面。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阳城里酗酒闹事,连累了半城的人,我却归咎于他心情不好,是领导上的问题。这种思想方法连我自己都觉得古怪,但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不对。这是因为我和他一样是个中国的数学家。我现在证不出费尔马定理,也归因于领导上对我照顾得不够——工资不高,没有个漂亮的老婆,没有像样的住房,影响了我的情绪。你想想吧,李卫公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马上就往哪里寄?官府里。假如不是挨了一顿板子,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也会往官府里寄。我现在要是证出了这个定理,除了向学报投寄,恐怕也要复印几份,寄到上级机关。这件事好有一比:我们俩就像是浮士德,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做出了好东西给你,活得不顺心也怪你。当然,我也是有一点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和卫公有一定差距。故此我可以想像那个魔鬼就坐在我的对面,狞笑着对我说:你连个费尔马定理都证不出,谁要你那糟兮兮的灵魂!你给我拿回去!(但是我不知道魔鬼为什么也爱好数学,这对我是个不解之谜。)这就是我不敢酗酒闹事的原因。我和我的同事都是这样的,工资很低,没有住房,但也只敢腹诽,不敢闹事,因为我们毕竟没有证出什么东西。但是卫公就不一样了,酗酒、闹事都是他有理。
我觉得我在很多方面可以理解李卫公。比方说,有一天,忽然所有的人都不和我讲话了,这是一个坏现象;每个月我可以收到相当多的汇款,这又是个好现象;还有好多警察跟在我屁股后面,这个现象的好坏难以判断。要从这些现象中推出我已经害死了半城的人,我就做不到。但是每次我摆脱了盯梢,背后盯梢的人就要加一倍,而且以前的熟面孔都不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想逃跑,因为酒坊街有我的老相好,漂亮的李二娘,我要跑去会她。但是这些新来的公差气色越来越不好,甚至显出了忍不住要打我的样子(实际上不止是要打,
简直是恨不得吃我的肉,寝我的皮,但我还看不大出),我也会觉得有点不对头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要采取一点应变措施——因为盯梢者按几何级数增长,所以要谋而后动,更何况我还舍不得每月五十两银子——首先要做的事是锻炼身体。因为是在古代,干什么都要有把力气才行,跑得快相当于有一辆好汽车,手劲大相当于有把好手枪,能抡动一柄大铁锤相当于手里有了一支火箭筒,余类推。这就是每天早上卫公都到城边上去跑步的原因,他跑步时,那三十二位盯梢的公差一字排开站在跑道边上,像一支仪仗队。跑完了步,卫公还要练练单杠,那班公差就用环形的队伍把他围起来。除了锻炼,还要注意营养,这一点卫公也想到了,除了多吃牛肉,他还买了好多山羊奶酪吃。那种东西难吃无比,但却是高蛋白,吃下去长肌肉。锻炼完了,应该洗桑那浴来恢复疲劳,这一点卫公也想到了,每天练完了他都去土耳其浴室。那班公差也跟着去,穿得衣帽整齐地坐在蒸汽浴室里,常常热得晕死过去。我能想到的卫公全想到了,只差这一点:我在那种情形下会找些类固醇来吃吃,这种药可以增强肌肉,虽是违禁药物,但我也不想参加奥运会。卫公没想到这一点,是当时买不到这类药。但是当时他比我现在年轻,身体底子也好,终于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完全可以竞选洛阳城的健美先生。做好了这一切,还是想去找李二娘,在此之前还是要把盯梢的甩掉。假如不能甩掉,和李二娘做爱时,这三十二个混账家伙就会拥进那间卧室,第一排卧倒,第二排跪倒,第三排站立,第四排找凳子,以这样的队形来充当观淫癖。这可不是杞人忧天,每次李卫公上厕所,这班家伙都跟进去,把所有的坑全蹲满了。李卫公这样锻炼身体和摆脱盯梢并不能说明他已经和领导上不是一条心,他只不过是多个心眼——我们马上就要知道,他的心眼天生就是特别的多。
等到洛阳城里闹过骚乱之后,红拂又跑到外面去玩,又看到了李卫公。但是没有机会和他说话,因为这时李靖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了。他身后的公差已经多到了六十四个,说明了二进制的无穷魅力。当时洛阳城里正展开如何处治骚乱的罪魁李靖的全民大讨论,大家都必须提个方案来证明自己的善良——有人主张把李靖千刀万剐,有人主张把李靖五马分尸,有人主张把李靖烧成灰,和上泥做成砖头,砌到粪坑里;有人主张把他和五六口肥猪一道扔进绞肉机,做成包子馅,蒸出的包子全城一人分一个。领导上已经宣布,将来谁的方案被采用了,就可得一大笔奖金。所有的人都被要求提出方案,只有不可靠分子例外。这些不可靠分子是李卫公和他的狐朋狗友,其中还包括了酒坊街的李二娘。对这些不可靠分子,领导上也派人去打过招呼,所以他一点风声都没听到。走在街上时,他只觉得别人看他的眼色古怪,一点也没想到自己已经被看成了茅坑里的砖头和包子馅。说来可怜,当时他正在想一些微分学问题,这是因为他觉得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得了每月五十两银子,这个买卖并不坏。假如开创了整个微积分,还不知能得些什么好处。假如拿我来打比方的话,就是这样:我在学报上写点小文章,从学校邮局取出稿费来,觉得这种生活还不坏——虽然没有自由,但还有点小刺激,所以走在路上原地起跳转体三百六十度,接着又往前走;丝毫也没看到系里的支书在朝我皱眉头,更丝毫想不到再过几天一大帮警察会拥到我住的地方把我拉到万人体育场批斗,然后再拉到卢沟桥一枪毙掉——像这样的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这说明我生活的时代比隋炀帝时好多了——我们想不到这些,不是因为缺少想像力,而是因为我们不是托马斯·哈代。我们是数学家,故而我认为,卫公的价值不在砌厕所和做包子方面,但是这一点很难向别人解释。红拂看到这个未来的砖头面上毫无悲怆之意,不禁偷洒几点同情之泪。李靖看到了,心里就起了警惕之心。大天白日的,有人在朝我哭,这无论如何不是个好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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